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我是金東花園小區的業主,我們小區還沒通過綜合驗收,就開始收取物業費,這合法合規嗎?”近日,金東花園多名業主向本報“微幫辦”欄目求助。

跑腿幫辦

3月25日,記者步入金東花園小區,兩條紅底白字的橫幅引人注目,橫幅上寫着“恭迎金東花園業主喬遷新居”“祝賀金東花園圓滿交房”。

一名小區業主告訴記者:“我們小區問題一大堆怎麼可能通的過綜合驗收,開發商之前答應的鋁合金、中空玻璃推拉窗還沒做,綠化面積也沒之前說的那麼高,沒通過驗收還讓我們繳納物業費,甚至我們交了物業費也沒人好好打掃,欄杆上落滿了灰塵。”

根據業主姜先生提供的發票顯示,2019年12月31日,其除繳納物業費1526元之外,還繳納了垃圾清運費、裝修管理費、拆改牆體垃圾費、裝修出入證以及二次供水能耗費,共計2833元。此外,另一張發票上顯示該業主還繳納了2000元的裝修押金。

幫辦結果

3月25日下午,針對此情況,廣信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工作人員回應,該小區還沒通過綜合驗收,沒通過綜合驗收肯定不能收取物業費,“我們已經責令開發商暫停交房,下午我們會安排執法大隊前去現場查看,讓開發商該整改的整改,該辦手續的辦手續,並會根據調查情況進行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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