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丨请这64位车主尽快到施甸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车辆!

公 告

      施甸县公安局酒房派出所、老麦派出所交警中队在执勤执法期间依法扣留了一批机动车、非机动车,但驾驶人或车主至今尚未前来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现予公告(车辆信息附后)。请各位当事人尽快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到施甸县公安局酒房派出所交警中队接受处理。经公告六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施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法进行处理。

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1月10日

以下是扣留车辆信息,请车辆所有人尽快处理:

供稿: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cxbs365

该微信由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理,关注本账号您将能及时收到保山交通相关的新闻资讯。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如何联系我们?

电话:0875-2218772

QQ:1124623024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