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朝皇后杨云娥

先后被丁部领和黎太祖黎桓立为皇后,杨云娥成为越南历史上第一位嫁给两个皇帝的人。经历了越南历史上的动荡年代,杨云娥成为越南民间嘲剧、改良剧中的重要角色之一。作为小说《两朝皇后杨云娥》中的主人公,越南民众对其知之甚详。不可否认,杨云娥与黎桓的婚姻受到了后世越南史官的猛烈抨击,于越南而言这一历史个案,是封建君主政体下的政治制度不规范,以统治者个人的意志为转移造成的。《大越史记全书》载:


(壬午三年,宋太平兴国七年(982))立丁朝皇太后杨氏为大胜明皇后,后先皇配,卫王璇母也。帝得国时纳之宫中,至是立为后,与奉干至理皇后、顺圣明道皇后、郑国皇后、范皇后并为五皇后,厥后民俗立祠塑先皇、大行二帝像及杨后像同坐。至国初犹存,安抚使黎叔显始革去。

史臣吴士连曰:夫妇人伦之首,王化之端,易下经首咸恒,示取女必以正也。大行通淫君后,至于偃然立以为后,羞恶之心忘矣。以此垂统,其子效之,淫佚取亡,岂无启祸之端哉。

封建社会,女子讲究“一女不侍二夫”的贞节观念。“妇人贞洁,从一而终也。”(《周易·恒》)。这种男权社会对女性贞操的单方面规范,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丁朝到黎朝更迭的封建年代,社会各阶层的女性受到儒家贞节观念的束缚相对较小,妇女改嫁甚至男女私通的现象层出不穷,尤以宫闱为甚,贞节观没有成为宫廷女性行为规范的标准。

2.越南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李昭皇

李昭皇可以说是越南历史上的传奇女性。李惠宗无子,便由其女儿昭圣公主继位,是为昭王。后又嫁给陈日煚(即陈太宗),并禅其帝位。1237 年被废后位,1258 年太宗内禅于太子陈晃(即陈圣宗),圣宗娶昭圣公主为皇后,并生子陈昑(即后来的陈仁宗),死后谥昭皇帝。

(昭皇天彰有道元年(1224))冬,十月,诏昭圣公主为皇太子以传位。帝出家,居大内真教禅寺,昭圣即位,改元天彰有道元年,尊号曰:昭皇。

史臣吴士连曰:天道有常有变,圣人参天地赞化育,则有处变之道,不失其常焉。……后世惟传子,不传贤,无舜禹其人也。不幸无嗣,则择宗室嗣子,育为己子,嗣守丕基,亦处变之道也。李仁宗已行之也。惠宗盖举故事而遵行焉。乃至疾病之后,立女子为嗣而传位,岂理也哉。当时人臣不为社稷谋,遂使冯佐周援吕武为说,以成昭皇禅陈之事,李氏之罪人也。


3.政治婚姻与外戚

历朝历代被精心策划的政治婚姻有许多,以陈朝为例:陈圣宗时期,纳安生王第五女韶为天感夫人,并册为皇后。其父陈柳是陈晃伯父安生王,圣宗即位,起初被册封为天感夫人,不久立为天感皇后。后被所生之子陈仁宗陈昑尊为元圣天锦宣孝皇后。于当时而言,陈柳贵为安生王,封地包括安阜、安养、安生、安兴、安邦等,且有对陈太宗的夺妻之恨,或出于安抚之意,巩固皇权之需,这场婚姻的政治色彩极具明显。

陈顺宗陈颙,1389 年立胡季牦长女圣偶为钦圣皇后,其父陈朝权臣胡季牦。1398 年,顺宗驾崩,其子陈少帝即位,尊胡氏为皇太后。1400 年之后胡季牦代陈自立,建立胡朝,胡圣偶下落不明。后期的势力强大,直接影响后妃的地位和结局。后妃制度中的重要一环就是外戚部分,《大越史记全书》有关于后期的记载:

((戊辰)十九年,太宗天成元年(1028))十一月,拜枚皇后父祐为安国上将,王皇后父杜为辅国上将,丁皇后父吴尚为匡国上将。 史臣吴士连曰:后戚之贵,前世有之矣,虽以其戚,亦以其才也,祐辈果才耶,不以后父故用之可也,不才耶,厚之以禄可也,授封不可也。或曰此特宠之以爵,非假之以权,曰爵之既高矣,安有安国、辅国、匡国上将军之号而滥及无功者哉。

欲封赠而言,对祖先亲人甚至是对后戚的封爵食禄,主要是根据当时封建帝王的权力需要而言,其次根据个人意志决定。黎朝已经有关于封赠的明确规定:封者,但加官爵号,止得一身,并无职俸及荫例。

值得注意的是,外戚集团既可以成为封建君王所依靠的统治力量,也可以成为祸害朝政甚至颠覆国家的负能量。鉴于此,阮朝立国之初,规定不得分封皇族异性为王爵,明确规定后妃亲族不得干政。由此,后妃的来源:皇后的人选首选宗室之女,其次大族贵女、重臣之女,最后是平民村女。这种上层社会的等级婚姻,以维护本阶级的利益为先,根本上是确立并巩固君主的统治地位。反之,一旦婚姻关系威胁帝王的专政,这种姻亲关系即被废止。婚姻关系中的女方毫无疑问地成为弃子,尤其是没有孕育子嗣的后妃。成为弃子的皇后轻则被废或降为低级别的嫔御,或软禁于宫中而没有任何称号,或出家甚至被赐死。因此,铭记后妃的功能之一是为帝王生育子女。服侍夫君、传宗接代、教育子女的贤妻良母的社会角色是对后妃的基本要求。


“子以母贵、母以子贵”是后宫生存定律。利用不好,后果轻则被训斥,重则降为民,甚至面对死亡的结局。这或涉及到太子之争、党派之争,或单纯是后妃个人素质问题,需要从当时的政治背景分析。总体上,淑德、勤俭、慈惠的女德思想是后宫女子的行事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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