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費相親,是婚戀網站的主營業務,受到了不少人的歡迎,從以往報道過的案例來看,花錢去相親的人,往往是弱勢羣體,經常是付了錢,沒有享受婚戀網站應有的服務。而下面要說的這位劉女士呢,正好相反,她開了一家婚介所,專門幫人組織相親, 眼看着相親的人是一對對在一起了,可她應得的那份服務費,卻經常遭到拖欠,這可如何是好?

劉女士在民主路經營一家婚介所已經有十幾年了,爲了更好地服務顧客,她特別推出了“先見面相親,成了再付費”的服務,費用從幾千到上萬元不等。會員簽署合同後,可以先與相親的對象見面,如果登記結婚了,再向婚介所支付相應的費用。然而,這一兩年,許多相親者私底下走到了一起,卻怎麼也不願支付這筆錢。

婚介所負責人 劉女士

2017年12月份,我們這邊就撮合了一對,今年2018年9月他們就登記結婚了,男方這邊是還沒付費的,女方是付了費的,我們合約上寫有的,結婚登記一個月後,您這邊就要主動地跟我們報喜(交費)撤檔,男方這邊說好抽個時間過來,直到現在11月份了,還沒見他過來付費。

要說偶爾一兩次,劉女士也就算了,可是,最近這幾年,陸陸續續有20幾位會員相起了“霸王親”。雖然劉女士事後追討回了一大部分,但仍有人拒不繳納。今年,劉女士就把一位會員給告上了法庭,9月30日,法院判決,相親者應支付婚介所相應的服務費。但至今,劉女士仍沒有拿到錢。

婚介所負責人 劉女士

有跟她說,她就說現在我沒有錢。

相親者 某女士

可是我也確實沒錢啊,那就是能不能打點折啊,我現在確實困難。

律師:“霸王親”涉嫌違約

對此,律師表示,婚介所與相親者事先簽署有相關合約,在婚介所已經履行相應職責的情況下,如若相親者拒不付款,已涉嫌違約,守約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強制執行。

廣西雙賀律師事務所 劉巍

如果相親人士是有財產,或者故意隱匿財產,或者拒不履行的話,那麼人民法院可以採取諸如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黑名單,可以拘留,更甚者可以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記者: 寧珊 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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