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赦宥在武則天手中,雖然發揮着如此大的作用,但她發佈赦令實在是太過頻繁,甚至可以說是濫赦,因此弊端亦復不少。不難發現,一方面,武則天以武力平定叛亂,對反叛者堅決誅殺,但另一方面,又積極頒佈赦令,對被牽連的普通百姓進行赦免,避免牽扯麪過大,以防更大規模的動盪。

自從唐高宗力排衆議,立武則天做了皇后,加之高宗身體不好,讓她參與政事,武則天的政治野心便日漸膨脹。不論什麼人,只要有一些跡象表明是在反對她,她就會尋找由頭,加以打壓乃至誅殺。

尤其是在她臨朝稱制及爲帝期間,更是“任威刑以禁異議”,重用來俊臣、周興等酷吏,獎勵告密,縱容誣告,對抱有反抗意圖的唐宗室、貴戚和官僚施以嚴厲的鎮壓,《資治通鑑》卷205:


李唐宗室幾乎被武則天屠殺殆盡,“其幼弱者,亦流嶺南”。而被殺大臣之中,僅宰相就佔了十九人之多。曾參與廢李顯改立豫王李旦之事,由武則天一手提拔起來的宰相劉禕之,僅僅因爲一句話,引起武則天的不悅,便被武則天找了個由頭,賜死於家。

大搞恐怖統治,以刑治天下,很容易造成社會矛盾的激化。然而奇怪的是,雖說在武則天統治期間,也曾出現過幾次兵變,但從全國範圍來說,社會政治和秩序基本穩定,並未引起多大的社會動盪。這卻是爲何?


寬猛並濟

武則天之所以重典酷刑,有着強烈的政治針對性,就是爲了打擊政敵,威懾羣僚,以鞏固自己的統治。因此所誅殺對象,主要是李唐宗室貴族、各級官吏及其家屬,至於被牽涉的無辜百姓,並不太多。質言之,這是社會上層內部權力的爭奪,與社會下層即普通百姓關係不大。

武則天時期社會能夠較爲穩定,這自然是一大原因,但絕非僅此而已。其更爲重要的原因,則在於武則天通過頻繁利用一種政治工具,來緩解和調節了社會矛盾。


光宅元年(684)九月,英國公李勣之孫徐敬業,聚集了在政治上失意的唐之奇、駱賓王等人,以匡復唐室,擁護廬陵王李顯爲名,在揚州舉兵。在大將黑齒常之等人平定這次叛亂後,武則天做了一件事情:“以敬業平,

垂拱四年(688)八月,越王李貞、琅琊王李衝父子,分別據博州、豫州起兵。這次叛亂甫一平定,武則天立即宣佈:“


不難發現,一方面,武則天以武力平定叛亂,對反叛者堅決誅殺,但另一方面,又積極頒佈赦令,對被牽連的普通百姓進行赦免,避免牽扯麪過大,以防更大規模的動盪。

武則天用來維穩的政治工具,正是赦宥。

根據統計,從光宅元年(684)臨朝稱制,到神龍元年(705)還政於李唐,


如此頻繁的赦宥,不僅可以大大減少普通百姓受到政治鬥爭的牽連,還可以拉攏臣下,收買民心。因爲赦宥詔令的內容,除了赦免犯“十惡”以外的罪囚,通常還至少包括對官員的賞賜,以及對百姓的恩惠。天冊萬歲元年(695),劉知幾在上給武則天的奏疏中說:

說白了,就是提升散官的品級。而對百姓的恩惠,主要是賜粟、帛,或者減免賦稅,畢竟實實在在的物質,最能讓百姓直觀感受到益處。也就是說,每逢赦宥,朝野臣民都能撈到好處,而且每年至少得到一次。這樣的皇帝,臣民自然會覺得皇恩浩蕩,感恩戴德不已。

如此一來,以刑治天下造成的社會矛盾激化,自然得到了極大緩解。所以武則天統治期間,雖然重用酷吏,但社會尚不至於大亂的主要原因,正在於此。


濫赦之弊

赦宥在武則天手中,雖然發揮着如此大的作用,但她發佈赦令實在是太過頻繁,甚至可以說是濫赦,因此弊端亦復不少。一組簡單的數據,武則天21年間大赦29次,與之相比,他老公太宗在位23年,大赦僅有6次。

太宗如此“吝嗇”,源自他對濫赦的弊端有着很清醒的認識。他認爲,濫赦會破壞國家正常司法秩序,使違法者逃避懲罰,而且“凡赦宥之恩,惟及不軌之輩”,凡“養稂莠者傷禾稼,惠奸究者賊良人”,實屬“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


證聖元年(695),獲嘉縣主簿劉知幾上表,反對濫赦。在諫表中,他將太宗的道理說得更爲直白:

概括而言,由於武則天經常性大赦,逮着這個司法空子,許多百姓便盜竊搶劫,官員則貪贓枉法。進了監獄,也不慌張,大赦只是時間問題。只要赦令一到,罪行一筆勾銷,又是自由身。所以說,濫赦最終損害的還是普通百姓的利益。


但武則天只是“頗嘉之”而已。她以一婦人而登皇位,輿論壓力和反對勢力很大,因此不可能去矯正誅殺政策,只能通過頻繁的赦宥來儘量調節和平衡,與其所造成的弊端相比,孰輕孰重,自不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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