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22日下午,姑蘇交警大隊的輔警在人民路察院場路口攔下了一位騎車帶人的女子,本來這是一次正常的糾違,結果該女子不但不配合,還指責輔警態度不好,嚇到了自己的孩子。原來,當天在路口執勤的輔警遠遠看到一女子騎車帶人朝路口駛來,便上前示意女子停車。

3月22日下午,姑蘇交警大隊的輔警在人民路察院場路口攔下了一位騎車帶人的女子,本來這是一次正常的糾違,結果該女子不但不配合,還指責輔警態度不好,嚇到了自己的孩子。

原來,當天在路口執勤的輔警遠遠看到一女子騎車帶人朝路口駛來,便上前示意女子停車。誰知女子不但沒停下,還繼續向前行駛,差點撞到執勤輔警。

被攔停後,女子表示後座上的是自己16週歲的女兒。輔警告知其,電動車只能帶一名12週歲以下的兒童。女子卻說自己並不知道有這一規定,還與輔警理論起來。民警到場後,女子依舊不依不饒,說輔警態度不好,嚇到了自己的孩子。結果,她女兒卻當場表示:我沒有被嚇到。

交警提醒,根據《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自行車、電動車只准搭載一名十二週歲以下的人員,搭載學齡前兒童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路遇交警執法,請主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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