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法院中渡人民法庭通过集中调解的方式一次性解决4起果农涉疫情金融借贷纠纷案,标的额达354699.21元,既保证了银行贷款的顺利回收,又保护了欠款果农的正常复工复产,达到了银行与果农”双赢”的效果。

家住平山镇的罗某庆夫妇、罗某恒夫妇、罗某玉夫妇和中渡镇的石某兵夫妇分别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鹿寨支行借款6至11万不等的资金来发展砂糖橘种植,因借款到期无法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鹿寨支行将上述4户果农诉至鹿寨法院中渡法庭,要求其偿还欠款。

承办法官在与4户果农交流时得知,他们因受疫情影响,种植的砂糖橘销售未达到预期收入,以致无法偿还借款,均表示愿意还款,仅因目前确实存在困难,希望银行能给予谅解和宽限还款期限。考虑到疫情客观因素,果农发展生产实属不易,他们并没有拖欠借款的恶意,如果在危难关头不伸出援手,极有可能导致他们返贫。合议庭积极探讨案件,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原告委托代理人,宣传最高法、自治区高院有关审理涉及受疫情案件的政策,劝说原告给予被告适当延期还款期限并减免部分费用。经过前期沟通,原、被告最终确定将还清欠款的时间延长至2021年2月底,且考虑到多名被告经济困难,原告也同意减少大部分的诉讼代理费用。3月20日,中渡法庭召集原告委托代理人与4户果农来到法庭进行集中调解,各方当事人均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4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实现一次性解决纠纷。

鹿寨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纠纷解决机制,在疫情期间关注司法案件中的特殊群体,充分发挥司法智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让司法有温度暖人心。

(鹿寨县法院 杨业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