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訊)據臺媒4月11日報道,臺灣 “立法院今日”上午初審通過“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其中爭議條文軍品研發、產製、維修之關鍵零組件及原料,不得來自大陸地區,但特殊需要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臺軍“國防部副部長”張冠羣表示,美國當年研發SR-71偵察機,就是派人祕密自敵對陣營蘇聯取得鈦合金,這項條款最後通過初審。

“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第22條規定列管軍品研發、產製、維修之關鍵零組件及原料,不得來自大陸地區、香港 、澳門或其人(居)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於第三地區投資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因特殊需要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臺軍資料圖 圖片來自臺媒

臺“國防部”表示,爲避免影響臺灣安全、維護“國防安全”及有效管控列管軍品研發、產製、維修所需的關鍵零組件及原料來源,同時考慮列管軍品 研發、產製、維修個案上有特殊需要時,可同意開放的彈性機制,因此在第一項明定列管軍品研發、產製、維修之關鍵零組件及原料,不得來自大陸,但因特殊需要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張冠羣說,美國當年研發SR-71偵察機,就是派人祕密從蘇聯取得鈦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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