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認識真是一個巧合,當初我給閨蜜慶祝生日,拿蛋糕的時候正好撞到了老公,把他的西裝給弄髒了,就這樣我們認識了。

後來他主動追求我,我才知道他是一家婚慶公司的副總,談了半年我們就結婚了。婚後因爲不能經常回家,所以我每個月給我媽三千塊錢。

這都是我自己工作掙的,雖然老公沒有意見,但是婆婆知道後還是很反對,說我是嫁出去的閨女了,就不能一直護着孃家了。

我還是頂着巨大的壓力堅持給孃家媽三千塊錢。一次老公陪我和孩子一起回孃家,買了很多東西,塞滿了後備箱。想給爸媽一個驚喜就沒提前說,直接去了。可結果到了之後我大喫一驚,我爸下地了,我媽看着孫子。到了廚房一看鍋碗都還沒洗,剩飯是白菜葉面湯,我當時就問我媽天天就喫這個?我侄子六歲的小孩,聽我問就搶着說,奶奶省錢給我買好喫的!我就發現這裏面有問題!

一會兒弟弟、弟媳婦都來了。兩口子穿的都是名牌。我說弟弟你混的不錯啊!小侄子又說奶奶給爸爸錢買好衣服!我一聽就明白了,小孩子是最說實話的。後來,我媽才說錢都給我弟弟了,貼補他們一下。

我火了!給你的錢不是貼補我弟弟的!他們兩口子不外出打工,就在家種地,好喫懶做,你是在害他,那天之後我再沒給我父母寄過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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