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義烏市人民法院

轉自: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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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浙江省義烏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

浙江省首例涉疫情防控行政訴訟案件。

從開庭到化解糾紛僅用時7日。

新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爆發,義烏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接連發佈防疫指揮令,包括嚴格控制小區人員出入。2020年2月4日義烏市公安局以原告趙某某在小區防疫管控期間故意破壞隔離網爲由,對原告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原告不服該決定,訴至法院。

爲了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庭審之前該院即制訂了多套詳細的化解方案。

5月13日上午,義烏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告趙某某訴被告義烏市公安局治安行政處罰及行政賠償案。義烏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江棟出庭應訴。

庭審結束之後,法院通過電話調解、當面溝通等方式,向原告釋明瞭疫情對國家、社會、個人的嚴重影響以及防疫措施的重要性,告知了公安機關對其實施行政處罰的原因和主要依據,解釋了公安幹警們在防疫工作中承擔的風險與責任。通過法院情與理兩方面的工作,原告方認識到自己行爲的危害性,對公安機關嚴格執法表示理解,並對公安在防疫工作中作出的巨大貢獻表示支持和感謝。

19日上午,法院依原告遞交的撤訴申請,作出准許撤訴裁定。至此,該院順利化解了全省首起涉疫行政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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