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產品經理劉涵宇(ID:uxcafe)

  排版:妮子小菇涼

  

  在我離開騰訊的一週後,騰訊CSIG(雲與智慧產業事業羣)宣佈成立。我之前作爲產品經理角色,做過的大多數業務,包括互聯網+,包括智慧零售,都被劃到了這個新的事業羣中。最近,關於CSIG的消息不少,似乎一夜之間,互聯網就被硬生生的分割成了「消費互聯網」和「產業互聯網」。前者對應俗稱的2C,後者則對應俗稱的2B。

  人們總是習慣於用自己熟悉的邏輯,去理解看起來像新鮮事物的東西。

  我在最近的面試中,遇到過不少既做過2C,又做過2B的同學。我會問他們:「你們覺得做2C和做2B有什麼區別?」答案大多數都會涉及以下兩個視角:

  着眼點不同:2C重體驗,2B重盈利(其實更準確的表達應該是重目標,盈利是最常見的目標之一)

  用戶特徵不同:C端用戶更加漫無目的,所以需要各類運營去「哄」;B端用戶更清楚的知道自己要什麼(真的嗎?我怎麼說也算做了3年多的2B,真不覺得B端用戶更清楚自己要什麼)

  事實上,持這類觀點的同學,代表了國內整個2B方向上面的現狀,就是:國內所謂的2B,或多或少的都帶有一些外包的性質。

  沒有任何鄙視外包的意思,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商業模式。只是,我理解的產業互聯網,其實遠遠不只是我們印象中的「2B」。對於做產業互聯網方向的公司,特別是類似BAT之類的大公司來說,能做的事情非常多,想象空間也很大。

  一、產業互聯網,是否一定是「甲方、乙方」的服務模式?

  大多數人的認知中是這樣的。其實不一定。

  一般來講,「甲方」是針對「乙方」來說的。我們做2C類的產品,其實也是在爲用戶服務,但我們不會把「用戶」稱爲「甲方」。區別在於,「甲方」的定義更像是一個項目的主導者,他要決定怎麼做,做成什麼樣;而2C產品中的「用戶」往往沒這個權利,用戶只能「反饋」,具體產品怎麼做,做成什麼樣,產品經理決定。

  甲方主導,乙方幹活,是傳統2B(外包)產業中的最核心商業模式。但這個商業模式一定是建立在「甲方」本身有能力做出最優決策的前提下。而「產業互聯網」不同,大多數看起來像「甲方」的機構,並沒有足夠的能力做出「互聯網產品該如何做」的決策。

  一正一反兩個例子來說明。

  1.正例:各銀行的app

  銀行是傳統商業世界中典型的「甲方」客戶,習慣了自己來定義全世界。基於此,我們回憶一下:

  有哪家銀行的app在你的印象中非常好用?有嗎?

  有哪家銀行的app在你的印象中特別難用?我能隨手列出5個以上。

  爲什麼?很簡單,銀行作爲「甲方」機構,並沒有足夠的能力對於互聯網產品做出最優決策。

  這裏面有個分支,有同學可能會問,我覺得招商銀行的app還可以啊。怎麼解釋?

  主要是因爲:

  招行花了大價錢,請唐碩做了整體的體驗方案

  招行的互聯網團隊非常強大,核心成員大多數是騰訊過去的。所以單就這個模塊本身來講,已經很難說它是一個傳統機構

  反證了傳統「甲方」無法對互聯網產品做出最優決策這個觀點。就這樣。

  2.反例:阿里系

  在很多同學眼中,阿里系是國內做2B生意的代表。但是我們想一下,阿里系是一個「乙方」角色嗎?除萬網外,完全不是。想象一下:

  你想接入支付寶,更有可能是你遵循支付寶的規則,還是支付寶適應你的規則?

  你是國際著名的服裝品牌,要在天貓開店。更有可能是你遵循天貓的規則,還是天貓爲你「定製」服務?

  結論不言而喻。在阿里的大多數體系下,阿里纔是這個項目的主導者。所以,阿里系在做的,我認爲是「產業互聯網」,並不是傳統的面對甲方的2B業務。

  即便是類似釘釘這樣的平臺,也一定是把「定製化」的部分交給服務商去做。你說你想要一個xxx,想讓釘釘原生提供?如果只是你想,那不可能。

  二、諮詢公司的原罪:長期執行和迭代問題

  上一段中提到「唐碩」。類似這樣的諮詢公司,其實在傳統的2B市場中扮演着一個比較特殊的角色。

  在傳統商業世界,諮詢公司往往是高大上的代名詞。高端諮詢公司的人有時會戲稱自己是「賣PPT」的,一份100多頁的PPT,4周時間,可以「賣」幾百萬美金。並且各種大公司會搶着來送錢。聽起來跟上述的「甲方乙方」的模式完全不同。雖然高端諮詢公司也會自稱自己是「乙方」。

  但是,諮詢公司雖然強大,卻有一個「原罪」,那就是,其服務往往只適用於相對宏觀的需求和項目,如果是一些長期的,需要重執行的項目,諮詢公司往往是做不好的。我們回憶一下,有沒有任何一個我們印象中做得好的互聯網產品,是高端諮詢公司做出來的?沒有!一個都沒有!

  爲什麼這麼高大上的諮詢公司,在互聯網這麼高速發展的今天,就不想想,開拓一下「互聯網諮詢」的市場?現在聽起來人人都需要「互聯網思維」,利用諮詢公司自身在商界的影響力,寫100頁PPT,去教一教別人如何做互聯網,豈不是很好的生意?

  理由很簡單,一個諮詢項目,少則4周,最多,估計半年也就頂天了。這樣的商業模式決定了:

  諮詢項目沒辦法長期進行,而互聯網產品的發展是一個非常長期的過程

  諮詢方案無法有效迭代,更不用說「快速迭代」,而迭代是做好互聯網產品的基礎

  諮詢項目往往只能提供一個「方案」,但執行環節無法被有效的把控。而互聯網產品,「點子」沒那麼重要,關鍵還是在對的時間最好對的事情

  因此,雖然諮詢公司與「甲方」的關係,其實是傳統商業世界中最接近目前我所定義的「產業互聯網」的,但最終效果還是不夠好。

  三、說回「產業互聯網」,除了2B2C,還有其他可能嗎?

  鋪墊了這麼多。當然是有!

  從「甲方」視角來看,去採購2B服務或產品,爲了什麼?當然是爲了賺到更多的錢。據初中政治書記載,「企業是以盈利爲目的的機構」,所以,2B的終極目標,就是幫助B端更好的盈利。而對於大多數B端用戶來說,它們的盈利方式往往正是通過服務自身的C端用戶,來實現的。所以更好的盈利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更好的服務他們的C端用戶,從而賺到更多的錢。

  傳統的2B往往沒看透這一點,他們2的真的是B。做ERP,做財務系統,做各類OA,都只是在試圖提升B端內部的效率或者信息化水平。這固然很重要,但這並不是B端的最底層需求。

  或許,我們可以做一類服務,叫做「先2B,再2C」,或者「通過2B去2C」。

  典型案例,還是支付寶。

  支付寶(只說支付部分)到底是個2B產品,還是2C產品?難說。但它是一個非常有代表性的,我心目中的「產業互聯網」產品。

  支付寶通過2B去2C:

  爲B端服務,提供可靠、廉價的支付渠道,幫助其解決最基本的商業問題

  通過上述,讓C端用戶更加安全、有效、便捷的付款,從而更好的幫助B端去服務它的C端用戶

  B端服務,主要還是由B端商家掌控。例如,要不要開通信用卡收款,是否使用各類營銷工具等等。這些B端商家根據自身需求,會比支付寶更加專業。同時,C端服務是完全統一化的,你是一家大型商業機構,你跟支付寶說,我需要在用戶付款的時候做一個特定的手勢,從額頭中間畫一條線,到胸部,然後畫一個圈,才能支付,這是我們的營銷策略,我們線下遍佈全球的2萬家店都這麼做。支付寶會怎麼說?一定會說:滾。

  四、綜上

  產業互聯網並不是傳統的2B市場。在產業互聯網領域,互聯網公司與傳統機構並不應該是誰爲誰服務的合作方式,而是應該相互融合,彼此儘可能的瞭解對方,然後各自做好擅長的部分,一起把生意做大。這其實也一直是我對「互聯網+」這個過氣名詞的定義。

  至於騰訊說,願意做工具箱。我覺得,那只是個營銷策略而已。如果我現在說,你根本不懂互聯網,所有互聯網部分聽我的,你滾蛋。你肯定就不跟我玩了嘛。所以我說,我說工具箱,我來賦能的。就這樣。

  五、最後

  評論一下騰訊CSIG?現在已經離開騰訊,可以以局外人的身份評論了。

  非常開心,騰訊終於邁出了這一步。產業互聯網是個大生意,但需要慢慢耕耘。因爲這個領域裏面,涉及更多的人與利益的關係。不像2C產品,只要滿足需求,提升體驗,砸錢就可以做得很好。

  但是,在微信體系被以適當的方式整合之前,CSIG本質上跟原來分散在各事業羣中的業務相比,沒什麼太大的不同,也無明顯優勢。而整合微信,難於上青天。

  不賽馬,很好,我認爲這是邁出了第二步。

  最後,都整合了,肯定要裁員的。歡迎優秀的CSIG同學考慮我的公司。公司雖小,但本質上,也是在做「產業互聯網」,方向挺靠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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