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畢竟一旦改立庶子出身的李恪,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嫡子的未來就很難有所保證了,這一點唐太宗顯然比長孫無忌更爲擔心,因爲當初唐太宗立李治的目的就是爲了可以保全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心愛的兒子:。最後,便是爲很多人所津津樂道的唐太宗欲立吳王李恪爲太子這件事了,甚至有人聲稱,如果唐太宗不喜歡李恪的話又怎麼會要立他爲太子。

說到吳王李恪,很多人會立馬聯想到電視劇中那些偶像明星演繹的文韜武略的身姿,然而翻遍史書,能夠找到的關於李恪的“政績”唯有劣跡斑斑:
1、李恪改封吳王之前被罷官斥責—— 《大唐故恪墓誌銘並序》:(貞觀)七年,還授都督齊淄青莒萊密七州諸軍事齊州刺史。居魯衛之親,任侯伯之重,春秋鼎盛,血氣漸剛,傅相懷賜罷之憂,宰司申切責之旨。……天爵彌厚,逸情轉縱,逞騖豊淩踐稼穡,扼青兕於雲澤,褫文豹於平林。大馬悠悠,掩旬彌晦。主相之奏,屢閒於丹陛;士師之請,頻造於青蒲2、李恪改封吳王后而權萬紀到任其長史之前被譴責—— 《冊府元龜◎宮臣部·正直》:權萬紀爲西韓州刺史。會吳王恪以驕縱被譴,拜萬紀爲長史。萬紀厲其抗直,恪遂折節從之。 3、權萬紀到任李恪長史之後的安州—— 《唐會要卷第六十一御史臺中彈劾》:貞觀十一年。吳王恪好畋獵。損居人田苗。侍御史柳範奏彈之。 《新唐書列傳第三十七 王韓蘇薛王柳馮蔣》:(柳)範,貞觀中爲侍御史,時吳王恪好田獵,範彈治之。 《資治通鑑》:“貞觀十一年十月,安州都督吳王恪數出畋獵,頗損居人;侍御史柳範奏彈之。丁丑,恪坐免官,削戶三百。” 4、權萬紀到任李恪長史之後的安州—— 《新唐書·李恪列傳》:“坐與乳媼子博簺,罷都督,削封戶三百。”
這幾件可都不是什麼好事,不是李恪因爲表現不好被唐太宗斥責,就是因爲打獵踩壞了老百姓的莊稼而被朝官彈劾,並被罷免了都督的頭銜,還削去食邑300戶;或者是與乳母的兒子賭博,再次被罷免都督的官職以及削戶300(當時親王實封只有800戶)。 僅僅因爲一點小錯就導致都督的頭銜多次被摘,李恪這樣的遭遇在當時的諸皇子中堪稱是絕無僅有的一個——就連後來被賜死的李佑,好歹在貞觀十七年謀反前還保住了都督的頭銜。而李恪原本身爲都督的時候,可以督安隋溫沔復五州軍事,但被貶爲刺史後,就只能管轄安州這麼一塊地方了。 從貞觀十二年起,李恪在安州刺史一職上一待就是十一年,即便是唐太宗去世後,李恪也只是被唐高宗任命爲了梁州刺史。別的皇子都是風風光光地管理着好幾州的封地,唯獨李恪只能守着安州這一塊封地度日如年,這樣的懲罰對於李恪來說,不可謂是不重。 如此一來就很令人費解了:爲什麼身爲大唐的一介吳王,李恪的所作所爲不僅根本無法體現他的“英果”之處,反而如此的令人失望? 不要以爲李恪的品行如此惡劣是因爲勝利者篡改了史書,想想與李恪同時代的漢王李元昌也是失敗者,歷史上項羽、曹植、司馬攸等等都是失敗者,爲什麼別的失敗者都能有才華橫溢的史實流傳後世,李恪卻徒有史官的溢美之詞而再無具體事蹟可言?所以這與勝利者的史書無關,而是史官可以出於對武則天稱帝的痛恨以及對李恪本人遭遇的同情而溢美一下李恪,但仍無法掩蓋李恪沒有真材實料的史實。
事實上李恪在大唐王朝就是一個普通的皇子,只不過是近年來的一些電視劇與小說將歷史篡改戲說得太厲害了,以至於誤導了很大一部分觀衆,以爲李恪是唐太宗最心愛的兒子唐朝最賢明的皇子。但凡願意認真讀一讀正史的,可以看看史書上所記載的吳王李恪的生平是什麼樣,以及唐太宗是如何寵愛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兒子的。 首先根據史書的記載,李恪最遲貞觀7年便去了封地,而與李恪同齡的李泰不僅不“之國”,唐太宗甚至還想過讓其“入居武德殿”,最後還是被魏徵力諫勸止。李治更是自長孫皇后去世後就一直由唐太宗親自撫養,甚至在被封爲太子後,仍讓唐太宗不惜公然違反禮制也要繼續留在身邊,這便導致了褚遂良劉洎等人分別在貞觀18年、20年相繼上疏懇請皇帝不要留太子在身邊一味溺愛,放其回東宮。 其次貞觀7年李恪赴任齊州都督時,唐太宗對李恪說:“父子之情,豈不欲常相見耶?但家國事殊,須出作藩屏。”可見讓諸王之藩是因爲“家國事殊”,更是爲了絕諸皇子的“覬覦之心”。但這一番冠冕堂皇的話,實際上更適合身爲太子同母弟的李泰而不是庶出的李恪,畢竟作爲太子同母弟,李泰對儲位的威脅纔是最大的。然而唐太宗在“家國事殊”面前卻出於私心,不僅不讓李泰之藩,甚至還想讓他搬進武德殿居住;李治就更不用說了,唐太宗一直將這個兒子親自帶在身邊撫養,絕口不提之藩的事,貞觀16年甚至乾脆直接讓他上朝參政了,卻偏偏將沒什麼威脅的李恪打發到封地上去。 再者貞觀12年唐太宗給李恪寫的這封信,若只注意到“汝方違膝下,悽戀何已,欲遺汝珍玩,恐益驕奢”這麼一句,自然會覺得其間是飽含了父子之情,然而此信的題目卻是《誡吳王恪書》。誡者,告誡、警告之意,齊王李祐在封地上屢屢犯錯時,唐太宗也曾寫信“誥誡之”。所以這封信也不是什麼訴說離別後的思念之情的,而是唐太宗寫信來警告李恪要老老實實地待在自己的封地,不要再胡作非爲了。
而且就在唐太對李恪說“欲遺汝珍玩,恐益驕奢”——以避免李恪變得驕奢爲由而不肯多給他財物,結果在面對李承乾與李泰時,唐太宗卻又是截然相反的態度。唐太宗賞賜李泰時不僅“賜泰物萬段”,每個月給李泰的東西甚至“有逾於皇太子”,對李承乾更是乾脆直接取消了他出用庫物的限制。 至於唐太宗會如何在書信中表達自己的愛子之情,不妨看一看唐太宗出征高句麗時給李治寫的一封信,簡直堪稱是小肉麻。但是比起對李恪的嚴厲告誡,或許唐太宗給李治的這封信才更似尋常間的父子之情吧。 《兩度帖》原文: 兩度得大內書,不見奴表,耶耶忌欲恆死,少時間忽得奴手書,報娘子患,憂惶一時頓解,欲似死而更生,今日已後,但頭風發,信便即報。耶耶若少有疾患,即一一具報。今得遼東消息,錄狀送,憶奴欲死,不知何計使還,具。耶耶,敕。 譯文: 兩次收到大內送來的文書,卻還不見稚奴你的書信。爸爸我擔心的要死。剛纔忽然得到稚奴你的親筆手書,說娘子生病了,我的擔心害怕頓時消失了,就好像死而復生一樣。從今以後,只要你的頭風病發作,就立刻寫信告訴我。爸爸我如果生病,也會一一寫信告訴你。今天得到遼東(戰場)消息,抄錄一份給你。想稚奴你想得要死,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回去,要說的就這些。爸爸,敕。 最後,便是爲很多人所津津樂道的唐太宗欲立吳王李恪爲太子這件事了,甚至有人聲稱,如果唐太宗不喜歡李恪的話又怎麼會要立他爲太子?那麼我們不妨來看一看,唐太宗爲什麼會突然想到要改立李恪爲太子。
貞觀17年,唐太宗立了李治後過了大半年的時間,覺得這個小兒子只有15歲,一直養在自己的身邊沒有經過什麼歷練,作爲帝國未來的繼承人還不夠強大有力,擔憂他無法很好地駕馭朝政,畢竟“國賴長君”。於是唐太宗便想到了換儲一事,而當時的李恪可以說是唯一適合的人選,因爲看看除了李恪之外的其他幾位皇子: 第二子李寬,早夭 第四子李泰,奪嫡被貶 第五子李佑,貞觀十七年謀反被誅 第六子李愔,被唐太宗痛罵爲禽獸不如 第七子李惲,好斂財,被有司彈劾 第八子李貞,僅比李治大一歲 第十子李慎,年紀比李治還要小 下面更加年幼的李囂、李簡、李福等人不是早夭,就是年紀太小。在這樣的情況下,除了比李治大了近9歲的李恪,唐太宗還有別的選擇嗎? 唐太宗欲立李恪歸根究底就是因爲除了李恪外,別的年長一些的皇子不是因爲奪嫡被貶、被殺,就是實在是扶不起的阿斗,李恪儘管也曾因爲踩莊稼和賭博這些小事被連續貶官和削戶過多次,但除了李恪外,唐太宗已經別無選擇。 不過很顯然,唐太宗欲立李恪這個想法並沒有經過深思熟慮,而是一時衝動下的心血來潮之念。因爲如果唐太宗真的考慮清楚了要改立李恪,或者是喫了秤砣鐵了心要換儲了,那麼長孫無忌是絕對沒有“密爭之”的機會的,更不可能只憑他一家之言便一錘定音。畢竟這天下是姓李的,不是姓長孫的。貞觀十七年時的長孫無忌雖然位極正一品的司徒,但就唐朝的政府系統而言,司徒位高卻只是個虛職。在根本沒有實權的情況下,長孫無忌又如何把持得了朝政?此時的魏徵固然已死,但房玄齡李靖這些大臣仍然健在,唐太宗也正值壯年手握兵權,怎麼可能任由一個既無實權又無兵權的長孫無忌操縱朝政?
何況廢立太子是國家大事不是兒戲,唐太宗若是下定了決心要換太子,肯定會把這件事拿到朝上廷議,再不濟也要找幾個心腹大臣一起來商量商量,就像當初要立李治一樣,“與長孫無忌、房玄齡、李績等計議”,而不會只跟最不可能贊同的長孫無忌一個人商量,甚至被長孫無忌反駁後就此立刻作罷。 而從正史中對改立李恪這件事一筆帶過的記敘來看,很明顯唐太宗只是一時心血來潮,突然間有了這麼一個想法,然後對長孫無忌露了個口風,長孫無忌反對,唐太宗想明白了自然也就徹底打消這個念頭了。更不要說什麼長孫無忌反對立李恪是因爲他不是自己的外甥,事實上真正介意李恪不是嫡子的並不是長孫無忌,而是唐太宗本人。畢竟一旦改立庶子出身的李恪,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嫡子的未來就很難有所保證了,這一點唐太宗顯然比長孫無忌更爲擔心,因爲當初唐太宗立李治的目的就是爲了可以保全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心愛的兒子: “泰立,承乾、晉王皆不存;晉王立,泰共承乾可無恙也。”(《舊唐書·太宗諸子列傳》) 唐太宗改立太子時,一直都是在嫡出的李泰與李治之間搖擺不定,決定立李治也是因爲李治性情仁厚,就是做了皇帝也不會對自己的兩個親兄弟不利。而在這期間,唐太宗自始至終都沒有想到過還有庶出但年長的李恪可以考慮,李恪在唐太宗的心中地位究竟如何可見一斑了。因爲李恪若是在唐太宗的心中還算是有些分量的話,唐太宗在改立太子的時候絕對會首先想到他,而不是等到一切都塵埃落定後又過了大半年的時間,才發現原來還有這麼一個庶長子可以考慮,而且還只是曇花一現的想法。
至於說什麼李恪遠離京城和朝中大臣沒有交情,自然不會有人願意保舉他做太子。事實上朝中大臣的意願怎樣並不重要,關鍵仍在於唐太宗自己的態度如何。看看李治就能知道,李治這個太子可謂是唐太宗一手扶持上去的。爲了冊立李治,唐太宗甚至不惜拔劍欲在大臣面前自盡;在正式立了李治爲太子後,唐太宗又傾力打造了一個強大可靠的東宮班底以輔佐太子。 “己丑,加司徒、趙國公長孫無忌太子太師,司空、梁國公房玄齡太子太傅;特進、宋國公蕭瑀太子太保,兵部尚書、英國公李績爲太子詹事,仍同中書門下三品。”(《舊唐書·太宗本紀》) “又以左衛大將軍李大亮領右衛率,前詹事于志寧、中書侍郎馬周爲左庶子,吏部侍郎蘇勖、中書舍人高季輔爲右庶子,刑部侍郎張行成爲少詹事,諫議大夫褚遂良爲賓客。”(《資治通鑑》) 同時,唐太宗知道李治一直久居深宮缺少歷練,便開始加強對他處理政務能力的培養,時常把他帶在自己的身邊言傳身教。 “太宗每視朝,常令在側,觀決庶政,或令參議,太宗數稱善。”(《舊唐書·高宗本紀》) “貞觀十八年,太宗謂侍臣曰:‘古有胎教世子,朕則不暇。但近自建立太子,遇物必有誨諭。’”(《貞觀政要》) 所以唐太宗若真的有意改立李恪爲太子的話,完全可以把改立李治時的舉動照搬過來,而不只是口頭上提那麼一提,被否決後既不見有過失落後悔的時候,更不曾見對李恪這個改立未果的兒子有什麼內疚之情,甚至欲立李恪未果後沒過兩天,唐太宗就因爲李治長子李忠的出生而舉行了盛大的筵席,不僅在宴會上高興地“酒酣起舞”“盡日而罷”,還一反皇孫只能封郡王的制度,破例將李忠冊封爲了親王——完全將李恪的事情拋之腦後。反觀劉邦欲立趙王如意失敗後,爲戚姬母子的未來安全得不到保障愁得長吁短嘆,甚至“心不樂,悲歌”,不僅特意讓周昌去做如意的相國,而且一聽說樊噲要在自己百年之後誅殺戚姬母子,當即下令要陳平等人去殺了樊噲。 而同樣提名未果的李恪不僅沒有得到唐太宗的任何保護措施,反而被唐太宗嚴厲地告誡了一通:“你若是不遵紀守法,西漢的燕王劉旦就是你的下場,就算你是我兒子我也救不了你!”雖然有人認爲這是唐太宗在“保護”李恪,要他小心謹慎一些,但李恪作爲親王,他的性命並不掌握在自己手裏而是掌握在皇帝手裏,光是告誡李恪自己謹言慎行是沒有用的,只有讓未來的皇帝李治知道要善待李恪才能達到保護李恪的目的。 也正因爲明白這樣的道理,所以漢高祖劉邦臨終前特地留了封手詔給太子劉盈,要他日後一定要照顧好他曾經欲立未果的趙王如意;唐太宗在立李治爲太子時也反覆強調過立李治的原因是爲了能同時保住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兒子。而唐太宗既然能想到要爲李承乾、李泰、李治的日後安危做打算,又爲什麼沒爲李恪日後的安危做出同樣的安排呢?李恪若是能在唐太宗的心中稍微有點分量,都不至於遭此待遇。 至於李恪不能當上皇帝是因爲具有前朝血統的說法更是無稽之談,李恪的兩朝血統並不是什麼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之事,早在南北朝時就有許多兩朝一脈的皇位繼承人,比如後趙石虎的太子石世,生母就是前趙的安定公主;比如北周閔帝宇文覺的生母就是北魏馮翊公主。就連隋煬帝楊廣的太子楊昭也是兩朝一脈——楊昭的生母蕭皇后,即西梁孝明帝蕭巋的女兒。 再說如果前朝血統真的是問題,是忌諱,那唐太宗爲何在明知李恪具有隋朝血統的情況下,還想立其爲太子?長孫無忌又爲什麼不用這麼好的理由來反對唐太宗立李恪呢?就像唐玄宗欲立武惠妃爲後,大臣首先就用武家與李唐皇室有仇爲由勸阻唐玄宗,而李恪這裏卻壓根沒人提及所謂的血統這一點。所以李恪與儲位無緣,和他的生母楊妃是隋煬帝的女兒根本沒有任何的關係,而是因爲李恪與楊妃均不得寵於唐太宗的緣故。? 通觀李恪的生平,也根本看不出他有什麼文功武治的政績。《舊唐書》中對李承乾的治國才能好歹還有一句“太宗居諒暗,庶政皆令聽斷,頗識大體”的介紹,對李泰至少還能知道他“少善屬文”,也的確編修了一部《括地誌》,其他庶出的皇子中,也有因爲處理地方政務出色而被當地百姓稱讚的。 然而關於李恪卻只知其有文武才,相當籠統的一句讚美之詞,至於具體有什麼雄才偉略的事蹟可以展現其賢能的,史書中便再無一字了。就連李恪的“善騎射”也不過是身爲關隴軍事貴族最基本的素養而已,在唐朝這個連後宮才人都能陪帝王騎射的朝代裏,李恪的“善騎射”卻根本沒有絲毫的軍功或突出的事蹟可以證明。 李恪所謂的文才更是如此,就連李唐皇室成員中最常見的書法特長都毫無記載,而同樣因謀反被誅的漢王李元昌,卻能夠以書法、繪畫、射獵著稱於各部史書。 《冊府元龜》:“唐漢王元昌,高帝子,性警悟,有勇力,工騎射,頗涉文史,兼能隸書。” 《唐朝名畫錄》:“漢王元昌善畫馬,筆蹤妙絕,後無人見。畫鷹鶻、雉兔見在人間,佳手降嘆矣。” 《法書要錄》:“漢王童年,自得書意。夙承羲、獻,守法不二。” 《歷代名畫記》:“天人之姿,博綜伎藝,頗得風韻。自然超舉,碣館深崇,遺蹟罕見。在上品二閻之上。” 一位專研經典名著,擅長音樂,繪畫精妙,射獵如神的多才多藝的俊美皇子便栩栩如生地在後人心目挺拔起來,相比之下,李恪的才華無論是在史書還是墓誌銘上,都沒有分毫體現。 所以若是僅憑唐太宗心血來潮之下的“欲立吳王恪”,以及立儲這種環境下的一句“英果類己”(在立太子這種情況下,不說“類己”難道要說這個兒子“不類己”?),便要斷定李恪之賢,顯然是不成立的。何況《舊唐書》中是“太宗常稱其類己”,《唐會要》記載爲“太宗嘗稱其類己”,可見這裏的常是通假字,通嘗,意思是唐太宗曾經說過李恪類己,而不是經常說李恪類己——如果唐太宗經常說李恪類己卻又不給他任何保護措施,那麼此舉根本不是在愛李恪而是在害李恪。 唐高宗永徽四年,年輕的新皇李治爲了震懾宗室中那羣輩分高而又蠢蠢欲動的皇叔皇兄,特地挑了兩個大頭出來殺雞儆猴。而這兩個不幸撞上槍口的,一個是唐高祖的庶長子李元景,一個就是唐太宗的庶長子李恪。 李元景是死有餘辜,因爲高陽公主等人試圖謀反就是爲了擁立他登基;而李恪可以算得上是被無辜牽連的,因爲李恪既不是被擁立的對象,也沒有參與謀反。只不過因爲李恪身爲唐太宗的庶長子,這樣的輩分在宗室中僅次於皇叔李元景,再加上唐太宗臨終前只一心叮囑大臣們要保護好長孫無忌,對李恪這個曾經提名未果的庶長子卻沒有任何的保護措施,李恪這才悲劇了。 唐高宗登基後,曾將宗室中輩分最高的李元景和李恪二人同時加封爲三公——李元景爲司徒,李恪爲司空,然後爲了永絕後患,在高陽公主、房遺愛等人謀反事泄後趁機借題發揮,將這叔侄二人一網打盡。當然,也有人認爲想要除掉李元景、李恪的是長孫無忌,而不是唐高宗,但事實上通觀整件事的始末,就可知唐高宗纔是真正的主使者。 《冊府元龜》上就記載了這樣一個細節,唐高宗曾召見房遺愛,並問他:“你身爲皇親國戚,爲什麼要謀反?”房遺愛則回答道:“我的行爲罪該萬死,但請陛下看在我告發了吳王李恪的份上饒恕我一命。”唐高宗聞言便直接回了一句:“你現在才告發李恪,不是太晚了嗎?” 甚至就在李恪等人被賜死後沒過幾天,唐高宗就在觀德殿裏將這幫謀逆之人的財物分成五垛陳列出來,令諸位親王大臣們舉行射禮,然後又將剛空出來的司徒、司空的頭銜分別封給了徐王李元禮(李元景、李恪死後李唐宗室中輩分最高者)與功臣李績,以此給宗室立威。
不過李恪雖然是冤死,史官也稱其是“海內冤之”,看似評價很高,但實際上所謂的“海內冤之”不過是史官的慣用語言罷了。比如格輔元、劉晏被殺都是“海內冤之”,比如盧崇道父子被杖斃也是“四海冤之”,比如崔寧被縊殺後“中外稱其冤”,再比如安思順兄弟被誅更是“天下冤之”,又比如李林甫被構陷同樣是“天下以爲冤”。而且當時的人真的認爲李恪是冤枉的嗎?我們可以來看看唐人在提及此事時是怎樣的態度。 睦州刺史夏侯絢的墓誌在提及永徽四年的謀反案時就明確寫道“荊吳構逆”,認爲荊王李元景與吳王李恪都是大逆不道的謀反,這樣的態度與史官所說的“海內冤之”完全截然相反。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夏侯絢的身份,夏侯絢曾是蜀王李愔的長史,而李愔不是別人,正是李恪的同母弟弟,李恪謀反被殺後,李愔也因此被廢爲庶人。所以按照夏侯絢這樣的身份,在提及頂頭上司的胞兄被誣陷謀反時理應是爲之喊冤,而不是直言他就是“構逆”。連原本最該爲李恪喊冤的人都認爲李恪就是謀反,當時能有多少人認爲李恪是冤枉的可想而知。 而且雖然有後世的史官拼命地爲李恪掙同情分,又是說他“地親望高,中外所向”,又是說他的死“以絕衆望,海內冤之”,但就史實而言卻並非如此。 李恪曾在安州一地擔任了十多年的最高行政長官,結果就在李恪被誣陷謀反後,且不說同樣出身安州的許圉師與郝處俊這兩位朝中重臣對此是未發一言;也不說安州境內著名的富商彭志筠,明明富有到都能夠爲朝廷的軍隊捐助大量的絹布了,卻沒想到要爲自己“海內冤之”的父母官上表求情或出資減罪;單說事過境遷多少年後,朝中根本沒有一人想過要請求皇帝將李恪被流放的兒子和幽禁的女兒給赦免了。 從民間地方到朝廷中央,都不見有人爲這位“中外所向”“海內冤之”的吳王求過什麼情,更沒有人打着李恪的名號揭竿而起——就在李恪被殺的這一年,民間有位陳碩貞起義,卻壓根提都沒提要爲冤死的吳王李恪復仇;而章懷太子李賢死後,徐敬業舉兵時就特地打出了李賢的旗號。 李恪死後過了7年,顯慶五年時,唐高宗想要顯示一下皇恩浩蕩,於是追封了當年謀反案的幾個主謀,其中就包括李恪。雖然追封的只是從一品的鬱林郡王,比原先正一品親王降了整整兩個檔次,但好歹也算是有個爵位可以留給兒孫了。只不過李恪死後,他的4個兒子被流放嶺南,女兒被幽禁獻陵,所以繼承李恪香火和鬱林縣侯一爵的,是與之毫無關係的河間郡王李孝恭的孫子李榮。直到又過了24年,光宅元年的時候,李恪的長子李千里遇到武則天的大赦終於能夠重返京城,正好這時李榮因罪被貶,李千里作爲李恪的長子,這才撈到了機會繼承回這個從三品的鬱林縣侯。

等到李唐王室復辟後,唐中宗在神龍年間大肆追封這些宗室時,只贈了一個司空的頭銜給李恪,然後改葬一下就完事了,並沒有將他陪葬昭陵。至於李恪是否恢復了正一品親王爵位,《舊唐書》沒有記載,《新唐書》同樣沒有記載,而且因爲李元景等人均有“復官爵”的明確記載,唯獨李恪卻完全無此一提,所以歐陽修在《新唐書》中提到李恪時,只稱其爲“鬱林王恪”,而不是“吳王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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