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國內外的相關文獻均未報道乳腺癌治療後妊娠對患者的預後有明顯不利影響,現有的證據也支持年輕乳腺癌患者生育,認爲乳腺癌治療後妊娠是安全可行的。也有一部分乳腺癌患者治療後是不適合再生育的。

我在臨牀上遇到很多年輕的患者,她們都會問到同一個問題,就是乳腺癌治療後能不能生育?會有什麼影響?哪些治療可以保護生育功能?

這些問題對於從未生育或者還想生育的患者產生了極大的困惑。今天爲大家解答一下這些問題。

答案是肯定的,生育是安全的,不會影響生存。

過去大家認爲,懷孕以後體內的雌激素、孕激素水平升高,增多的激素會導致殘留的乳腺癌細胞再度生長,增加乳腺癌復發和轉移的風險。

但現在循證醫學證據已經推翻了過去的觀點。最新研究表明,早期乳腺癌患者不論激素受體陽性還是陰性,生育都是安全可行的,並不會影響患者的遠期生存。甚至有研究指出,懷孕還可以改善她們的總生存率。

生育時機的選擇

早期乳腺癌治療後生育,應該避開乳腺癌復發的高峯期,避免殘留化療藥物對胚胎的毒性作用。目前比較認可的乳腺癌治療後生育時機是:

1.導管原位癌及小葉原位癌在手術和放療結束後。

2.淋巴結陰性的乳腺浸潤性癌在手術後兩年。

3.淋巴結陽性的乳腺浸潤性癌在手術後 5 年。

4.需要輔助內分泌治療的患者,在受孕前 3 個月停止內分泌治療,直至生育、哺乳結束,再繼續內分泌治療。不同治療方法對生育的影響

手術、靶向治療對生育功能沒影響。乳腺癌是全身性疾病,需採用多種手段進行綜合治療,主要包括手術、化療、內分泌治療、放療及靶向治療。目前認爲,手術治療及靶向治療對乳腺癌患者的生育能力沒有明顯影響。

化療在乳腺癌全身治療中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但是化療具有很強的卵巢毒性作用,可以導致卵巢損害,進而影響生育。對於有生育需求的年輕乳腺癌患者,在化療期間更應注重卵巢功能的保護。

內分泌治療可直接或間接影響卵巢功能,服用內分泌藥物期間可影響排卵或引起子宮內膜增厚。另外,內分泌治療時間一般較長,達 5 年~10 年,可加速卵巢功能的衰退。

放療對生育功能無太大影響,但是在放療期間應該避免懷孕及留取卵母細胞。調 查 顯 示,約 有71%的年輕乳腺癌患者在結束治療後有生育的願望。目前,國內外的相關文獻均未報道乳腺癌治療後妊娠對患者的預後有明顯不利影響,現有的證據也支持年輕乳腺癌患者生育,認爲乳腺癌治療後妊娠是安全可行的。故年輕乳腺癌患者在接受綜合治療後妊娠是安全可行的,只要患者有生育需求和意願,均應鼓勵支持。

乳腺癌患者生育的禁忌症

也有一部分乳腺癌患者治療後是不適合再生育的。

比如晚期和高復發風險的乳腺癌患者,治療結束後卵巢功能衰竭的乳腺癌患者,以及攜帶 BRCA1/2 易感基因的乳腺癌患者。BRCA1和BRCA2基因抑癌基因,是它們主要參與DNA損傷的修復和轉錄的調控。這兩個基因的結構和功能異常與乳腺癌的發病密切相關。

對於晚期或高復發風險的乳腺癌患者,妊 娠 期 間 病 情 可能進一步惡化,不適合 生 育。儘管採取了保存生育能力的措施,但在治療結束後仍可能發生卵巢功能衰竭、喪失了生育能力的情況。

另外,攜帶 BRCA1/2易感基因的患者,每一 次 妊娠將 BRCA1/2基因遺傳給下一代的風險高達50%,這部分患者需要謹慎選擇再生育。

我國目前也在廣泛開展 BRCA1/2的篩查項目,相信會有更加可靠的臨牀數據出現,爲乳腺癌患者提供參考。對於攜帶有 BRCA 基因突變的患者,因其與家族性乳腺癌密切相關,妊娠前應當尋求醫生幫助,以阻止突變基因遺傳給下一代。

在懷孕前,建議大家要和乳腺科、產科醫生溝通,做一些必要檢查排除腫瘤復發和轉移的可能。保護生育功能的方法

建議患者要聽取醫生的建議來綜合判斷。

胚胎冷凍保存

這是目前世界上最爲成熟、穩妥的輔助生殖技術。隨着近年來冷凍技術的進步,冷凍胚胎的懷孕率已接近新鮮胚胎,甚至可以超越新鮮胚胎,但是對於非常年輕及單身的女性不太現實。

卵母細胞冷凍保存

該技術目前越來越成熟,是指通過在治療前留取女性的卵子冷凍保存,在需要的時候解凍卵子,行體外受精然後胚胎移植完成生育。

患乳腺癌後可以妊娠,且妊娠對預後無不利影響,但不推薦在放、化療及內分泌治療期間妊娠甚至哺乳。所以我們應該加強乳腺癌生育相關知識的宣傳,使患者在生育問題上保持積極樂觀的態度。作爲醫生,要加強與患者的溝通,實行早期治療干預,最大限度地保留患者的生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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