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靠着這塊土地上的10多萬人口和大筆的資金,羅芳伯成立了“蘭芳公司”,實際上就是一個更大的幫會組織。1776年羅芳伯正式把蘭芳公司改成了蘭芳共和國,建立了自治的政府。

1776年,獨立宣言問世,移民們在北美大陸建立起來了美利堅合衆國。
1776年大清乾隆四十一年,正值康乾盛世。
同樣也是1776年在東南亞,中國移民們也在那裏遠離大清帝國的大海的另一端,建立起來了一個資產階級性質的共和國——蘭芳共和國。
大清乾隆三十七年(1172),讀書人羅芳伯屢試不第,實在受不住了,一咬牙一跺腳下了南洋,來到了婆羅洲(今加里曼丹島)。
生意不好做,羅芳伯顯然知道最好乾的還是黑社會,於是就成立了一個叫做“蘭芳會”的社團,說白了就是拿錢幹事那些當地的華人經商交上保護費,他保護那些人不被其他幫會欺負。
當時蘭芳會的主要對手是流亡到南洋一帶的天地會殘餘勢力,經過了多次較量,羅芳伯一點一點地吞噬了天地會的勢力,發展壯大了自己。
當時的東南亞正在被荷蘭的殖民者和英國的東印度公司一點一點蠶食,侵略者們曾經多次向這裏發起武裝侵略,羅芳伯和當地蘇丹共同合作,不僅平息本地叛亂,而且還抵抗了侵略者的侵略。
蘇丹很是開心,把一塊叫做東萬律的地方直接劃給了羅芳伯,讓他負責管轄。這塊土地就成了他的起家之地。
依靠着這塊土地上的10多萬人口和大筆的資金,羅芳伯成立了“蘭芳公司”,實際上就是一個更大的幫會組織。然後他又肅清管轄範圍內的各種團體幫會,開始逐漸擺脫先前的幫會性質,開始擁有了暴力武器,開始有了政治實體的雛形。
1776年羅芳伯正式把蘭芳公司改成了蘭芳共和國,建立了自治的政府。還把這一年定爲蘭芳元年。
一直到1886年,荷蘭人才大舉進攻,滅掉了這個國家,在110年的歷史中,蘭芳共和國一共產生過12位元首。
蘭芳共和國的元首更迭形式是介於禪讓制和民主選舉之間的一種形式,但是各級官員都是由選舉產生的,所有事務基本上也是交由大家來公斷。
在成立之後,蘭芳共和國還曾經向清政府朝貢,不過還是以蘭芳公司的名義進行的。
當蘭芳國成立的時候,一度有人希望羅芳伯稱王,但是他卻拒絕了,畢竟讀書人出身,骨子裏還是認同清政府的統治,只是稱“大唐客長”。
後來蘭芳共和國向清王朝朝貢不採用共和國的名義,而用公司的名義,應該也是出於這一點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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