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禁蒙面法"繼續有效到12月10日

據香港媒體報道,特區政府10月初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俗稱《禁蒙面法》的《禁止蒙面規例》,高院早前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其後頒佈短期暫緩執行判決令至後日(29日)。今日(27日),上訴庭再次批出短期臨時暫緩執行令,直至12月10日爲止。

香港街頭的蒙面示威者,圖片源於東網

就律政司對裁決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法官同時決定審理時間表,並暫訂於12月10日頒下裁決。

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對法庭頒下短期臨時暫緩執行令表示失望,認爲法庭應果斷下令《禁止蒙面規例》失效,指根據原訟庭判決,相關條例已經違反相稱性原則,不應該繼續生效。

這些議員還認爲,法庭並沒有給予他們機會陳述反對理據。

(責任編輯:孫啓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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