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進一步的爲獨生子女的父母提供生活上的保障,國家將會從2019年的1月1日開始對計劃生育補助實施統籌的方式,統一計劃生育支持和保障補貼的國家標準,並且,此補助的標準還將會隨着經濟的發展及社會的進步而逐漸提高。

  那麼,國家統一統籌之後的計劃生育補助都會包含哪些內容呢?

  據瞭解,計劃生育補助在全國統一標準之後,將會包含3個方面的內容,分別是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計劃生育“少生快富”補助3個計劃生育扶助保障項目。

  一、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此項獎勵扶助是國家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施的一項基本的獎勵制度,重點補助對象是農村的獨生子女戶及雙女戶。一般情況下,此項獎勵扶助的金額是每人每年600元(此數字僅作爲一個參考)。

  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據悉,此項補助主要的扶助對象是隻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的家庭,且夫妻均應在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女方須年滿49週歲。以四川省爲例,獨生子女傷殘的夫妻(依法鑑定傷殘達到三級以上)每人每年扶助6240元,獨生子女死亡的夫妻每人每年扶助7800元。

  三、計劃生育“少生快富”補助:據悉,計劃生育“少生快富”補助主要針對的是西部地區,凡是西部農村地區的獨生子女家庭,均可以申請領取這項補助,一次性3000元,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有一點需要提醒大家,獨生子女證書是領取這些補助的重要憑證,沒有證是不能領取的,大家一定要好好保存哦!

  最後,2019年1月1日起,計劃生育補助實行統一的國家標準,無證不能領!對此,你是怎麼看待的呢?歡迎在評論區發表你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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