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天津高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次會議上

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其中有多處提到天津法院工作

趕緊跟着小編的步伐

一起來看看最高法工作報告中

有哪些“天津亮點”吧!

亮點一

天津破產法庭集中管轄部分破產案件

2019年12月,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設立天津破產法庭,自2020年1月1日起集中管轄部分破產案件。

據瞭解,近年來,天津法院受理的破產案件呈現快速增長態勢,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強制清算和破產案件453件,2018年受理此類案件達到690件,2019年受理此類案件共計734件。依法審結了渤鋼集團破產重整案、國恆鐵路公司破產重整案、旅遊經濟開發總公司破產清算案等一批具有典型意義和較大影響的破產案件。

據介紹,爲充分發揮破產審判職能作用,推動“殭屍企業”市場出清,幫助危困企業重整脫困,天津市二中院於2016年12月31日設立了清算與破產審判庭,天津市高院和其他中院設立了破產合議庭,各基層人民法院組建了破產合議庭或者指定專門審判人員審理破產案件。天津高院先後制定了破產審判審委會紀要、執行轉破產案件工作細則等指導性文件,釐清‘殭屍企業’退出和企業重整的條件,對應清退企業加快審理進度,對有挽救可能的企業依法重整,對企業經營、債權調整、職工安置、稅費補繳、信用修復和穩定風險管控等環節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助推企業快速恢復經營。這些措施都爲破產法庭的成立積累了寶貴的經驗,破產法庭的成立將有利於進一步合理配置全市破產審判資源,提高破產審判專業化水平;有利於人民法院更好地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效防範化解風險,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批覆,天津破產法庭管轄天津市轄區內區級以上(含本級)市場監督管理機關覈准登記公司、企業的強制清算和破產案件、衍生訴訟案件、跨境破產案件以及其他依法應當由其審理的案件。

天津高院明確,2020年1月1日之前,申請人已經向天津市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強制清算或者破產申請的,由收到申請的人民法院繼續審查,不移送天津破產法庭。2021年12月31日之前,應當由中心城區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強制清算和破產案件及其衍生訴訟案件,繼續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和審理。在此之後,天津破產法庭可以依法將其受理的強制清算和破產案件的衍生訴訟案件,指定轄區內的基層人民法院審理。

亮點二

天津法院深化京津冀司法協作 切實解決異地訴訟難題

爲滿足人民羣衆對訴訟服務的新需求、新期盼,天津法院積極推進跨域立案訴訟服務改革,推動訴訟事項跨區域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努力解決異地訴訟難題。通過不斷升級優化“中國移動微法院”與本地辦案系統的對接,設立跨域立案專門服務窗口,配齊專用設備,與京冀法院溝通協作,專門建立《京津冀跨域立案工作人員名單》,保障跨域立案工作高質高效開展。

(▲濱海新區法院跨域立案窗口)

2019年8月2日“京津冀法院跨域立案全覆蓋”啓動儀式後,京津冀三地法院在全國率先實現“跨域立案”全覆蓋。截止到2020年第一季度,天津法院作爲協作法院向京冀法院傳送案件196件,作爲管轄法院接收來自京冀的案件83件,讓當事人在家門口的法院就能享受到與管轄法院相同的立案服務,受到當事人和代理律師的一致好評。

下一步,天津法院將進一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跨域立案訴訟服務改革的相關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化案件“當場立、自助立、網上立、就近立”改革,積極打造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切實解決人民羣衆異地訴訟難題,爲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亮點三

加快推進自貿區法院建設 爲自貿區發展提供優質高效司法保障

庚子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然爆發,給審判執行工作帶來挑戰。天津自貿區法院及時調整工作思路,按照“不見面,事要辦”的理念,精準提供司法服務保障,爲企業生產經營助力加油。日前,外省某石化運輸企業與天津自貿區內某融資租賃公司就一輛大型運輸汽車及其掛車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合同履行完畢後,由於客觀原因,該融資租賃公司遲遲未能註銷車輛登記,造成原告石化運輸企業名下車輛登記指標被佔用,影響生產運輸,原告遂將被告訴至法院。東疆保稅港區融資租賃法庭法官曲健瞭解情況後,立即建立微信調解羣,從大年初一開始進行線上調解,並多次召開視頻會議。考慮到案涉車輛爲危險品運輸車輛,情況特殊,曲健又在線下積極協助當事人聯繫協調交管部門,及時辦理了車輛註銷手續,化解了矛盾。

作爲我國北方首家自貿區法院,天津自貿區法院圍繞自貿區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建設需求,主動將法院工作融入自貿區改革開放大局。自2020年1月1日履職以來,天津自貿區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3243件,審執結案件1458件,通過互聯網開庭238件,爲天津濱海新區高質量發展和天津自貿區深化改革開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天津自貿區法院按照謀篇佈局一體化、司法服務精準化、專業審判智能化的工作思路,積極探索符合天津自貿區法院特點的運行機制,以建設專業化、智能化、創新型、服務型的新時代全國一流自貿區法院爲目標,確定法院發展具體任務。積極構建符合天津自貿區發展定位的商事糾紛多元化解體系,爲投資者節約訴訟成本提供更多解紛途徑。建立自貿區企業送達信息共享機制,健全企業訴訟檔案制度,爲各功能區提供“定製化”司法服務。疫情期間還特別制定《應對疫情風險服務融資租賃行業十項舉措》,最大限度減輕疫情對融資租賃行業影響。同時,積極優化審判資源配置,配齊配強審判力量,安排融資租賃法庭、金融法庭、知識產權法庭等六個專業化法庭分佈,實現標準化科技法庭全覆蓋,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深度運用,以信息化提升專業化審判效率。與各功能區搭建多元解紛平臺,建設社區遠程調解室,以現代化手段助力化解矛盾糾紛,讓轄區內企業和居民享受優質高效訴訟服務。

亮點四

推進執行工作綜合治理 天津21家單位實現執行聯動

爲紮實推進執行工作綜合治理、源頭治理,近日,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辦公室出臺《關於建立天津市司法裁判執行聯動中心的實施方案》,推動建立市司法裁判執行聯動中心,健全完善執行工作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全市司法裁判執行工作效率。

(▲2019年7月4日,天津高院執行局與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簽署了《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關於建立被執行人車輛查控協作機制的協議》。)

據瞭解,天津市司法裁判執行聯動中心由市委政法委、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教育委員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市稅務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銀聯天津分公司等21家成員單位組成。

天津高院執行局設立市司法裁判執行聯動中心辦公室,負責召集聯席會議和處理日常事務,執行聯動重點成員單位視情派員到市高院執行局駐點辦公,直接參與聯動中心工作。執行聯動中心重點圍繞健全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建立健全查找被執行人協作聯動機制、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強化對公職人員的信用監督和加大對拒執罪行爲的打擊力度六方面開展工作。

爲保障執行工作順利開展,《實施方案》明確,市高院可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向成員單位提供協助事項法律文書,各成員單位依法向人民法院反饋查詢信息、控制結果。《實施方案》對檢察、教育、公安、民政、建設規劃、交通、文旅、市場監督、稅務、通信、金融等相關行業單位配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中具體承擔的職責做出了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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