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財經E法

互聯網對人類社會、國家治理的影響是根本性的。

文 | 財經E法 劉暢

編輯 |朱弢

剛剛過去的五一假期中,支振鋒寫了兩篇文章——一篇是輯刊《新法治》的發刊詞,另一篇是《數字治理前沿譯叢》的徵稿啓事。

在文章裏,支振鋒把眼光放得很遠:

“當前,以信息革命爲本質的第三次產業革命持續推進。每一次產業革命,都會重構人類的知識體系和思想體系……中國法學理論如何回應自身的實踐需求與全球期待?面對新時代的新機遇和新挑戰,法學又到了亟需革新思想體系的‘軸心時代’。”

這位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不太喜歡寫“大部頭”。用支振鋒自己的話講,他想讓自己的研究儘可能貼近現實,回應時代。因此,撰寫簡短幹練、與事實緊密結合的評論文章成爲他的工作常態。

“一個學者不能只搭建空中樓閣,著述只爲‘稻粱謀’。”他說:“必須建構起與現實產生深厚聯繫的理論體系,並促使其應用於實踐。‘冷板凳’不是對世界冷眼旁觀。這是我對自己的期待。”他頗爲坦率。

01

人生的偶然際遇

上世紀70年代末,支振鋒出生於河南南部農村。

他對童年時代的回憶是“閉塞、落後”。

“一個高中能考出來幾個人就不錯了。”他說。

香港迴歸那年,支振鋒參加高考,成爲縣裏的文科狀元。

那兩年,高校招生剛開始並軌,學費成爲貧寒學子們擇校的關鍵權重之一。

報志願時,支振鋒翻遍了學校發的高招報考手冊,“A4紙大小,兩三百頁,很厚,上面啥信息都有,包括學費和住宿費”。他注意到,西北大學是當時全國重點大學裏學費最低的,“一年1800多塊錢”,而其他大部分學校都在2000元以上。

那時,100元對一個農村家庭來說都稱得上一筆大錢。

再加上彼時與中國與國際接軌帶來的“法律熱”,支振鋒最終選擇了西北大學的國際經濟法。他感覺,這個專業很新潮,很國際化,“前景不會差的”。

“對我而言,人生的很多選擇都是基於偶然,那個時候不具備判斷能力,沒有什麼深思熟慮可言。”他說:“可能就是陰差陽錯。”

坐落於歷史名城西安的西北大學給年輕的支振鋒留下了深刻印象,“人文傳統比較好,基礎學科實力很強大,同學素質都很高,大家交流起來能學到很多”。

2000年下半年,支振鋒決定考研。但複習了一遍考研教材後,他突然覺得法律這門學科“技術性太強,有點工具化”,與他內心的追求並不完全相符。

“大學四年,法律課上得馬馬虎虎,但哲學人文歷史的書倒是沒少讀。”支振鋒笑稱:“當時有本雜誌叫《讀書》,影響非常大,我特別愛讀,哪怕沒什麼錢,每期也要堅持買。也很喜歡讀葛兆光先生的《中國思想史》——所以,我當時就想找個偏思想文化的方向深造。”

這時,清華大學的中國思想文化研究所吸引了他的注意。“她的前身是清華的國學院,對我的吸引力那是相當大的”。結果,考研的時候,他直接“從零開始”,跨專業讀了該所的思想史。

沒成想,所謂“計劃趕不上變化”。支振鋒讀研的那些年,各地陸續出土了大量竹簡文物,研究竹簡成了清華思想所大部分教授的首要工作。這與支振鋒開始的設想大有不同。

“研究竹簡是考據之學,思想史則是義理之學,關注點是不一樣的,”他說,“考據絕對是一門相當重要的學問,但我覺得自己不具備研究竹簡的古文字基礎,也不太符合我的心性。”

偶然的機會,支振鋒通過選修課認識了清華法學院的許教授。一番交流後,教授建議他轉到自己名下攻讀法理學。

“我研一的學業成績很好,但清華思想所一年級不確定導師。”回憶起彼時的經歷,支振鋒至今仍十分感謝清華以學生爲本的教學制度。在沒有任何先例的情況下,研究生院、人文學院和法學院都同意了他轉專業的請求,沒有任何爲難,甚至還在制度允許的範圍內提供了便利。

有趣的是,因清華法理學專業研究生2002年纔開始招生,當年直接進入研二的支振鋒成了清華大學該專業第一位畢業的碩士生。

從那個時候起,支振鋒覺得“真正找到了方向”。一直到今天,他的研究方向仍是法理學。

在支振鋒看來,作爲基礎學科的法理學能夠促進人的思考,不斷反思身邊的世界,並逐漸形成體系化觀點。也正是通過對法理學的學習和感悟,他意識到單純做思想研究“對社會的理解還是太片面”,便又於2008年前往北大國際關係學院做比較政治學博士後研究。

“比較政治學不再是純粹的思想史和思辯,它更強調實證研究方法,強調對社會具體問題的經驗研究。”支振鋒感謝自己的這種“多元化”經歷,“通過這種學習,我此前的思想和理論真正與社會發生交融,也開始真正關注社會的實際問題。”

在支振鋒看來,中國法學必須胸懷開放,鑑納天下,但不能滿足於做“理論的搬運工”,更不能向西方照抄,必須總結一套自己的東西。

“通過與社會的實際接觸和對實際問題的思考,我發現,僅靠邏輯演繹和邏輯思辨是難以解決實際問題的。”他說:“這就是爲什麼一些在西方行之有效的理論到了中國以後水土不服——不能解釋,更不能解決中國的實際問題。”

02

與互聯網結緣

從北大博士後出站以來,支振鋒繼續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工作。從2009年開始,他不停在各類報刊上發表評論。在他看來,這對自己認識的建構幫助極大。

“寫評論文章對一個人幫助很大——你在不停思考新問題,行動和思考與整個社會是保持同步的。”他說:“即便你今天可能沒寫,但是社會發生了什麼新的、有意義的事情你也會關注,養成關注現實問題的習慣。”

2014年,因爲對部分時事問題頗有見地,支振鋒開始參與相關部門一些重要文稿、法規、政策的起草或論證,其中跟網信部門的接觸與合作尤其密切。

剛接觸到互聯網問題時,支振鋒就感到,“這是一個非常不同的領域”,和以前的研究都不一樣。他越來越覺得,互聯網對人類社會、國家治理的影響是根本性的。

支振鋒開始致力於網絡安全、數據治理、信息內容治理、網絡空間國際治理以及智慧司法、算法治理等人工智能新技術新應用的研究。近年來,主編並出版《網絡法治藍皮書:中國網絡法治發展報告》系列皮書,寫出《互聯網全球治理的法治之道》《5G時代的網絡綜合治理體系》《信息化助力法治發展進步》等一批頗具社會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文章。

“剛開始參與,還只覺得是個工作,沒有那麼多的思考。但是後來隨着參與的逐漸加深,從2015年之後,實際我研究精力的一大半都轉在互聯網領域,而且實際上已經遠遠不限於法學了。”支振鋒說。

由於互聯網的特性,支振鋒的研究方向開始囊括傳播學、社會學、政治學等交叉領域。

在他看來,隨着人類進入互聯網時代,原先的很多問題都不再是問題,而一些此前從未出現過的問題正逐漸影響社會生活。歸因於此前打下的深厚理論積澱,他對互聯網問題的研究往往會放在一個更高的維度之上。

“我在農村長大,大學之前連汽車都很少見到,耕種收割都是人力爲主,基本處在農業時代;到了大學後,感到進入了工業時代;最近十年以來,進入了信息化時代。”支振鋒感嘆,自己這一代人“可能年紀本身不算特別大”,但卻經歷了人類歷史上的三次產業革命。某種意義上說,這相當於一個人跨時代活了幾輩子,這是難得的機遇。

自身經歷進一步促成了他的思考:每一次產業革命,人類社會究竟會發生什麼變化?現在我們正在經歷的信息革命,會將人類社會帶向何方?

“這是時代之問,是歷史賦予我們這代人的大命題。”支振鋒認爲,信息革命已呈現出創造新興空間、再造經濟模式、重塑社會組織、革新政治結構的力量,豐富了人類的文明維度,帶來多樣的新型挑戰。

支振鋒認爲,此前學界對互聯網治理的研究始終限於工具層面,頭疼醫頭、腳痛醫腳,總是落後半拍。

他的思考並不常爲人們所理解,但好在勤奮彌補了這一點。在2017年入選中組部國家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之後,他又於2021年入選了中組部國家萬人計劃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他認爲這是國家給予的認可和鼓勵,更是鞭策和使命。

“學術界要有自己的使命,”他說,“不能總是跟跑,要走到產業的前沿研究問題。”信息革命推動構建新型信息社會,形成新型信息文明,也一定會促進新型信息法治。這需要我們有穿透歷史的眼光,創發新的思想體系和理論體系。工業時代我們落後了,信息時代是中國人爲全世界貢獻理論智慧的機會。

“法律人眼中不僅有法條,還要體察國家大局,要感受民生悲喜,能夠深切理解自己的法律文明。”支振鋒曾在一篇文章中這樣寫道。

03

數字時代的危機與機遇

在支振鋒看來,數字時代的人類面臨着一系列諸如共享經濟對行政管制的挑戰、個人信息保護的困境、互聯網平臺巨頭的出現、人工智能武器化等法治困境與權利危機。

“代碼會不會取代規則?算法會不會取代法律?在信息單向透明的情況下,人類的自由何在?”支振鋒問道:“我們要以人的尊嚴、自由與權利作爲信息技術的邊界。”

他認爲,憑藉技術進步,人類社會的輿論場是逐漸擴展的。在“交通基本靠走、通信基本靠吼”的時代,輿論場可能是有限的部落或村落。今天,全球網絡空間的形成,讓“天涯若比鄰”成爲現實,並在某種意義上形成實時互動、高度緻密的全球輿論場。國家或地區內部的輿論空間依然存在,但已經在事實上成爲全球統一輿論場的不同區域或角落。雖然也經常“小窗私聊”,但始終“在線”,隨時匯入全球大討論。

“但弔詭的是,信息越來越發達,‘真相’卻越來越難獲得。”支振鋒認爲,對於網絡霸權國家和互聯網信息巨頭來說,幾乎所有用戶都是透明的,但它們相對於用戶卻是模糊的。這就是單向信息透明,或者是單向的信息不對稱。

“一個有趣的問題產生了:一個人發言屬於個人表達,十個人發言還是個人表達,但如果有成千上萬人同時發言呢?”支振鋒認爲,“量變”顯然也帶來了“質變”。由於從衆心理和極化效應,社交媒體時代的“同溫層效應”和“信息繭房”本就越發嚴重;如果利用信息技術同時操控成千上萬網民(表現爲賬號)的“發言”,這裏的“言論表達”就更容易遭到扭曲。

除了信息輿論場,支振鋒也十分關注個人信息領域的立法。

“個人信息是事實上的生產要素。新的技術突破、商業模式、應用場景,在很多情況下都是圍繞個人信息發生的。毫無疑問,法律要認識到這個現實,併爲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留出足夠的空間。”他說,利用人工智能技術或算法對個人信息進行大數據分析,將給人民生活和社會治理都帶來顯著便利和福祉。

但支振鋒也提醒,目前對個人信息的濫用已經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除了性別、年齡等傳統人口學特徵意義的個人信息,購物習慣、消費偏好等社會性個人信息,甚至人臉、步態、聲紋、虹膜、基因、血型、疾病等敏感生物特徵,也都可以被收集、加工、分析和利用。這嚴重威脅到個人自主和隱私,妨礙公民人格尊嚴和權利,也使得利用個人信息的犯罪日益增多,進而影響到公共利益甚至國家安全。

法理學帶給他的思辨能力讓支振鋒善於全面綜合地分析問題。他特別強調,對一切互聯網問題的治理都是以發展爲前提的。

“平臺經濟反壟斷關鍵在於如何促進其健康、可持續地發展。尤其在當前所處的國際競爭背景下,對於中國而言,不發展纔是最大的不安全。”他說。

支振鋒的內心似乎恪守着中國傳統知識分子的一些堅持和追求:平衡、法道自然和天人合一。

在評論江歌案引發的網絡輿情時,他曾說,網絡民意起到了一定的凝聚社會道德的作用,甚至形成網絡道德共同體。在新型有機社區、有效基層共同體尚未建立起來的時代背景下,幾乎大部分人都生活在一種“不用太在乎周邊人眼光”的遊離狀態中,網絡民意壓力對於一個社會道德和秩序的維繫,當然是有意義的。

但支振鋒也承認,“網絡民意如果不加約束,有滑向網絡暴力的可能。民意是在出現問題時候社會的一種自我保護,但它本身不足以維持社會道德和秩序,應該對網絡民意加以約束和引導。”

2010年,他曾說過這樣一番話:“中國的法學學術研究不是爲了印證某種或者某些法學理論的正確性或先進性,而要從自己的法律實踐中提煉出自己的理論——這才叫貢獻。學術研究必須基於自己的法治實踐。而且,憑什麼基於中國實踐提煉出來的理論就不能是普遍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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