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舉措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8月6日,記者從政法機關服務民營經濟發展新聞通報會上獲悉,針對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易發多發違法犯罪、民營企業周邊治安環境和內部安全管理、治安防範中存在的問題風險,以及民營企業信訪溝通不暢、關節不通,勞資、醫療、環境等矛盾糾紛突出等問題,全市政法機關提出了“四條舉措”,爲民營經濟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李豐川介紹說,一是嚴厲懲治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爲。全市政法機關對民營企業的報警求助將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受、受案必查”,對合同詐騙、金融詐騙、假冒僞劣非法金融活動等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故意傷害、綁架、非法拘禁等侵犯民營企業負責人和員工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涉及民營企業的索賄受賄、濫用職權、翫忽職守等職務犯罪加大打擊懲治力度。

二是加強民營企業及周邊治安管理和安全防範,在重點民營企業、民營企業集中的園區設立警務室或警民聯繫點,加大對民營企業單位內部安全管理、治安防範的指導力度,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管理。

三是依法妥善處理涉民營企業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形成各級政法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每月公開接訪民營企業制度,並建立政法領導幹部上門走訪、回訪企業等工作機制。

四是建立涉民營企業矛盾糾紛聯調工作機制,在矛盾糾紛多發易發的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建立“一站式”糾紛解決平臺,及時有效化解涉及民營企業的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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