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華爲任正非女兒獲得保釋

孟晚舟獲得保釋 1000萬加元保釋金

加拿大法院11日作出裁決,批准華爲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保釋申請。

另據央視新聞報道,當地時間11日下午3點多,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法官宣佈,准許孟晚舟女士獲得保釋。

法官在聲明中表示,逮捕孟女士是基於美國的要求,但是美國方面尚未對孟女士正式提出引渡要求。法官給美國提出的向加拿大提出引渡要求的期限是孟女士被捕之日起的60天之內。考慮到孟女士在中國和其他地方都沒有刑事犯罪記錄,以及目前存在健康問題,加上她本人目前願意居住在溫哥華、有合適的擔保人等諸多情況,決定允許她保釋。

在加拿大屈於美國的壓力12月1日逮捕孟晚舟以後,加拿大華人和各界正義人士紛紛通過各種方式表達擔憂和不滿,強烈要求釋放孟晚舟女士。

一些西方有識之士也通過媒體發表文章指出,美國讓加拿大逮捕孟晚舟女士,目的是打擊華爲,進而遏制中國在5G技術上的崛起。這種做法“可恥”,是“保護主義行徑”。

據央視新聞報道,保釋條件是1000萬加元保釋金(其中700萬是現金),包括她丈夫在內的5位擔保人,交出護照,佩戴電子監控設備,外出時間和地域限制,由專業的團隊進行全天候監視等。

華爲:法庭同意孟晚舟保釋期待公正結束該事件

華爲官方發佈聲明,我們的CFO孟晚舟近期在被加拿大當局代表美國政府暫時扣留之後,今天法庭做出判決,同意保釋。我們相信加拿大和美國的法律體系後續會給出公正的結論。

正如我們一直強調的,華爲遵守業務所在國的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包括聯合國、美國和歐盟適用的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法規。我們期待美國和加拿大政府能及時、公正地結束這一事件。

王毅:對於侵害中國公民正當權益的霸凌行徑絕不會坐視不管

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11日出席2018年國際形勢與中國外交研討會開幕式並發表演講時表示,我們時刻關心每一位在海外中國同胞的安危冷暖,對於任何肆意侵害中國公民正當權益的霸凌行徑,中方絕不會坐視不管,將全力維護中國公民的合法權利,還世間一份公道和正義。

戳視頻,聽王毅外長現場講話:

視頻來源:央視新聞

香港特首回應孟晚舟護照問題

對於華爲集團副董事長孟晚舟持有香港特區護照,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出,有關簽發情況與入境政策完全一致,孟晚舟在任何時候只持有一本有效特區護照。

林鄭月娥昨日(12月11日)在行政會議前會見媒體時表示,孟晚舟被捕現成爲外交事件,進入司法程序,本來不應評論,但鑑於事件引起關注,入境處就有關政策發表聲明,並在複檢該個案後作出公佈。

孟晚舟獲發特區護照的情況,與現今入境政策完全一致。她指出,孟晚舟以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多次申請特區護照,每次申請的理由均屬當局接受的特定理由,例如護照損壞、個人資料改變等;而每次獲發新的特區護照時,其舊特區護照都會被註銷。因此,不論任何時候,孟晚舟只持有一本有效特區護照。

至於孟晚舟或曾持有兩本特區護照在外地入境,林鄭月娥說,這種情況並不特別。當護照持有人申請新護照,但其舊護照附有效簽證,有效期或長達十年,爲免重新向某國家申請簽證,有關人士使用有效特區護照入境,並同時持有附有效簽證而已註銷無效的特區護照。

林鄭月娥又說,事件已成爲外交事件,政府一般不作評論,但恐怕有人利用作政治炒作,對香港造成傷害,因此她要作澄清及維護市民利益,希望釋除部分人疑慮。

外交部披露這些重要細節

在11日的外交部例行發佈會上,外交部發言人陸慷表示,加拿大政府未第一時間向中方通報孟晚舟被捕消息,中方在掌握情況後的第一時間立即向加方提出了嚴正交涉。

問: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今天發表了演講,其中提到中方將保護海外中國公民的權益,對於侵害中國公民正當權益的霸凌行徑絕不會坐視不管。根據我看到的報道,他沒有專門提及華爲孟晚舟案。他提及保護海外中國公民的權益,是否具體指的是孟晚舟案?

答:你介紹的情況非常清楚。王毅國務委員兼外長在今天上午發表的演講中,確實非常明確地表明瞭中國政府在維護身處海外的中國公民合法權益問題上的嚴正立場。這是在任何情況下中國政府的一貫立場,當然也包括我們最近一再向加拿大政府、美國政府提出交涉的孟晚舟案。你也可以看到,中方就此案向加方、美方交涉過程中,表明的立場與王毅國務委員兼外長今天上午闡明的立場是完全一致的。

問:昨天你提到中國政府對加拿大政府未第一時間向中方通報孟晚舟被捕消息感到遺憾。而加拿大外交部稱,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12月1日當天就瞭解到相關情況並獲准探視,中國駐加大使當天也與加方官員保持了聯繫。中方究竟爲何感到不滿?

答:我可以非常簡單地回答兩點。第一,中加之間的領事協定明確規定,一旦發生這樣的情況,加拿大政府應當毫不延遲地通知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第二,正如我昨天所說,中方並未在第一時間得到加方通知。

問:你剛纔提到加拿大政府並未第一時間通知中方孟晚舟被捕一事。中方駐加機構是在事件發生幾小時後得到通知的?

答:這兩天你們一直從不同角度問這個問題。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第一,我可以明確告訴你,中加之間的領事協定明確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加拿大政府有責任、有義務毫不延遲地通知中國駐加使領館。第二,我可以重申,加方沒有做到這一點。中國官方是第一時間從其他渠道瞭解到有關情況的。第三,我可以再次強調,中方在掌握情況後的第一時間立即向加方提出了嚴正交涉。

問:你能介紹一下中方是通過什麼其他渠道得知此事的嗎?

答:我無法在這兒向你提供所有的細節。你首先應該去問加拿大政府,他們是不是履行了義務。

問:如果我去問加拿大政府,他們肯定會說做了正確的事情。我想中方應該詳細介紹一下中方的不滿究竟指什麼,中方是在事發後多久得到加拿大政府通知的?

答:你可以去問一問加拿大政府,在這個事情上究竟是中方先找的加拿大政府,還是加拿大政府先通知了中國駐加使領館。

來源:中國基金報

編輯:周曉玲

校對:周功俊

審覈:鄒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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