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战国时,秦实行“耕战”政策,官员选拔专任军功,统一之后,则开始“推择为吏”、“考试取吏”、“通法入仕”,但尚未形成系统的职官选任制度。西汉实行“任子制”,规定二千石以上官员,任满三年,可送子弟一人到京师任郎官。

夏商周时,实行封建采邑制,与之对应的是“世卿世禄”制。王室和诸侯国主事职官,由其下属封君贵族担任。多数官职在特定家族内部世袭。春秋战国之际,封建采邑制瓦解,“世卿世禄”制逐渐解体,至秦汉,遂为新的官员选任制度所代替。
从推举到科举
战国时,秦实行“耕战”政策,官员选拔专任军功,统一之后,则开始“推择为吏”、“考试取吏”、“通法入仕”,但尚未形成系统的职官选任制度。到了西汉时期,逐渐形成了征辟和察举两种职官选任办法。
曹魏时,征辟和察举演变为九品中正制。中央政府选派“贤有识鉴”的官员到各州郡,充任中正,根据家世、才、德三项标准遴选人才。具体办法是,将辖区内乡里推荐的人才按照上述三项标准进行品评分等,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9个等级,登记造册推荐到中央,中央再将这些人选派到各官署任职。
唐朝科举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分为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史科、三传、道举等科目,其中明经、进士两科最重要。明经主要考经义,进士主要测诗赋。制科是需要临时设置的科目,有唐一代,先后设置过一百二十余种。制科考试,官吏和平民都能参加,凡考中,官吏可以升迁,平民则委以相应官职。但因制科科目多针对特殊技艺设置,以农、商、医、土木营造最常见,故不为士人所重,制科出身被称为“杂色”或非正途。
恩荫与赀选
察举、征辟、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都是中国古代官员录用的主要渠道,称“正途”。一般而言,通过这些程序被录用的,在官僚队伍中占大多数,但仍有一定数量的官员,通过另外渠道获得为官资格,历史上称为“异途”,但是最常见的“异途”是恩荫与赀选。
恩荫是指子孙依靠父祖的官爵或功勋而任官的制度。西汉实行“任子制”,规定二千石以上官员,任满三年,可送子弟一人到京师任郎官。东汉沿袭这一制度,实施更为宽松,到东汉末,公卿子弟往往幼年已任郎官,时人讥为“童子郎”。
宋朝规定,三公、宰相子,可以恩荫充任中央各寺丞、使相、参知政事、枢密使、宣徽使子、恩荫可以担任太祝或者奉礼郎。皇帝每三年行郊礼一次,按惯例施恩天下,往往一次恩荫数千人,宰执大臣甚至可以恩荫门客、医师。
赀选是卖官,虽不是常规制度,但大多数王朝都实行过。西汉初,规定出资10万钱,可以自备车马装备,到京城听候选官。汉景帝时,出资门槛降低到4万钱,愿意买官者大为增加。唐朝实行科举制后,作为做官必备资格的出身,也开始被售卖,唐朝后期,还出现“私觌官”。大臣奉命出国,国家允许拿出10个州县的官职出售,用以筹措出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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