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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检察院联合公布《关于表彰全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市检察机关20个先进集体和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本微新开设的《双先榜样》专栏,将陆续展播“双先”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以激励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汲取榜样力量,对标模范标准,创先争优,奋发进取,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敬请关注!

本期双先榜样:江北区检察院检察五部

这是全市首个金融犯罪检察部门,成立不到半年,办案案值超300亿,日均6000万,全国首例“花呗”套现案、全市首例“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案等,均出自他们之手……这个可谓最有“钱”、最“年轻”的办案团队,就是江北区检察院的检察五部(金融犯罪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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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检察“特战队”

“下有陆家嘴,上有江北嘴”。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的江北嘴内陆国际金融中心,是重庆打造的四大开放平台之一。在中心的强力带动下,江北区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突破1.4万亿元、占全市近1/5,集聚金融机构近460家、区域性总部以上金融机构数量占全市1/3,金融资产规模突破1.6万亿元、占全市近1/4。

为维护金融秩序,护航金融中心,防范金融风险,2018年8月17日,江北区检察院组建了检察五部(金融犯罪检察部),主要办理金融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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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团队。目前,该部门共有10名干警,平均年龄31.5岁,有5名法学硕士,1名在读博士,1名会计学硕士。干警先后荣获“全国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全市侦查监督业务能手”“江北区第四届先进工作者”等荣誉40余项,有2人入选重庆市金融、知识产权专业办案团队;先后在《现代法学》《法治论坛》《人民检察》《检察日报》等知名法学期刊报纸上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非法买卖外汇”何种情形可予定罪》《认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须主客观一致》《立足被害单位性质惩处骗取小额贷款行为》等预防金融犯罪类论文就有10余篇,50余万字,参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余项,多篇论文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

2019年7月25日,一个特殊的办公点,全市首个金融检察办公点——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江北嘴金融检察办公点建成并投入使用,这是该部门成立近一年来的又一创举。江北区委、区政府已将该检察办公点纳入江北嘴金融核心区建设的大盘子统一建设,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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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该检察办公点,该部门不断加大与江北嘴金融机构、金融企业的沟通交流力度,及时介入突发重大金融案件,从精准打击金融犯罪、探索建立犯罪预防联系点、积极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依法提前介入金融犯罪案件等方面护航江北嘴金融核心区高质量发展。

“全天候”提前介入侦查

2月4日,正值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一起重大系列金融犯罪案件,给该部检察官带来了巨大考验。该系列案涉案金额30亿元以上,涉案人员20多人。案情复杂、罪名较多、法律关系错综交织。经公安机关商请,为有效打击犯罪,净化市场环境,该团队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与公安机关一道严厉打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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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案件推进力度、提高效率,团队中的王东海、唐倩、余名洋等三人决定吃住在“办案组”。对公安机关取得证据及时进行审查,提出需要进一步补充侦查的意见建议。从2月4日起,三人便马不停蹄,开始全天候的介入引导。

很多人不知道,唐倩和余名洋作为母亲,为了办案主动放弃回家;王东海到“专案组”的头一天,刚满2周岁的小孩便生病了。

面对50多本卷宗及大量的证据,王东海、唐倩、余名洋抓住案件主要犯罪事实,紧紧围绕犯罪构成,从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自书材料、犯罪嫌疑人供述等仔细审查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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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认真审查,针对主要的犯罪事实和主要的犯罪嫌疑人,他们迅速拟定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提纲共计30余条近10页。侦查提纲得到公安机关相关领导和案件承办人的肯定,并立即组织落实。

2月13日,公安机关将第一批4名犯罪嫌疑人向江北区检察院提请逮捕。2月20日,江北区检察院以涉嫌串通招投标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周某等四人。

前移金融风险化解“端口”

“喂,卢主任您好!”“王主任,今天上午有时间没有,又有群众举报了线索,观音桥有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咱们去排查一下吧。”一大早,江北区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王东海的手机铃声就响了,“好的卢主任。”王东海看了看笔记本上的日程安排,随即答应。

随后,江北区检察院与该区金融办、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排查组,与被举报公司所在地的街道、派出所、社区一道前往被举报的生物科技公司,发现该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与经营范围严重不符,公司的经营模式是让每位老年人投入10000元加入所谓入股分红,以后每月领取1000元,领取12个月,共计领取12000元。

因该公司经营模式涉嫌非法集资,查获入股分红协议后,联合排查组各相关单位分别依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对被举报公司予以依法处置,并以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例,当场向该公司负责人进行法治教育,督促其依法经营,避免其走上犯罪道路。

该公司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表示将收取的款项如数退还。随后,老年人所投资金如数退还,被查获企业也受到相应处罚,避免了该企业及责任人走上犯罪道路。

据了解,去年以来,该部门联合该区金融办、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合排查了30多家重点公司企业,妥善化解金融风险50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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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将这一排查预防犯罪经验制度化,去年11月,该部门牵头联合该区法院、公安分局、金融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出台《重庆市江北区金融犯罪预防办法(试行)》,将预防打击犯罪关口前移,将金融犯罪化解在萌芽状态。

此外,该部门还单独或联合该区金融办走访了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成都银行重庆分行、厦门银行重庆分行、平安保险重庆分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企业,宣传金融犯罪防范知识,并听取金融机构对检察机关服务金融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前移,避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该部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还先后深入观音桥步行街、兰溪社区、溉塘新村社区、江北城街道、五宝镇等地,单独或联合该区金融办、江北嘴管委会等开展法治宣传1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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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送米送面可以,但是有钱存银行,不受高利息诱惑。”接受宣传的群众笑着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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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部门成立以来,先后办理了诸如贷款诈骗、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保险诈骗等金融犯罪案件94件209人,涉案金额超过300亿元。全国首例“花呗”套现案、全市首例“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案等,均出自他们之手。

在办案中,该部门还推动全院构建起了“三个体系”。一是一体化反洗钱体系。牵头与区内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惩处洗钱犯罪工作办法(试行)》,建立起了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强化了对洗钱犯罪的侦查、起诉力度,形成“侦、捕、诉、研、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二是预防金融犯罪体系。牵头与区内相关部门联合出台《重庆市江北区预防金融犯罪工作办法(试行)》,注重源头治理,形成了“发现、协作、处置”一体化金融犯罪预防工作机制,有效遏制金融犯罪。三是智慧金融体系。建立起金融案件数据库,强化类案智能分析,深化新型金融类案件法律适用研判,实现了与相关部门的金融数据、案例、预警信息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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