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寧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發佈侮辱民警的言論,結果將自己“送”進了拘留所。

11月1日,西寧市城西公安分局彭家寨派出所民警接到舉報,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發佈一段辱罵交警的視頻。視頻中,該男子將正在路邊查車的交警稱爲“車匪路霸”。彭家寨派出所民警立即展開調查,迅速鎖定了違法嫌疑人小李(化名)並將其傳喚到公安機關接受詢問,小李稱:自己 之前因 交通違法曾受到交警的處罰,爲泄私憤在微信朋友圈發佈辱警言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小李(化名)在微信朋友圈發佈辱警言論的行爲構成尋釁滋事違法行爲,西寧市 城西公安分局彭家寨派出所依法對小李(化名)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並於11月9日執行拘留。

警方提示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法律尊嚴不容褻瀆

執法人員的權益不容侵犯

請廣大市民從自身做起

做文明、守法的網民

切忌挑戰法律權威

辱罵民警和執法人員

否則會自食惡果

受到法律的制裁

來源/西寧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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