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從事公共航空運輸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動,包括從事工業、農業、林業、漁業和建築業的作業飛行以及醫療衛生、搶險救災、氣象探測、海洋監測、科學實驗、教育訓練、文化體育等方面的飛行活動。通用航空業是以通用航空飛行活動爲核心,涵蓋通用航空器研發製造、市場運營、綜合保障以及延伸服務等全產業鏈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體系。我國通用航空業取得了一定發展,但我國通用航空業規模仍然較小,通用航空運營服務薄弱,與經濟社會發展和新興航空消費需求仍有較大差距。

近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印發了《關於通用航空分類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究竟該《意見》可否把準行業發展的脈搏,加速補齊我國通用航空業發展短板,未來又應當怎樣落實和完善?記者採訪了有關專家。

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副教授綦琦認爲,隨着國務院在2016年5月頒發《關於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在兩年多的我國通航發展實踐中,我國通用航空業仍面臨諸多問題,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通航企業“起飛難”、“運營難”、“盈利難”。

《意見》的核心內容是建設“四個一”,即創建一套獨立完整、科學適用的法規體系,培養一支融合職業化與社會化需要的人才隊伍,做實一組創新包容、監管適度的工作機制,搭建一個公開透明、集約共享的服務平臺,力爭用2到3年的時間,初步建成與我國通航發展起步階段相適應、有別於公共運輸航空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分類監管體系和服務保障體系。“我認爲,《意見》明確‘四個一’工程及具體舉措,均是在充分調研我國通用航空現階段發展問題的基礎上,採取的精準施策,分別從標準制度、人才隊伍、監管機制、服務平臺角度開出了推動我國通用航空大發展的‘良方’。”綦琦分析說。

據民航局運輸司副司長於彪介紹,《意見》突出了頂層設計。通過放管結合、以放爲主,堅持“法無禁止即可爲”、政府監管部門“法無授權不可爲”,這是近年來在促進通航發展方面取得較大進展的成功經驗,也是未來做好通航工作必須長期堅持的基本原則。

於彪認爲,目前通用航空企業的特點是小、散、弱,民航業內製約通航發展的問題也都比較細小、瑣碎。“通用航空業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進展緩慢,航空器自主研發製造能力不足,通用航空運營服務薄弱,我國的通航企業被這些問題束縛了手腳,難以發展。對此,民航局對通用航空業全行業開展監管專項督查,發現了187個問題。通過用半年時間完成了集中的整改,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制度、法規等方面的長效措施,將逐一落實國務院在2016年5月頒發《關於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中的要求,力爭在2020年建成500個以上通用機場,基本實現地級以上城市擁有通用機場或兼顧通用航空服務的運輸機場,覆蓋農產品主產區、主要林區、50%以上的5A級旅遊景區,培育一批具有市場競爭力的通用航空企業,實現通用航空業經濟規模超過1萬億元,初步形成安全、有序、協調的發展格局的目標。” 於彪說。

《意見》突出了改革創新、試點引路的精神,表現了創新發展和改革永不止步的堅定信心。民航局自2016年2月以來陸續批覆了9項通航改革創新試點,試出很多經驗和成果。地方政府、企業和社會資本等方方面面都非常關注這些試點的情況,也提出很多很好的新項目需求。下一步民航局將繼續堅持試點引路的方式,積極支持這些項目,爭取更多創新和突破。

據於彪介紹,民航局近期將對《意見》確定的各項工作進行任務分工,確定牽頭部門和時間表,以“釘釘子”的精神抓好落實。

綦琦認爲,在我國,通用航空發展涉及到的民航行業外部因素要比公共運輸航空多,而且更復雜。“建議在通用航空組織保障方面步子再邁得大一些,創新力度再大一些,可否探討在民航局增設通航司,這將從根本上有利於對內對外協調有利於通用航空業發展的全要素資源。”綦琦如是說。

(經濟日報 記者:崔國強 責編:武亞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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