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旧案:贩珠婆贪小利造成奇冤,未婚女为证清白自剖其身 | 文 青衫文斋

明代万历年间,作为大明初期都城的应天府算得上是商业繁华之地,下辖上元、江宁、句容、溧阳、溧水、高淳、江浦、六合八县,在这日日买醉,夜夜笙歌的富足年代,上元县却发生了一件轰动朝廷的大事。上元县有一户贾姓人家,父母早亡,留下一儿一女,幸亏家道殷实,哥哥也年长成人,妹妹依托哥哥生活,倒也不是无靠无依。

哥哥结婚后,娶回家的嫂嫂也是书香门第的女儿,温文尔雅,知书识礼,待妹妹非常友善,完全符合俗话所说的“长嫂当母”,一家人生活和美。贾家父母在世时,替贾贞儿女儿与当地盐商瞿家定下了娃娃亲,双方也交换了孩子的庚帖。转眼间,贾贞儿已经年满16岁了,两家也到了该商议婚期的时候了。虽说瞿盐商对贾家目前的家道状况有些看不起,然而在古代无故悔婚是触犯律条的,所以也只得勉强守约,但对婚事不太积极。

贞儿到了婚嫁的年龄,也开始也些少女情怀。应天府(现南京地区)出售太湖珍珠的商贩很多,有的坐店经营,有的走街串户,也就有了贩珠婆这一行当。贾贞儿平时积攒了几十颗好珠,准备用来串成珠凤头饰,增添一件嫁妆。那天,恰好有一个贩珠婆在门外叫卖,贾贞儿平时与她是熟识,叫她汪婆子。贾贞儿把汪婆子叫进家门,挑了10颗珠子,又把自己积攒是珠子取出来,让汪婆子给她编一副头饰。

头饰编好后,贾贞儿还不住口地称赞汪婆子的手艺。汪婆子走后,嫂嫂才发现贾贞儿上了当,汪婆子贪图小利,把贞儿的好珠都换成了次珠,姑嫂两人十分生气。几天后,贞儿见到路过家门的汪婆子,便拦住她理论,小小年龄的贞儿当然不是狡猾的贩珠婆的对手,被气得双目垂泪,无可奈何。结果,汪婆子反倒不忿,生出报复之心,就去瞿盐商家拨弄是非,造谣说:你没过门的儿媳已有身孕了!瞿家一听虽半信半疑,但可就此摆脱婚事,便派人去贾家退婚。

贾家兄长莫名其妙,绝不退婚,瞿家一纸诉状便将贾家告到了县府衙门。知县是个贪财的糊涂虫,得了瞿家银子,便要贾贞儿去过堂审。那时的女子即使清白无辜,但只要上了公堂,这一生名节就算给毁了。无奈之下,一家三口来到县衙,自辩清白。知县得了银子,当然要颠倒黑白,叫来稳婆金妈,查验贞儿是否还是女儿身。退婚心切的瞿盐商早就买通了金妈,金妈自然谎称查验到贾贞儿已有4个月身孕。

知县借此怒斥贞儿未婚先孕,叫贞儿供出奸夫,否则大刑伺候。贾贞儿当堂惨笑说:残酷大刑连男儿都不能承受,何况我一介弱女子!我现在就让大家看个明白!说完,贞儿拿出事前藏在身上的尖刀解开衣衫,自剖其身,以证清白。贾家兄嫂施救不及,痛彻心髓。贞儿哥哥坚持不退堂,蘸着妹妹的鲜血,在堂上写下一个大大的“冤”字。贞儿的冤案很快传到了应天府,府尹感到应天府治下发生如此冤案、有如此昏官,自己恐怕也难辞其咎,便硬着头皮上奏朝廷。

朝廷下旨,刑部和大理寺官员迅速介入,一干人等都到大理寺等候复审。事实俱在,汪婆子泄愤造谣、瞿家出银贿赂的事实很快就查得一清二楚。大理寺宣判如下:汪婆子是冤案首恶,罪不可恕;瞿姓盐商为达到悔婚的目的,收买知县和稳婆金妈,罪责难逃;稳婆金妈贪图财物,冤枉无辜,全都拟为斩刑。至于知县,大理寺还查出犯有其它罪责27条,扣押在大理寺继续受审。

大理寺在审理知县时,因痛恨他滥用刑罚,残杀人命,更可怜贞儿惨死。因此,每审一次,就用刑一遍,使他受尽刑罚之苦,最后死在大牢里。后来,朝廷为安抚人心,彰显贞儿的节烈,在上元县为贞儿立下了贞节牌坊。有人题诗哀挽贞儿:贾家有女唤贞娘,蜚语诬栽事渺茫。酷吏忍心成枉断,剖肠千古骨犹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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