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只是當這些“愛”的行爲給另一伴造成壓力時,它就會變得強勢。這樣的情況其實不存在誰對誰錯的問題,只是某些缺少人性化的,過度的“愛”的行爲就會被認爲是強勢。

除了在公司的上下級關係,和在家庭中的長晚輩次序之處,很多人都在生活與工作中追求着一種平等的關係。同事之間的平等,朋友關係的平等,還有伴侶之間的平等。

在追求平等的關係中,其實人們內心渴望的是被尊重和被理解,在婚姻關係中尤爲如此。婚姻關係,比同事和朋友關係更復雜和難懂,因爲它牽扯到更多的利益與人物關係。因此,人們更容易忽視掉一些可能造成夫妻關係不平等的動作。這些動作,用另一個常用的單詞解釋,就是強勢。

講到強勢,我們第一印象可能是“這個人不講道理”,“這個人不顧別人的感受與想法,自己決定怎麼樣就要怎麼樣”等等。這是最明顯,也是最簡單直接的強勢動作。比如婚姻中,要不要添置一些家電,要不要去哪位親戚朋友家聯絡一下感情,要不要做某件事情等等,都由一個人決定,而這是在另一方不贊同或是沒有經過溝通討論就做出的決定。這很容易引導另一伴心理的不舒服。

這種強勢有時候會變得更隱祕,因爲它是伴侶雙方都習慣了的行爲模式,只是行爲“過火”了。我們知道那些被認爲強勢的伴侶,其實TA們都是在爲了家庭在付出。精打細算地過日子,爲大大小小的事情操碎了心。TA的另一伴也需要TA這樣的付出。只是當這些“愛”的行爲給另一伴造成壓力時,它就會變得強勢。

爲什麼會這樣呢?比如說一個不喜歡喫青菜的人,但因爲青菜有營養,爲了關係伴侶的身體,TA必須聽話喫青菜。一個喜歡玩電子產品或是喜歡買其它東西的人,因爲考慮到家庭經濟的收支,TA必須控制自己養成能省則省的觀念。這樣的情況其實不存在誰對誰錯的問題,只是某些缺少人性化的,過度的“愛”的行爲就會被認爲是強勢。

因爲它是一種“愛”,所以當事人很難覺察到自己的“強勢行爲”。不同的人面對高強調的愛,會有不同的感受。一個人拼命地愛着另一伴,有的人會覺得自己的感受被忽視,因爲“凡事都是愛的行爲,所以你都是對的,你說了算”;有的人則會產生自責與愧疚,因爲TA不認爲自己配得上接收這麼多的愛。這也可以算是一種強勢的行爲表現。

在婆媳關係或是親子關係等家庭關係中,有一種“強勢行爲”更能被覺察到。我們可以稱它爲聯盟關係。當遇到某個問題時,總有一方迅速地建立起同盟關係,獲得支持,而那位沒有同盟的伴侶,很有可能就處於弱勢地位。

比方說夫妻吵架,總有一方迅速找到某一方或是雙方的父母介入評理。又比如說,夫妻遇到問題,總有一方把所有事情經過傾訴給自己的子女。這樣的行爲容易使用動作慢一點的一方感到無所適從且有壓力。如果經常以這樣的方式來處理問題,那麼這些行爲我們可以理解爲它們都是一個強勢行爲,給另一位施予壓迫感。

其實,行爲強不強勢,有時候單靠自己很難做出判斷和覺察。尤其是在缺少溝通的情況下,當伴侶覺得我們過於強勢時,意味着TA們已經不敢發起相關話題的討論了。以客觀事件爲基礎,多聽聽第三方的感受與想法,或許我們就能更理解自己到底算不算是一位強勢的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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