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農村經濟的發展及思想觀念的轉變,農民對待婚姻的看法沒有之前那麼死板了,離婚這件事兒在農村也變得越來越普遍了。據相關統計數據顯示,農村家庭的離婚率已經攀漲到了30%多,多數夫妻會因爲芝麻大點的事兒就輕易放棄婚姻生活。不過,從2018年開始,因爲下述這4種情況離婚的,很有可能會導致你淨身出戶。

第一種:婚內出軌與他人長期同居

夫妻拌嘴、吵架是非常正常的事兒,但是如果夫妻其中一方不顧及另外一方的感受,長期與別人過同居生活的,那麼出軌的一方就屬於婚姻過錯方,一旦離婚,夫妻財產是不能平分的,很有可能還會淨身出戶。這裏需要注意的一個詞是“長期”,特指長期與別人過同居生活,如果是偶然的出軌,那麼,就需要另當別論了。

第二種:有家庭暴力傾向

在離婚官司當中,家庭暴力往往是也是比較常見的,一般遇到這種情況,施暴方作爲明顯的過錯方,長期對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員造成身體和心理的傷害,那麼,被施暴方就可以申請獲得治療費、精神補償費等等一系列的損失,同時,在夫妻離婚之際,就可以實現過錯方淨身出戶的判決。

第三種:隱藏、轉移、變賣夫妻共同財產

大家都知道,如果是正常的離婚,那麼家庭財產夫妻二人是平分的。但是,如果其中一方隱藏、轉移、變賣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判處過錯方少分或者不分涉案財產。

第四種:犯重婚罪

衆所周知,我國實施的是一夫一妻制,也就是說,在未離婚的情況下,一個男人只能娶一個媳婦兒,一個女人也只能嫁給一個男人。如果出現了一方重婚,犯了重婚罪的,無過錯一方可以要求其淨身出戶,同時法院還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通過上面的介紹大家也都瞭解了可能出現淨身出戶的幾種情況,不過,有的農民會質疑:貌似這4種情況農村並不常見啊!其實不然,在咱們農村,離婚的現象已經越來越普遍,施暴、重婚、出軌、轉移財產等等現象也是時有發生,只不過有些家庭礙於家醜不可外揚,大家都沒有聽說罷了。

最後,還是要倡議一下,婚姻生活是靠兩個人共同維持的,在日常生活當中免不了磕磕絆絆,如果實在是過不下去了,那就好聚好散,千萬不要出現上述的這4種情況,否則,對於雙方而言,都是百害而無一利。

最後,2018年開始,甭管是男是女,婚後出現這4種行爲的,一律淨身出戶!對此,你是怎麼看待的呢?歡迎在評論區發表你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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