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的安全疏散

1 、廠房的安全出口應分散佈置,每個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其相鄰 2

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 5 m 。

2、 、 廠房內每個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的 每個樓層,其安全出口的數量不應少於 2 個 。

3 、地下或半地下廠房,當有多個防火分區相鄰佈置,並採用防火牆分隔時,每個防火

分區可利用防火牆上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甲級防火門作爲第二安全出口,但每個防火分區

必須至少有 1 個直通室外的獨立安全出口。

4 、丙類三級多層廠房內任一點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應大於 40 m 。

5 、 廠房首層外門的總淨寬度應按該層及以上疏散人數最多一層的疏散人數計算,疏散

樓梯的總淨寬度按該層及以上疏散人數最多一層的疏散人數計算。

廠房內疏散樓梯、走道和門的每 100 人最小疏散淨寬度

廠房層數 1-2 3 ≥4

最小疏散淨寬度(m/) 百人) 0.60 0.80 1.00

6 、 廠房 首層外 門 最小淨寬度不應小於 1.2 m 。疏散樓梯的最小淨寬度不宜小於 1.1 m ,

疏散走道 1.40 m ,門 0.9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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