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經法院審查查明:被告人石某在全國新型冠狀肺炎防控期間利用快手(快手號:jwm666888,暱稱:蠻子阿蔣)、微信(微信號:shilongzhu111,暱稱:好運來)在網上發佈售賣一次性醫用口罩的虛假信息,被害人添加其微信後,石某在微信上向被害人謊稱自己售賣一次性醫用口罩,並以1.8元每個至2.5元每個不等的價格,先後詐騙4名被害人,共計7250元。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石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在全國新型冠狀肺炎防控期間,採取虛構事實的方法,多次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

原標題:微洪江|設“口罩騙局” 一被告人獲刑十個月

3月30日,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石某詐騙一案,並當庭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貳千元。 

因新冠疫情,本案通過“雲上法庭”在線公開審理

經法院審查查明:被告人石某在全國新型冠狀肺炎防控期間利用快手(快手號:jwm666888,暱稱:蠻子阿蔣)、微信(微信號:shilongzhu111,暱稱:好運來)在網上發佈售賣一次性醫用口罩的虛假信息,被害人添加其微信後,石某在微信上向被害人謊稱自己售賣一次性醫用口罩,並以1.8元每個至2.5元每個不等的價格,先後詐騙4名被害人,共計7250元。石某在收到被害人用於購買口罩的錢款後即將對方微信拉黑、刪除。石某在快手視頻、微信朋友圈發佈的口罩相關的視頻及照片均來源於網絡。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石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在全國新型冠狀肺炎防控期間,採取虛構事實的方法,多次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石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輕從寬處理;被告人石某到案後退繳了全部贓款,酌情可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上述判決。

新冠肺炎疫情讓口罩成爲“搶手貨”,一些不法之徒打着售賣口罩的幌子,通過網絡實施詐騙。法官提醒,切莫心存僥倖,鋌而走險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時,提醒廣大羣衆,警惕在微信羣、朋友圈賣口罩的信息,應選擇正規的渠道購買防控物品。

來源:洪江市新聞網

編輯:王葦 審覈:劉輝霞 終審:周聖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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