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标题,有读者老爷肯定会问:石敬瑭这个儿皇帝怎么会不是汉奸呢?且听龙马君一一道来。

石敬瑭是五代后晋王朝的开国皇帝,其为了当皇帝,向契丹割让“幽云十六州”,即长城防线。从此,我国中原核心区域无险可守,四百多年的深重灾难也自此开始。始作俑者石敬瑭可谓千古罪人。

然而,真是这样吗?汉奸的两重定义
汉奸最初是指出卖汉族利益的败类,这也是汉奸一词的字面含义,其暗含一个前提,即汉奸必须本人是汉人。为方便论述,我们把它称为汉奸的狭义定义。
后来,这一概念发生了泛化,只要是中华民族的一员,投靠外族,出卖国家利益,都可算是汉奸。按照这一定义,末代皇帝溥仪虽是满族,其出卖国家利益,毫无疑问也是汉奸。同样,我们把泛化后的定义称为汉奸的广义定义。

熟悉五代史的读者老爷都知道,五代中后唐、后晋、后汉的统治者都是沙陀族出身。沙陀族是突厥民族的一支,在晚唐成为唐王朝的雇佣兵,后来成了左右时局的一股强大势力,即所谓的“代北集团”。
既然不是汉人,那石敬瑭这种慷他人之慨的行为就完全谈不上是汉奸行为。举个八十多年前的例子,英国和法国做主把捷克的苏台德地区割让给德国,我们当然不能指责英国首相张伯伦和法国首相达拉第是捷奸。

狭义的不成立,我们就按汉奸的广义概念来解读。广义之一:有没有出卖国家利益?
有读者老爷不解,把幽云十六州这样重要的地方都割出去了,还不是出卖国家利益?
您理解错了,这里的“国家”,是个大概念,即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譬如分裂时代,十国中的吴越国纳土归宋,将整个国家都送给了宋朝,我们不能说他出卖国家利益,因为吴越只是整个大概念“国家”的一部分,它把它的利益转让给了给同属这一“大概念”国家另一部分的宋朝,显然不算出卖。相反,我们还要称赞:其德大焉!泽被后世!

石敬瑭呢?他作为中华民族中沙陀族的一员,把属于我们中华民族的幽云十六州,转让给同属中华民族的契丹国。这似乎是一次非常正常的势力消涨,和战国时楚、魏、韩等国以土贿秦没什么区别。
有读者老爷又要问了,后晋当时代表着华夏正统啊,契丹当时就是异族,不能以今人的视角来看古代问题!
我们接着分析。广义之二:后晋是不是正统?
后晋在内的五代是不是正统?这是个历史悬案。
北宋时,由于赵宋王朝得国自五代的后周,所以赵宋就强调五代的正统地位,以间接证明自身的正统性。
后来随着宋朝统治的稳固以及儒学的复兴,五代正统说就没多少人认账了,理学大师朱熹就说五代无统,到了明代,五代这个名称都开始不被承认了,明末学者严衍把战国称为“前列国”,把五代称为"后列国",王夫之则直接说,“称五代者,宋人之辞也。夫何足以称代哉?”

所以,后晋不是正统。既然同样是当时的外族,沙陀族建立的后晋国和契丹族建立的契丹国又有什么区别呢?为何厚此薄彼!问题出在哪?
到这里,想必还是有读者老爷心存疑惑,似乎这个结论似是而非,其实龙马君也有这种感觉,然而就如解高数题般,明明感觉结果有误,却由于思维惯性找不出自己的逻辑漏洞。
请睿智的各位读者老爷务必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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