摘要:此前,在雙方爭議過程中,澄江縣民政局曾在答覆蔡女士的書面文件中表示,根據澄江縣發展和改革局《關於澄江縣殯儀館運屍費、骨灰盒寄存、遺體存放(含冷藏)收費標準(試行)的批覆》文件規定,“長途運載屍體往返里程200公里以上的,收費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如果澄江縣發展和改革局對《關於澄江縣殯儀館運屍費、骨灰盒寄存、遺體存放(含冷藏)收費標準(試行)的批覆》中模糊的條文不做調整,“天價運屍費”的“依據”就會一直存在下去,而我們不可能指望每一次都靠媒體曝光、法院調解來解決相關矛盾。

原標題:模糊的規定不應成爲“天價運屍費”的護身符

不久之前,四川宜賓市民蔡先生在雲南撫仙湖度假旅遊期間,不幸突發疾病去世。爲了將蔡先生的遺體運回家鄉,其家屬向負責當地喪葬事宜的雲南省澄江縣殯儀館發出了委託。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澄江殯儀館標示“36公里內收費560元,每超出一公里加收4元”的情況下,640公里的運輸距離,逝者家屬竟被收取了24640元。10月28日上午,在四川宜賓市敘州區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澄江縣殯儀館負責人與逝者女兒蔡女士達成了調解協議,最終,雙方共同認可“36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4元”的遺體運輸價格,運費按往返路程計算,澄江縣殯儀館將多收取的費用17000元如數退給了蔡女士,後者則從法院撤訴。

在該次遺體運輸過程之中,覈定路程應爲單程640公里,往返收費。然而事後蔡女士才發現,被收取的24640元,與派車單上的收費標準完全不符。按照雲南澄江縣殯儀館到宜賓市殯儀館的實際距離測算,運送遺體的費用高達每公里38.5元,相當於雲南省規定價格的近10倍。面對這樣的情況,死者家屬確實有充分的理由認爲,如此超標準的“天價運屍費”是對喪屬的“趁火打劫”,不僅收了不該收的錢,也極大地傷害了公序良俗。

此前,在雙方爭議過程中,澄江縣民政局曾在答覆蔡女士的書面文件中表示,根據澄江縣發展和改革局《關於澄江縣殯儀館運屍費、骨灰盒寄存、遺體存放(含冷藏)收費標準(試行)的批覆》文件規定,“長途運載屍體往返里程200公里以上的,收費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也正是基於這份在條文裏留下了巨大模糊操作空間的規定文件,澄江縣殯儀館才“膽大包天”地收取了兩萬多元的鉅款。對此,倘若只解決蔡先生一家的問題,而不能斷絕這類問題的根源,恐怕無助於阻止類似事件再次重演。

雖然在媒體的曝光之下,多收的錢退給了蔡女士,但我們並不知道,當地殯儀館此前是否有過類似的收費操作,之前被收費的人又是否只能認命了事。如果澄江縣發展和改革局對《關於澄江縣殯儀館運屍費、骨灰盒寄存、遺體存放(含冷藏)收費標準(試行)的批覆》中模糊的條文不做調整,“天價運屍費”的“依據”就會一直存在下去,而我們不可能指望每一次都靠媒體曝光、法院調解來解決相關矛盾。

說到底,澄江縣殯儀館的收費標準,雖然讓當事人憤怒質疑,但終究是有一定的“依據”的,這一“依據”就是上述文件中的規定。因此,要防止“天價運屍費”事件再次發生,這樣的文件必須做出調整。文件中的模糊條文,是當地收費標準含混不清的根源,只有修改掉這種不合理的地方規定,按相關規定透明定價、合理收費,才能徹底消除“天價運屍費”問題。否則,只要這種留了“口子”的文件依然有效,“天價運屍費”現象就依然有可能再次發生。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