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11月17日消息 據澎湃新聞報道,近日浙江的陳先生在快遞寄出1個月後接到百世匯通快遞工作人員來電稱快遞確認丟失。據報道他使用百世快遞寄出一份價值超萬元的貨品但是由於寄出時尚未進行保價使得快遞方與寄件方就賠償問題產生爭議。

百世匯通方面表示,由於寄件人在寄出快遞時未保價,公司只願賠1500元

但是這一賠償金額令陳先生難以接受,他表示自己寄出的貨品是客戶定做的機械齒輪,價值13000元,有發票和匯款記錄爲證。同時陳先生表示他曾將此事投訴至台州市郵政管理局郵政業消費者申訴中心。不過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寄件人所提供的發票等物品價值證明需要得到快遞企業認可,若企業不認可則申訴中心只能負責協助調解,同時工作人員建議陳先生走司法途徑申訴,維護自身權益。

近些年來由於寄件人未進行保價導致快遞遺失貨物造成賠償爭議的事件時有發生,早前曾有消費者將一批畫作從北京快遞至成都,其中一幅價值70萬元的國畫慘遭損毀。快遞方面同樣表示因未保價只賠償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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