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案所涉樓道爲公共區域,萬某、齊某無權在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及鄰居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安裝防盜門、將本屬公共所有的區域封閉自用,其行爲將對嚴某家的通風及嚴某使用廚房窗戶和樓道窗戶造成不便。部分業主認爲自己對自家房屋附近的樓道區域享有專有權利,可自行進行處置,故通過加建防盜門、堆放雜物等方式將樓道區域佔爲己有。

來源:北京一中院

轉自:京法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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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裏實在太小

東西實在太多

怎麼辦?

樓道空着也是空着

不如圍進來一部分當做玄關!

花花草草沒地方擺?

乾脆把樓道改造成自家後花園!

停!

你的小聰明

可能會引發鄰里的大困擾

下面就讓我們通過

北京一中院審結的一起案件

瞭解下擅自使用公共樓道

涉及的法律糾紛

案情回顧

嚴某是北京市某小區

1206號房屋的所有權人

對於他而言

隔壁1207號房屋的房主

一直是他的噩夢

1206和1207房屋大致格局如圖:

(小編不會畫畫,大家將就看吧~~~)

(1206號廚房窗戶面向樓道,正對樓道窗戶,與1207號房門斜對;廚房窗戶、樓道窗戶和1207號房門之間形成公共樓道區域)

1207號房屋第一任房主秦某

在樓道公用面積處私自建鐵圍欄

遮擋嚴某家廚房窗戶採光、通風

嚴某曾起訴

要求秦某拆除並恢復樓道原樣

法院對嚴某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秦某於2014年搬走

1207 號房屋迎來了新的房主萬某

齊某作爲萬某的公公

居住使用該房屋

沒想到

齊某在裝修房屋時加建鐵門

繼續將樓道公共區域封閉自用

嚴某認爲該鐵門的存在

導致樓道採光、氣流調節受影響

並存在安全方面的隱患

對其使用廚房窗戶和樓道窗戶

以及正常居住生活造成不便

故再次起訴至法院要求判令拆除

一審法院判決:

萬某、齊某將其安裝在公共樓道內的鐵門拆除,萬某、齊某不服,向北京一中院提出上訴,北京一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認爲: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本案所涉樓道爲公共區域,萬某、齊某無權在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及鄰居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安裝防盜門、將本屬公共所有的區域封閉自用,其行爲將對嚴某家的通風及嚴某使用廚房窗戶和樓道窗戶造成不便。

據此,北京一中院對一審法院判令萬某、齊某拆除涉案鐵門的判決結果予以維持。

說法

本案涉及業主私自在樓道內加建的問題。部分業主認爲自己對自家房屋附近的樓道區域享有專有權利,可自行進行處置,故通過加建防盜門、堆放雜物等方式將樓道區域佔爲己有。此問題在物業管理不善的小區中較爲普遍,且易引發鄰里關係矛盾。

業主的住宅屬於其專有部分,其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除住宅之外的其他建築物內的部分應屬業主共有,業主對共有部分享有進行共同管理的權利,同時應履行相應的義務,包括不得妨礙他人對公共區域的使用。

公共區域的樓道應屬業主共有,業主應承擔相應的義務,不得私自加建防盜門或堆放雜物。

廣大業主應按照相關法律規範自身行爲,共同構建和諧美好的社區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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