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你》遭遇網絡圍剿:我們應該如何反抄襲?
摘要:可那些沒有上過法庭的作品,抄襲的嫌疑主要靠民間文本比對和口口相傳,那麼,有公司改編了影視,有演員出演了,有觀衆喜歡了,要不要把他們跟涉嫌抄襲的作者打包,一起罵個痛快。4 我們該如何反抄襲。
上週五,我迫不及待看了《少年的你》公映的第一場次,看完激動不已,把它列爲自己的本年度國產最佳。
然而整個週末,我眼看着對電影的討論,從電影本身徹底拐到了指責原著抄襲與融梗上,更進一步擴大化炮轟規模,反抄襲輿論淹沒了電影主創與參演演員,甚至每一個稱讚電影的大V乃至普通觀衆。
本來想寫一篇純粹的影評,現在發現,不理清這個問題,大家已無法就事論事。
那麼好吧,積攢在心頭的很多關於融梗、關於抄襲、關於我們應該如何反抄襲的看法,今天一次說清。
1 什麼是融梗融梗這個概念什麼時候開始深入人心,已經很難考證了。
在我眼裏,融梗這個詞本身,就是對抄襲與否的含糊表達。
——“ta抄沒抄?我也不確定,但感覺情節很類似啊,說抄襲好像有點嚴重,那就是融梗吧!”
三成使用融梗這個詞的,都是出於這類不確定心態,剩下七成大抵是人云亦云。
在李亞玲告CJ誹謗、唐七告傳媒公司誹謗均勝訴後,大家在使用“抄襲”二字時都格外小心(你也將在下文中感受到這份小心),不少人開始退而求其次使用“融梗”二字,這種心態,不是不能理解。
但涉及對別人創作的指責,如此含糊的表達,是負責任的嗎?
如果認真追究,指責者需要回答兩個問題:
1、什麼是梗?
2、怎麼算融?
梗是設定?是橋段?是情節點?還是人物關係走向?
這個所謂的梗,是否具備足夠的獨創性?是否是情節推動的關鍵?是否構成原作者獨創的情節表達?
被指責融梗的作品與這個所謂的梗,相似程度到底有多高?
根據判決書的闡述:如果情節點構成原作者獨創的情節表達,且被其他作品相似度很高的使用,這叫抄襲。
如果一個情節點根本不具備獨特性和原創性,那麼它叫公知素材,不受著作權保護。
比如《琅琊榜》使用的亡者歸來複仇的大設定,與《基督山伯爵》如出一轍,但這種故事設定並不具備具體的獨創性(比如《哈姆雷特》),所以說抄襲是無稽之談,說融梗亦十分可笑,算是融了誰呢?
所以你看,融梗啊,根本就是個僞概念。
有具體的獨創性那是抄襲;沒有又憑什麼說人家融了A而不是B?融梗一詞的生存空間又在哪裏呢?
但凡自己搞過創作的、學過一點編劇基礎課程的、閱片量大的、讀小說多的,都會明白,對那些不構成具體的獨創性的情節和套路的使用,根本不可避免。
這就是我一直很討厭這個詞的原因。
用“融梗”含糊其辭的結果,只能是誤傷很多無辜的創作者,卻放過了真正的抄襲。
2 玖月晞原著抄襲了嗎?玖月晞一直被稱爲“融梗天后”是有原因的,她每一本書文風都不太相同,而且總能看到別人作品的影子。
根據網曝她在讀者羣裏的發言,她對於這類指控,承認了影視的部分。
先不探討她是否說謊,我們至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玖月晞最起碼是習慣於“借鑑”其他文藝作品的。
那這種借鑑到不到抄襲的程度呢?
本文只把焦點對準《少年的你,如此美麗》。這本書我當年翻看得非常潦草,但卻有似曾相識的感覺,我沒有分辨那些熟悉的橋段都出自哪裏,只是覺得沒有情節出乎我的意料。
很抱歉我沒有時間再去仔細研讀並比對這本已經快被我忘乾淨的小說,鑑於討論迫在眉睫,我只能依據網上指控這本小說抄襲/融梗的兩張對比表格,談談我的個人判斷。
我的結論是,如果表格沒有刻意增減情節點,結合起來看,這些情節其內在邏輯與情節情節排布及推演的相似程度不低,著作權人起訴玖月晞抄襲,有一定勝訴概率。
是的,我覺得這個程度很可能已經構成抄襲了,但當然,這只是我,一個熟悉玖月晞黑歷史、對抄襲判斷偏被抄襲人的普通讀者+非著作權專業人士的草率判斷。
還是那句話,有能力且有權利做出抄襲判定的,只有法庭。
3 電影《少年的你》抄襲了嗎?
已看過電影的人會發現,上述表格中大多數涉嫌抄襲的情節,根本沒有出現在電影裏。
即使算上《白夜行》,我也並不覺得電影情節有多少相似之處。
被指責者視爲抄襲的“小混混強迫見義勇爲的女主與被打男主親吻”情節,坦白講,作爲孤立情節來看,沒啥獨創性。
如果不考慮原著抄襲與否,沒有在心裏做抄襲預設,單看電影,我完全不覺得它“太東野圭吾了”。
影片對校園和高考的刻畫非常大陸,身陷校園霸凌的各方應對也相對接地氣,整部電影完全沒有日式故事改編的那種水土不服感,也並不會有“它抄了誰”的顯著心理感受。
曾國祥擅長對二三流文本大刀闊斧地改編並使之脫胎換骨。《七月與安生》如此,《少年的你》也如此。
在這種大刀闊斧下,電影與原著講的故事已大相徑庭了,就更別提與“涉嫌被原著抄襲的原著故事”了。
至於說什麼電影鏡頭抄了XXX,電影打光又抄了XXX,電影色調又跟XXX相似,目前看到的所有證據都很無稽,沒必要拿出來混淆真正的焦點。
那麼問題1:這種改編,是否主創團隊爲規避抄襲刻意爲之?
我只能說,如果主創團隊完全不清楚抄襲爭議,完全沒有比對過東野圭吾,那這種改編結果,有點過於巧合。(但不見得是導演說謊,文本改編本來也不是他的工作)
問題2:假設玖月晞原著抄襲成立,電影出品方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
很遺憾,目前國內還沒有看到相關判例。我諮詢了已做到業內大拿的同學,回覆如圖:
但這一切的前提是,起訴。
4 我們該如何反抄襲上文裏,我的態度已經無比明晰:起訴。
被抄襲的作者去起訴抄襲者,讀者也應該鼓勵喜愛的作者去維權。
正如第一段所說,司法實踐並沒有落後到“只認字句上的抄襲”、“只認大篇幅的抄襲”這種地步
2015年瓊瑤訴於正案判決書裏,已經就“思想”與“表達”的區分、“實質性相似”的判斷,做了充分的闡釋。
也就是說,其實司法實踐早已把那些真正該被喊打喊殺的融梗,認定爲抄襲。
那爲什麼不告呢?
很多人說,是因爲維權成本太高。
這話不假,文本比對本來就是一項非常專業的工作,需要專業人士耗費大量時間精力去完成。當年莊羽訴郭敬明,據說是有讀者義務幫忙做了全書相似情節點的比對工作。至於瓊瑤,以其地位能調動的社會資源,便更不必說。
但事情也要與時俱進地看待,這兩年的司法實踐增大了對抄襲的懲罰力度,對被抄襲者的賠償額也大幅提升,隨着判例的增加,隨着更多專業人士的加入,維權已並非遙不可及,維權回報也在逐漸提升。
更重要的是,我們爲什麼可以指着郭敬明和於正的鼻子罵抄襲而不擔心被訴誹謗?
因爲只有起訴,纔有可能把抄襲者永遠地釘在恥辱柱上。
類似的話,《錦繡未央》抄襲案的中間人青崖(微博“錦繡未央抄襲案助手”)也說過。
沒有這些對抄襲的起訴,我們又如何推動司法實踐,進而推動著作權法的完善?
再說,民事侵權,你不選擇信任法律,法律又如何保護你?
一定會有人說,站着說話不腰疼!輪到你你就知道了,訴諸法律太難了,我們專心搞輿論,讓抄襲人遺臭萬年,也算出口氣。
那麼第一個問題來了:抄襲與否,誰說了算?
網文平臺網站嗎?能掀起軒然大波的抄襲嫌疑作品必定是大熱作品,網站顯然是利益共同體,你指望它公正公允地作出評判,甚至不惜自斷財路,現實嗎?
各種反抄襲組織嗎?不排除有非常專業的人蔘與其中,但目前網上的文本比對大多良莠不齊,調色盤尺度不一,成員有的帶着強烈的立場預設與感情色彩,很難保證文本比對的專業度。
再說,如果反抄襲組織的文本對比足夠專業,那原作者起訴的大部分成本其實已經被消解了,又有什麼理由不去告呢?
網友自由心證嗎?有多少網友能耐心去研讀抄襲與被抄襲文本?如果沒有耐心,又依據什麼去做判斷?只能是不知來源的文本比對,或者網絡上的道聽途說吧?這樣簡單粗暴地對別人的創作下結論,是公平的嗎?
很多人願意說,是否抄襲,人心裏都有一把尺子。
可這尺子的刻度差異如此之大,又如何統一呢?不統一時,在現有網絡環境下,以誰的尺子說了算,能吵出一萬年。
接着第二個問題:哪些人需要爲抄襲作品負責
理想狀況下,走上法庭後,這個問題不需要喫瓜羣衆來操心。
可那些沒有上過法庭的作品,抄襲的嫌疑主要靠民間文本比對和口口相傳,那麼,有公司改編了影視,有演員出演了,有觀衆喜歡了,要不要把他們跟涉嫌抄襲的作者打包,一起罵個痛快?
有人說觀衆不無辜,沒有需求就沒有買賣,你消費抄襲作品就是客觀縱容抄襲。
可我觀衆憑什麼信賴你的抄襲結論呢?我觀衆又有什麼義務去比對兩個文本呢?觀衆視角里我就看個書看個影視劇,一羣人跑來KY這是招誰惹誰了呢?
有人說演員不無辜,誰讓你在抄襲影視裏獲益了呢?挨點罵怎麼了?
我的觀點依然未變,娛樂圈競爭如此慘烈,一兩部影視就可能被人落下身位,換位思考一下,像曾國祥這樣靠譜的一線團隊找你,誰會因爲原著“涉嫌抄襲”置之不理?演員團隊又有什麼專業能力去判斷涉嫌?
有人說出品人不無辜,你選擇了這個有爭議的文本,你就要承擔由此而來的後果。
這確實有道理。但也有很多實際情況要考慮,出品人如何判斷文本是否抄襲?找律師去做本該由被抄襲人律師該做的工作嗎?做了,是風控手段到位,不做,就罪該萬死?
我喜歡電影《少年的你》,但我也覺得如今主創團隊和出品方應該去直面如潮的原作抄襲爭議。這些對抄襲0容忍觀衆的抵制,是風控沒做到位的代價。
但任意把戰火擴大到演員身上、擴大到所有給出好評的媒體自媒體、甚至擴大到所有看過電影的普通觀衆、如今又開始去挖主創黑歷史的你們,是在反抄襲嗎?真的不是在給疑似抄襲者送人頭嗎?
5 寫在最後如今網上這一輪基於“原著涉嫌抄襲”對電影《少年的你》的圍剿,着實有點失控了。
這與原作者玖月晞的久負盛名有關:當年晉江對玖月晞爭議的處理是火上澆油,也埋下了今天的禍根。
這與東野圭吾這兩年的風靡有關:不少東野圭吾書迷聞訊而至,瞭解個大概就加入了圍剿。
但客觀來看,這顯然也與頂流易烊千璽的出演脫不開關係。不然,難道《少年的你》相似東野圭吾的程度,會超過《無雙》相似《非常嫌疑人》的程度?對後者的抄襲質疑根本沒在網絡環境上掀起什麼水花,《無雙》輕鬆拿下10億+票房,斬獎無數,也沒見多少人出來討伐。
人性本就是這樣雙標。
平心靜氣地想,這種輿論場上的瘋狂圍剿全無好處嗎?
顯然不是,在維權成本高企的現狀下,鬧得這麼大確實能震懾到後來者,讓他們在購買有爭議的IP時,起碼想想可能付出的代價。
可這種瘋狂圍剿的弊端更多。
誰來保證網友鑑抄襲融梗的專業度?
誰來控制這把輿論大刀不會誤傷無辜?
誰來保證每次每位抄襲者受到相同力度的抵制待遇?
誰又來遏制現在這種“自覺站在道德高地就逆我者亡”的不良思潮?
我深深憂慮。
聽聞已有讀者組織去函東野圭吾方,推動侵權起訴,我舉雙手贊成,這纔是正途。
像現在這樣盲目擴大打擊面,會把不少可以爭取的中間力量,推到對方陣營去,更會因爲把太多人拉下水,而掩護了真正溼身的人。
痛恨抄襲的你我,完全可以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籌集公益基金、衆籌起訴開支,協助文本比對的基礎工作,鼓勵作者維權,跟所有無恥之徒剛到底。
難嗎?難的。人性本惰,網上謾罵不費勁兒,做實事真的難。
可看看《錦繡未央》案的組織人是怎麼說的:
我們當然知道這種極端情況走法律途徑維權會有多難,也能想象出自下而上的維權過程又有多難,更知道放棄司法訴訟、專心輿論呼籲能使《錦繡未央》的抄襲行爲能讓更多人知情和參與抵制——但我們仍然選擇了用法律手段維權。各方面工作,寧可慢一點,也要往良性的方向上引導,以給後來人信心和鼓舞。這些迎難而上的人,纔是反抄襲的真正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