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自开展以来,中国为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从中国道路与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层面上讲,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仅是中华传统文化复兴的一种体现,更是中国制度优势、治理体系建构和经验优势的彰显,是一个值得深入系统研究的成功的、典型的案例。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自开展以来,中国为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已经形成,这是中国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国对世界的贡献。从中国道路与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层面上讲,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仅是中华传统文化复兴的一种体现,更是中国制度优势、治理体系建构和经验优势的彰显,是一个值得深入系统研究的成功的、典型的案例。

  2013年以来,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续深入,积极推动人类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奉献中国力量。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非遗保护措施向多样化、全面化发展,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系,保护成果位居世界前列。由非遗保护看中国道路与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优越性。


中国道路与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优越性——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例


  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

  中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民族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丰富,数量繁多。面对数量如此之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对其进行保护,仅仅依靠个人或民间组织等少数群体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党和政府在方针政策上予以正确指导,在保护工作中进行统一领导。

  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我国非遗保护的工作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之所以强调政府主导,是因为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个方面(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之一,是政府的主要职能。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居于领导地位,是组织者和管理者。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使中国非遗保护工作环环相扣、层层落实、协调发展、稳步推进,各项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得到有力执行。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级文化部门的积极努力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具体如下:

  1.开展普查,摸清家底。为了摸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底,中国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于2005—2009年对全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普查,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量近87万项。

  2.设立四级名录体系。目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家级、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已基本建立。截至2019年,国务院批准公布了四批共计137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五批申报已经启动。

  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这是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关键环节。原文化部2007—2018年相继评定并公布了五批共306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4.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生态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截至2018年,已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21个,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已经启动向国务院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工作。

  可以说,非遗保护彰显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

  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的显著优势

  作为活态的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要通过人的行为来展现,通过人的活动来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主体,文化依靠人来继承和传播,离开了人,任何优秀的文化也只能是海市蜃楼。

  国家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把传承人的保护放在关键地位,建立和完善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体系。2008年,原文化部审议通过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传承人的认定条件、应当提供的材料、认定程序和期限以及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2012年,原文化部启动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列入《文化部“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扶持计划纳入《全国宣传思想文化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截至2019年底,共公布命名了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了支持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财政部设立了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经费。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认定工作也陆续展开。

  此外,在政府主导非遗工作的同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全社会参与到非遗保护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仅仅停留在政府保护的层面,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既需要政府的主导,也离不开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尤其是其保护与传承主体——广大民众的参与。近年来,中国政府全面深入开展社会普及教育工作,进一步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影响,增强人们关注遗产、保护遗产的文化自觉,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日益深入人心。这些措施,无不彰显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改革创新的显著优势

  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和政策的规约和保障必不可少。在法制化建设的大环境中,中国非遗保护十分注重以法律为依据开展相关的保护工作,相关立法工作逐步有序展开。

  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指导方针。2006年10月,原文化部颁布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作为与上述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相配套的部门规章,进一步细化了《意见》的有关内容。2008年6月,原文化部发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作为与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相衔接的部门规章。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非遗法》共6章45条,分为总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非遗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保护和实施的新阶段,显示出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显著优势。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的显著优势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内容就是保护传统文化,保护文化多样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特定民族或群体的文化精神和情感、特有的思维方式、传统价值观念和审美理想,因此成为各个群体和团体自身文化认同的重要来源,是增强民族凝聚力、维护民族特性的重要途径。对于中华民族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的情感基因,是集体记忆的根源,也是我们今天与过去的沟通渠道。在很多物质文化遗产随着战争、自然灾害等消亡的今天,我们还能“礼失求诸野”,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活态的遗产,在民众的生产生活中探寻传统的痕迹,所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立基于“从民族发展战略的高度、以民生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民众的生产生活为切入点”。

  面对人类社会前所未有的问题与危机,我们必须在文化创新的同时,努力寻找和利用各方面的智慧以及资源。作为人类智慧与创造力的结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含着丰富的思想资源。当我们面对经济全球化不能解决的人类和谐生存、可持续发展的精神走向等问题时,或许可以将视野转向民间,向一些老者智者、古法存礼去求知,在传统中寻求启迪乃至答案。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历史成就的标志,也是不同文明之间增进理解、促进交流的重要基础之一。在非遗保护过程中,中国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交流合作渠道持续拓展,国际影响力日益提高,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巩固提升了中国文化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首先,中国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规则的制定工作,推动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制定,是认真履行缔约国义务、积极推动公约实施的主要国家。其次,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注重学习、借鉴他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功经验。如在法国巴黎成功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节”,与蒙古国联合申报蒙古族长调民歌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并签订合作协议等。

  中国还积极参与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优秀实践名册”的申报工作,是世界上入选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这表明了国际社会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可以说,非遗保护工作彰显了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促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显著优势。

  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是中国为保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作出的杰出贡献,是我们为推动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的努力。面对现代化、全球化带来的诸多挑战,非遗保护“道阻且长”,我们还将继续努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既代表着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又代表着中国是有责任、使命担当的大国,这种担当将使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脚步走得更扎实,为实现世界共同发展、繁荣注入强劲的推力、增添不竭的动能。

  (作者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化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郑长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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