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 5月1日下午消息,何爲惡意營銷?要先從網絡營銷說起——即公司或個人爲獲取商業利益,通過宣傳手段刺激大衆情緒、吸引輿論關注,進而完成流量變現。逐利和擴大影響力是其本質,但惡意營銷的問題在於爲達到博取流量目的編造事實、誤導輿論,在傷害當事人及用戶的同時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屬於亟需整治的亂象。

除了社區、社交平臺及其用戶,娛樂明星同樣備受其擾。除了惡意營銷、造謠誹謗,還有部分冒充明星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營銷賬號,不僅發佈不實言論,甚至存在騙取粉絲錢財、教唆網絡暴力等行爲。

北京互聯網法院公開報告顯示,2019年共有34位明星起訴網友侵犯名譽權。而今年,楊紫[娛樂影響力人物榜✨第3名]迪麗熱巴[娛樂影響力人物榜✨第8名]等明星工作室也先後發佈聲明,稱已委託律師完成取證,後續將啓動訴訟程序,依法維權。

互聯網改變了人與人的交流方式,便利了大衆生活,但網絡惡意營銷卻帶來了極其惡劣的負面影響,除了優質內容生產空間遭受積壓,劣幣驅逐良幣,污染平臺乃至整個網絡生態,也使得用戶獲取並甄別信息的難度再次加大,更重要的是,惡意營銷對於輿論健康的傷害巨大,未經證實的信息極有可能加劇公衆對媒介環境的不信任感,這也直接作用於更多內容生產環節。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薛軍曾在演講中指出,羣控、外掛、惡意營銷行爲具有明顯的社會危害性,它們構成了黑灰市場的需求方,教唆了上游黑灰產的發展,也助長了不正當的個人信息收集和惡意利用,且會顛覆整個評價體系。而由於其破壞了整個社交媒體及網絡空間中正常的信任機制,平臺信任度或將惡化,這逼迫各平臺的運營者花費更多精力對此進行防控和研判,開發出技術予以打擊,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

基於以上判斷,薛軍認爲,這種行爲肯定是要予以打擊和規制,且規制過程從全鏈條進行治理纔是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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