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9年7月,刘某谎称其能找关系帮忙办理学生在非学区学校就读,并指使他人伪造《入学通知书》等文书,先后多次骗取被害人黎女士、罗女士等人钱款。据刘某归案后交代,他明知自己不能安排非学区学生入学等事项,却虚构事实向一些学生家长谎称能办成入学事项进而骗取家长们的钱财,并将这些骗来的钱款用于偿还高利贷以及购买彩票等。

自称能办理学生跨学区择校事宜,指使他人伪造我市多所学校的《入学通知书》,进而骗取数十名“望子成龙”学生家长钱财共计84万余元。最终,东窗事发,男子刘某为其行为付出了代价。4月22日,记者从柳南区人民法院获悉,刘某因犯诈骗罪已于近日被该院一审判处11年7个月有期徒刑。

据悉,52岁的刘某是外地人,已来柳多年,案发前经营着一家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午托培训。2019年7月14日,其因涉嫌诈骗犯罪在柳南区永前路某小区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据刘某归案后交代,他明知自己不能安排非学区学生入学等事项,却虚构事实向一些学生家长谎称能办成入学事项进而骗取家长们的钱财,并将这些骗来的钱款用于偿还高利贷以及购买彩票等。

今年3月27日,柳南区法院通过网上庭审系统“云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面对诈骗罪的指控,被告人刘某没有异议。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9年7月,刘某谎称其能找关系帮忙办理学生在非学区学校就读,并指使他人伪造《入学通知书》等文书,先后多次骗取被害人黎女士、罗女士等人钱款。事后,刘某将赃款用于购买彩票、偿还高利贷等。

据了解,包括黎女士、罗女士在内,该案共有44名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少则三五千元,多则上十万元,涉案金额共计84.2万余元。一些家长带着孩子去学校报名时,才知道从刘某处获得的《入学通知书》是假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公私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法院遂根据该案实际情况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某11年7个月有期徒刑,处罚金10万元,并责令其向被害人退赔相应的经济损失。

勿轻信所谓的择校“路子”,以免上当受骗耽误孩子入学

此类骗子往往抓住了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虚构自己的身份和社会关系网来行骗,而上当受骗的学生家长们往往因为心急,顾不上核实骗子的真实身份。学区划分和学校招生计划都有规范的政策规定,家长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按照所在学区学校官方渠道公布的要求办理入学,倘若想择校也应通过正规途径,切不可轻信所谓的“路子”,托关系、走后门这些方式本身不合法,被骗钱财的同时也耽误了孩子的入学。

来源:柳州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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