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解除合同變開除?"南航官網"回應員工發偷拍照侮辱女同學

南航方面首次回應廣州男員工發佈其高中時偷拍女生的照片並侮辱他人事件。

此前,4月7日,澎湃新聞曝光了該事件。受害女生稱,經辨認,部分照片是六年前在廣州市七十五中校園裏偷拍的。高某某畢業多年後,發佈了這些照片。

8日,廣州警方通報稱,涉事男子高某一個月前通過社交網絡發佈前述偷拍照,並發表低俗言論,涉嫌傳播淫穢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隨後,南航集團子公司南航基建公司(全名"中國南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基本建設工程管理部(建設公司)")通過一個個人微信公衆號,宣佈解除該員工的勞動合同。

截至8日晚,南航集團公司方面未就這一事件公開回應。多位網友在該集團相關微博下評論稱,"請問可以關注一下七十五中的事件嗎?"

南航客服熱線工作人員稱,無法判斷"南航基建"前述微信公衆號的真僞。

8日下午,"南航基建"公司綜合辦相關工作人員曾向澎湃新聞表示,集團方面已在處理相關事情。

微博截圖顯示,9日8時20分,微博加V認證的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微博"@南航官方網站"回覆一位網友稱,"當事人已經被公安帶走,也已經被開除。"

微博“南航官方網站”在評論中回覆網友 來源:網友 目前,該回復已被刪除。

微博"南航官方網站"在評論中回覆網友來源:網友目前,該回復已被刪除。

"解除勞動合同",不同於"開除"。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邢鑫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解除勞動合同與開除的主要區別在於有無經濟補償。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在勞動者無過錯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給勞動者經濟補償;因違紀而被開除或除名,儘管採用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但不屬勞動法相關規定的情況,因而不用給予經濟補償。換句話說,解除勞動合同屬於勞動合同制度的內容,是手段;開除則涉及企業職工獎懲制度,是行政處分。但是,企業對違紀、違法職工的"除名"和"開除"權,均是依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而該條例已於2008年1月15日廢止。

9日,受害者女生之一、網友@Muhelos發文稱,"任何有被高(高某)騷擾過的女生,願意和我們一起去指證的,請聯繫我。"

此前,她告訴澎湃新聞,部分照片是她和同在廣州某中學2014屆學校文科畢業班女生的日常照片,被髮布在境外網站"推特"(twitter)上,還配有低俗言論。"我們看到自己的臉被拼接了許多裸體照,(偷拍者)疑似往我們的水杯裏吐口水甚至投放精液。他言語下流程度和暴露的信息量,嚴重傷害了我們。""這不是醜聞,是犯罪。"

她還稱,高某時常吹噓自己家世顯赫:"你以後就懂了錢和權的力量。我大伯是XXX;爸爸是XXXX。"

畢業於廣州大學的張林(化名)告訴澎湃新聞,他和高某是同班同學。"高某很愛顯擺,2018年畢業進入南航之後,時常發朋友圈炫耀自己進了央企當領導。""他曾告訴我們,他的父親、姐姐和姐夫都在南航工作。我們質疑他進入南航是否走了關係。"

張林說,高某對女生開過低俗玩笑,但他和同學們都沒想到高某會這麼"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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