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迎修訂,未成年人立法期待全民大討論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迎修訂,未成年人立法期待全民大討論

導語:據@人民日報 微博發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舉行分組審議,審議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迎修訂,未成年人立法期待全民大討論

網友普遍對預防未成年犯罪法重新修訂表示強烈支持。他們認爲對於犯罪行爲應該看重作案的惡劣程度,不能只看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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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呂薇說,目前應該說未成年人犯罪呈現年齡提前,而且惡性案件較多。最近發生了很多事情,有些家長和孩子鑽了未成年人犯罪處罰輕或不入刑的空子,肆意妄爲。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汪鴻雁說,一定要看到未成年人犯罪的極端特殊性,就是它的主觀惡性遠遠小於成年人,再一個,未成年人犯罪,還有一個最大的特點不同於成年人的,他改好的可能性要遠遠高於成年人。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未成年人要麼是重罪,要麼是無罪,沒有中間過渡的教育矯治手段。要延伸一點,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原則和精神,對刑法進行修改,設立未成年人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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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發生了幾起未成年人犯罪事件,性質都極爲惡劣。

前幾日,大連10歲的小女孩兒被13歲鄰居殺害身亡,10月25日,遼寧大連。殺害10歲女孩的男孩案發後在班級羣的聊天記錄曝光。其對同學說,“害怕,懷疑我了,我的指紋咋整,我虛歲14”。據被害女孩父親事後回憶,從女兒失蹤到屍體被發現的那個下午,男孩曾兩次主動前來搭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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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8日上午8時許,建湖縣居民楊某(女,37歲)被發現死於家中。而殺人兇手就是她13歲的兒子。

可見,社會公衆聚焦犯罪呈現出低齡化問題。但問題是,目前對實施了嚴重危害行爲、年齡又在14週歲以下的孩子,我們的刑事政策幾乎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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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鄭功成委員認爲,未成年人殺人案對社會發出了一個錯誤的信號,就是未成年人殺人放火都沒關係,這個導向非常可怕。因此,他建議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對嚴重的犯罪行爲進行刑事懲治,實際上也是爲了預防更多的人犯罪。

與會人員積極獻策

分級干預矯治制度

鮮鐵可委員建議,應當建立“對有不良行爲”“對有嚴重不良行爲”“對不予刑事處罰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分級干預矯治制度。不能讓司法機關在‘一放了之’或者‘一判了之’的兩個極端之間左右爲難。

增加社會干預措施

吳月委員認爲,強制教養主要解決個別低齡未成年人實施故意殺人等嚴重危害社會行爲,心理偏差已經相當嚴重,亟須干預,但又沒有監護人、家庭已無管教能力或者不再適合由監護人管教等特殊情形。並且在監護人失職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切實將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預防由空洞的口號變爲可操作的法律條文。

在對於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問題上,還應該加強未成年法制教育。一方面是自我保護的教育,另一方面是不能、不敢危害他人的教育。

各位網友,對於這次審議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你是怎麼看的呢?歡迎在評論區留下你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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