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經濟普查上修2018年GDP規模,難道明年不用穩增長了嗎? 

  11月22日,國家統計局公佈了第四次經濟普查對2018年國內生產總值(即GDP)的修訂結果。相比於今年初公佈的2018年GDP初步覈算數,此次修訂增加了18972億元,增幅爲2.1%,達到了919281億元。

  這一修訂結果發佈後,就有觀點認爲,2020年GDP增速只需要達到4.0%,就可以實現兩個翻一番的目標,因此2020年穩增長的壓力大幅降低,甚至可以不用繼續穩增長了。

  筆者對這一觀點持否認態度,它高估了經濟普查對GDP數據的影響,2020年依然面臨着較大的穩增長壓力,加大逆週期調控將是全年的政策基調。

  在正式分析前,先介紹下什麼是“兩個翻一番”。2012年11月召開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時,國內生產總值比2010年翻一番、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由於收入分配結構的改善,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增速快於國內生產總值增速,目前完成兩個翻一番任務的重點在國內生產總值(即GDP)上。

  與此同時,還需要區分開名義GDP和實際GDP,上面提到的認爲上修2018年GDP規模後不再需要繼續穩增長這一觀點錯誤的原因,也和混淆這兩個概念有關。名義GDP,是按照當年的各類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所覈算的GDP,比如2018年名義GDP就是用2018年的價格來覈算。而實際GDP,是用給定年份的各類價格來覈算的,比如官方公佈的2016年-2020年的實際GDP是將2015年作爲基期,按照2015年的價格來覈算。也可以選擇其它年份作爲基期,比如2010年。

  舉個例子來方便理解,假設一支鋼筆在2015年賣100元,到了2018年漲到了150元。那麼在覈算2018年名義GDP時,這支鋼筆以150元計入,但是在覈算2018年實際GDP時這支鋼筆只計入100元。從中可以看到,實際GDP剔除了價格因素的影響。

  兩個翻一番中的GDP目標,指的是以2010年價格所覈算的2020年實際GDP規模,要比2010年增加1倍。國家統計局公佈了2011年到2018年的實際GDP增速,據此可以算出2018年實際GDP是2010年的1.778倍,2019年和2020年,只需要比2018年的實際GDP增長12.59%(=2/1.778-1),就可以實現目標。預計今年四季度實際GDP增速爲6.0%、全年增速爲6.13%,在不考慮第四次經濟普查影響的情況下,2020年實際GDP增速需要達到6.09%(=12.59%/6.13%-1),才能實現目標。

  前面提到的認爲經濟普查上修2018年GDP規模2.1個百分點後,2020年穩增長必要性下降,甚至不用再穩增長的錯誤觀點,混餚了實際GDP和名義GDP。這次公佈修訂的是名義GDP,用名義GDP上修的幅度,來估算對實際GDP增速的影響,有明顯的邏輯缺陷。2010年名義GDP是41.2萬億,2018年爲91.9萬億,在不考慮價格因素的情況,GDP已經實現翻番了。

  那如何評估第四次經濟普查,對2020年穩增長力度的影響呢?需要知道本次經濟普查,對2011年到2018年各年實際GDP增速的修訂情況,結合2019年實際GDP增速約爲6.13%,就可以算出2019年實際GDP相比於2010年已經增長了多少倍,再倒推出2020年實現實際GDP翻番時當年所需的增速。

  但從前三次經濟普查的慣例看,第四次經濟普查對往年實際GDP增速的修訂情況,需要到2020年下半年才公佈。國家統計局有關領導近期在接受媒體專訪時,也稱由於工作量大,GDP歷史數據修訂工作目前尚未完成,待GDP歷史數據修訂完成後,將以適當方式對外公佈。

  可以根據前三次經濟普查對GDP增速調整的經驗,大致判斷本次經濟普查對GDP修正的情況。

  第一次經濟普查結果2005年公佈,將1993年到2004年的不變價GDP年平均增速上調了0.5%。第二次經濟普查結果2009年公佈,將2005年到2008年的不變價GDP年平均增速上調了0.9%。第三次經濟普查結果2014年公佈,將1978年到2013年的不變價GDP平均增速上調了0.03%。

  由於第三次經濟普查的回溯時間較長,假定第四次經濟普查調整GDP的年份始於2014年、終於2018年。考慮到GDP覈算制度在逐步完善,假定不變價GDP年平均增速調整幅度,小於或等於第三次的結果0.03%。

  當2014年到2018年的不變價GDP年平均增速上修0.03%時,要完成兩個翻一番任務,2020年GDP增速需要達到5.94%。當上修幅度爲0.02%時,2020年GDP增速需要達到5.99%。當上修幅度爲0.01%時,2020年GDP增速需要達到6.03%。

  可見,即使是將前5年的不變價GDP年平均增速上調0.03%,2020年的GDP增速也需要達到5.94%。當前的內需和外需都顯示,經濟缺乏內生性企穩基礎,如果後續沒有新的逆週期政策出臺,2020年實現這一GDP增速有較大難度。

  展望2020年,穩增長可能將圍繞以下幾條線推進:一是專項債擴容,並引導投向基建領域,所募集資金部分用於重大項目的資本金,政策性銀行也有較大概率加大對基建項目配套資金的支持;二是“房住不炒”的調控基調不會變,但在“因城施策”框架下,2020年將有更多城市變相放鬆,針對房企融資的監管可能也不會進一步收緊;三是和2019年相比,2020年消費在穩增長中將發揮更爲重要的角色,汽車和地產竣工產業鏈這兩個是重點。

  總結一下,那種認爲因第四次經濟普查將2018年名義GDP規模上修了2.1%,爲完成兩個翻一番目標2020年所需的穩增長力度大幅下降的觀點,存在明顯的邏輯錯誤。參考前三次經濟普查對實際GDP增速的修訂經驗,2020年實際GDP增速可能要在5.9%以上,才能實現GDP翻倍的目標,加大逆週期調節力度將是明年全年政策的主基調。

責任編輯:阮璐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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