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598證券簡稱:興蓉環境公告編號:2018-29

成都市興蓉環境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爲控股子公司沛縣興蓉水務發展有限公司

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

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成都市興蓉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

子公司沛縣興蓉水務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沛縣興蓉”)

爲推進沛縣供水PPP項目建設,擬向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江蘇

省分行沛縣支行申請7億元的項目貸款,貸款期限18年。

2018年7月17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

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爲

控股子公司沛縣興蓉水務發展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同意公司爲沛縣興蓉7億元貸款提供擔保。

根據證監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爲的通知》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公司本次向沛縣興蓉提供貸

款擔保在董事會審議權限範圍之內,不需要提交公司股東大

會進行審議。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被保證人名稱:沛縣興蓉水務發展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6年9月8日

(三)公司住所:沛縣大屯街道漢景路1號地表水廠內

(四)法定代表人:袁本松

(五)註冊資本:人民幣45,120.00萬元

(六)經營範圍: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及相關技術服務;

自來水生產和供應;污水處理;城市市政管道設施建築;管

道工程服務;市政設施管理;自來水處理技術開發、技術轉

讓;水質監測服務及試驗分析。(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

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七)股權結構:公司持股90%,沛縣城市投資開發有

限公司持股10%。沛縣興蓉爲公司控股子公司。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財務數據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沛縣興蓉總資產99,471.63萬

元,總負債54,503.02萬元,淨資產44,968.61萬元。2017年

年度營業收入3,432.90萬元,利潤總額289.81萬元,淨利潤

331.69萬元。(以上數據已經審計)

截至2018年3月31日,沛縣興蓉總資產99,788.78萬

元,總負債54,992.08萬元,淨資產44,796.70萬元;2018年

1-3月營業收入657.70萬元,利潤總額-245.75萬元,淨利潤

-171.91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目前,沛縣興蓉無對外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

信用狀況良好,不存在失信行爲。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合同當事人

債權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江蘇省分行沛縣支行

債務人:沛縣興蓉水務發展有限公司

保證人:成都市興蓉環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三)擔保期限: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四)擔保金額:7億元

(五)擔保範圍: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本金、利息、罰

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

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

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代理費等。

四、反擔保措施

公司控股股東成都環境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成都環境集團”)向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五、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爲本次擔保有利於籌措沛縣供水PPP項目

的建設資金,保障項目順利實施。項目建成後,將增加公司

營業收入,進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有利於公司持續穩定

發展。沛縣興蓉目前財務狀況良好,項目建成投產後有穩定

的收入,具備足夠的償還債務能力。

公司對沛縣興蓉日常經營活動具有絕對控制權,財務風

險處於可控範圍之內。根據《沛縣供水PPP項目股東投資合

作協議》相關約定,沛縣供水PPP項目融資由興蓉環境提供

全額擔保,因此,沛縣城市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不提供同比例

擔保。爲將降低公司擔保風險,本次擔保由成都環境集團提

供連帶責任保證作爲反擔保措施。

因此,本次擔保風險可控,公司同意爲其提供擔保。本

次擔保不會增加公司額外風險,不會對公司及子公司生產經

營產生不利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本次擔保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擔保額度總金額爲

211,713.02萬元,本次擔保提供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

保總餘額爲165,542.38萬元(含本次),佔公司最近一期經

審計淨資產(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的17.09%。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對合並報表外單位提供的擔保總餘額1,714.38

萬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0.18%。公司無

逾期、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

損失金額等。

特此公告。

成都市興蓉環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7月17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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