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法律問題免費解答

尊敬的嚴律師團隊,您們好!我想諮詢一下,您們以前登過的,多人戶口的公租房,想要更改戶主,該如何操作?這條法律有否變化?

嚴嫣律師團隊

田其銳律師解答:

公租房承租人在世的,由承租人與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協商一致,到物業變更。公租房承租人過世的,(1)由共同居住人繼續履行承租合同;(2)共同居住人在房屋內無戶口或者房屋內沒有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戶口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可以繼續履行租賃合同;(3)前兩項有多人的協商確定承租人,協商不成的由物業指定。當然,若您的意思是戶口本中的戶主變更,建議具體諮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嚴律師您好!母親有一間承租房我們姐妹戶口都在裏面,2016年下半年承租房開始了動遷第一輪徵詢,母親因爲生病書面委託了其中一個姐姐全權辦理動遷徵收事宜,而母親則在2017年9月份已病故,現在動遷進入到第二輪徵詢等實質性徵收方案了,因爲姐妹關係不和,母親去世後沒有另選承租人,請問律師母親去世離現在真正動遷一年不到,母親的委託書還有效嗎?謝謝律師!

嚴嫣律師團隊

卞建平律師解答:

《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徵收決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產權證、租用公房憑證、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賃合同計戶,按戶進行補償。 被徵收人以房地產權證所載明的所有人爲準,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房憑證、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賃合同所載明的承租人爲準。 上海司法實踐中,一般徵收決定作出後死亡的都可以享受徵收補償利益並可出具相關委託手續,所以要結合您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當然,不同地塊徵收政策可能會有差異,建議您帶材料來律所具體溝通。

嚴律師你好! 我母親1936年08月10日出生,養有一子一女,今年3月她的女兒過世,我的父親已在2011年11月過世。 我母親是退休工人,每月有養老金,看病有醫保。我的母親近日向我提出: 要我現在每月給她1000元,作爲未來生活費和醫藥費不夠時的可用資金。 法律上我現在是否必須給她這個錢?謝謝!

嚴嫣律師團隊

田其銳律師解答:

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無論從道德還是法律上均是如此;至於您是否需要每個月給母親1000元,需要結合具體情況進行分析,比如您母親每月退休工資、您每月收入、每月實際花銷等客觀情況綜合考慮以確定1000元的金額是否妥當。

嚴律師您好!有個問題諮詢一下,朋友的姐姐患癌症,親弟弟很有錢 ,建議打進口針治療,並自願捐出醫藥費,姐姐死了四年後,現在問姐夫要討回醫藥費,並揚言說去醫院調出賬單後去法院告他(姐夫),我想問:自願捐出的錢有討回的道理嗎?去法院告能成立嗎?由於法律知識淺薄,能否馬上幫忙解答一下!

嚴嫣律師團隊

卞建平律師解答:

若有證據證明當初是贈與給姐姐的,並且現在贈與的金錢已經完成交付所有權已經轉移,這種情況下是很難討回的,不過相關證據還是要注意蒐集;另外,現在訴訟時效是三年,這個事情當中訴訟時效是否已過需要具體認定,若訴訟時效已過法院會駁回訴訟請求。

嚴律師你好:我已離婚三年多,我和前夫一起共同建了一個房子,後來因他出軌,被我發現,我就起訴離婚,我分到了一間房子。由於我前幾年收入還可以,所以我就租房子在外住,可是我從去年起我的每個月工資只有2800元,我還要養車子,交在外租的房子費、手機費、還有人情世故、再加上日常生活開銷,實在喫不消,故我想搬回我的房間住,但我女兒及他的家人不讓我進去(注:那間房間的產權是我,當時考慮到她是我女兒,就給她住,可現在她也不讓我進去),我想問一下嚴律師,我的房間有權住進去嗎?還有我能拿回我的房子嗎?

嚴嫣律師團隊

田其銳律師解答:

產權人有權住進自己的房子,您可以考慮向法院提起排除妨礙的訴訟。

嚴律師:您好!我兒子、媳婦因爲買房問我們借款二百萬,寫了借條,承諾有能力時歸還,或者是需要賣出自己房產時則同時歸還欠款。請問這樣的借條受法律保護嗎?有沒有時效約束?若是我們在十年後問他們要回欠款,這張借條還有效嗎?謝謝解答!

嚴嫣律師團隊

卞建平律師解答:

有效的,不過對於何時歸還不確定性非常大,建議您帶借條到律所具體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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