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

黨的十九大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新時代對檢察工作提出了新任務新要求,新時代檢察工作又該以怎樣的新發展理念來擁抱新時代的到來,這是擺在每一名新時代檢察官面前的重大課題。

新時代的檢察工作應該如何發展,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樹立怎麼樣的檢察理念,檢察機關加強頂層設計、制定發展戰略、開展理論研究都要在新的檢察理念指引下進行。只有準確認識新時代檢察理念的深刻內涵,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轉變發展方式,主動適應黨和國家事業發生的各項歷史性變革,才能切實解決新時代檢察工作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古語有云:“理念一變天地寬。”正所謂:理念決定思路,思路決定出路。

新時代檢察理念的確立必須建立在對三個問題的認識提高上,即對人民羣衆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的認識,對檢察機關發揮職能作用服務保障大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認識,以及對促進檢察工作自身科學發展方面的認識。同時,新時代檢察理念必須要符合法律精神,維護憲法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必須要符合司法規律,遵循檢察工作發展的客觀規律;必須要順應發展大局,堅持檢察工作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必須要符合民意需求,積極適應人民羣衆對檢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發展依靠人民,發展爲了人民,歸根到底,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理念決定了新時代檢察機關應當牢固樹立以辦案爲中心的檢察理念。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讓人民羣衆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線,而集中精力抓好辦案是檢察機關推動實現公平正義的主要方式,辦案既是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基本手段,也是彰顯法律監督效用的重要途徑。

無論是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還是檢察機關自身謀發展,最終都要落實到辦案上來。離開辦案,法律監督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離開辦案,法律監督就是空中樓閣、鏡花水月。可以說,一切法律監督,最終都得靠辦案來落實,都必須藉助辦案爲載體。只有把案件辦好了,才能讓人民羣衆切切實實地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享受新時代的美好生活,真正體現出法律監督的價值與意義。

以辦案爲中心,就是要求一切工作必須圍繞辦案來思考、謀劃,無論是落實司法責任制、內設機構改革還是“捕訴合一”等等,都應該以是否更有利於辦案、更有利於提高案件質量效率、更有利於提升法律監督效果作爲衡量工作成效的首要標準。具體而言,就是要突出“四個聚焦”。

➤一是聚焦辦案規模,圍繞服務大局的關鍵點、防範風險的關鍵點、人民羣衆的關注點,通過立足司法辦案主責主業,多辦案、辦好案,爲經濟社會的發展營造安全的政治環境、穩定的社會環境、公正的法治環境。

➤二是聚焦辦案質量,在準確適用法律的基礎上,綜合考量刑事政策、價值導向、社情民意等政治因素、社會因素,將辦案的觸角前展後延,真正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三效合一。

➤三是聚焦辦案效率,公正和效率是司法工作中需要平衡的兩大價值取向,在確保公正的同時,應當通過擴大適用認罪認罰從寬處理制度、建立繁簡分流機制等程序性控制元素提升辦案效率,使當事人免受訴累。

➤四是聚焦辦案安全,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會接觸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申訴人等訴訟參與人員,每一個辦案環節都潛在或多或少的安全隱患,在辦案過程中一定要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努力確保不出安全事故,這是抓好辦案的基礎和前提。

以辦案爲中心,還須明確其與監督的關係。檢察權的核心是法律監督,而法律監督的核心是什麼?還是辦案。新時代檢察機關要有新的形象,新時代法律監督要有新的作爲,都必須立足辦案謀發展。沒有辦案,法律監督就失去了着力點;沒有辦案力度,法律監督就失去了深化點。既要在每一件案件的辦理過程中體現法律監督效果,也要把法律監督落實到每一個辦案環節,真正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

以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爲例,該院圍繞新時代新要求,一方面堅持辦案與監督同行,另一方面堅持配合與監督並重,努力實現監督的共贏雙贏多贏。

➤第一,在偵查監督方面,區院持續加大追捕、追訴力度,加強偵查活動監督,爲指控犯罪發揮好基礎性、保障性作用。

➤第二,在非法證據排除方面,該院積極運用調查覈實權,加大對證據合法性的審查力度,對公安機關的違法偵查、非法取證行爲予以監督糾正,近年來多次制發《糾正非法取證意見書》,引起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取得較好效果。

➤第三,在審判監督方面,該院準確把握改革背景下的新型訴審關係,在出庭支持公訴的同時,全面履行憲法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能。

➤第四,在雙贏多贏共贏方面,該院在制發相關監督文書後,及時與公安、法院進行溝通,說明文書制發的原因及問題所在。分管副檢察長、部門負責人到公安、法院進行面對面溝通,從共同推進工作的角度爭取被監督單位的理解與配合,取得較好監督效果。

(文字:上海市檢察院 吳波 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 謝麗萍 編輯:羅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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