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雲:“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這不僅是兩千年來流行在中國社會家喻戶曉的格言,也是人們交往的基本準則之一。在原始社會,“禮尚往來”是商業性質的交往,有贈有報、有來有往,互通有無,施報平衡,故謂之“禮尚往來”。

▲禮尚往來

禮尚往來”一直是古代社會交往的基本原則。國與國通過聘禮交往,聘國向主國贈送禮品,主國也須向來聘者回贈等價的“賄”,兩國有贈有報、有來有往,互通有無,施報平衡。此外,行聘禮時貴族更要重禮義、輕物質。西周時,諸候之間、諸侯與王室的交聘往來是外交活動的重要環節,體現着禮尚往來的對等性原則。

進入春秋之後,天子式微,大國爭霸,小國圖存,禮制陵夷,聘禮與贈賄成了一種純粹的政治軍事手段,往往表現爲諸如“厚來薄往”之類的施報不平衡,而不再是禮的嚴格體現,逐步演變爲一種以獲利爲目標的外交活動。天子以重賄討好諸侯,小國借聘問逢迎霸主,最終形成爲聘以致貢賦的局面。


▲平王東遷

一、禮尚往來:聘與賄

禮在交往之時,雙方均是以尊重對方的存在、對對方懷有敬意爲前提,所以必然“尚往來”。“往來”即是交禮雙方的互動與回報,故《禮記》雲:“禮得其報而樂,樂得其反而安。禮之報,樂之反,其義一也。”這些都是強調禮必有報。從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說交往時的禮就是報。

贈賄過程中體現出的原則,正是“禮之報”。《周禮》曰:“凡諸侯之交,各稱其邦而爲之幣,以其幣爲之禮。凡行禮爲財者,取不豐不儉,取於折中。若苟且豐多,則傷於貪財。”由此可見,在國與國之間的交往禮中,主國贈給聘國的財物,當視聘國所贈送聘禮的多少決定,是贈賄的一大原則。


▲周禮的制定

禮書對於聘禮中主國、聘國的贈物與回贈,是按照有施有報且施報平衡的原則制定的。換言之,即是按照“禮尚往來”的原則制定的,聘與賄一施一報,且贈賄多寡與聘國的禮品之豐厚、禮節之隆重程度對等。

古代聘禮以郊勞始,以贈賄終。《左傳》多次提及:“齊國莊子來聘,自郊勞至於聘贈,禮成而加之以敏;公如晉,自郊勞至於贈賄,無失禮”。聘禮禮儀完整的記載於《儀禮?聘禮》,而贈賄是聘禮的最後一個儀節,其具體內容爲:

“君使卿皮弁,還玉於館。賓皮弁,襲,迎於外門外,不拜,帥大夫以入。大夫升自西階,鉤楹。賓自碑內聽命,升自西階,自左,南面受圭,退負右房而立。大夫降中庭。賓降自碑內,東面,授上介於阼階東。上介出請,賓迎,大夫還璋,如初入。”

聘禮開始時,聘國以圭聘主國國君,以璋聘國君夫人。聘禮結束,在贈賄的同時,主國國君要派卿大夫把聘國的圭、璋歸還聘國大夫。深意何在?圭、璋、璧、琮國之四寶,以此四物方顯國之誠好。《禮記?聘義》亦云:“以圭璋聘,重禮也;己聘而還圭璋,此輕財而重禮之義也。”其中道理,不言自明,蓋人有禮義高於財物者也。


▲禮記名篇

二、厚來薄往:春秋之“禮”

聘禮在春秋之前,應如禮書所言,遵循“禮尚往來”之原則,主國贈給聘國的財物,當視聘國所贈送聘禮的多少決定。若聘國特來聘問此一國,那不僅要重禮回報,還要返還所有的禮物。然周平王東遷之後,天子與諸侯的關係性質發生了變化,禮書所言之原則,就成了一句空話。

進入春秋,天子式微,禮樂崩壞,諸侯與王室之聘禮已不尚往來。聘禮的實施與禮尚往來的精神並不相符,聘禮與贈賄的政治意味和目的日益濃厚。王室、諸侯聘問施報不平衡成爲此時期交往的主要特點,這種“厚來薄往”最終也導致春秋末期聘禮的衰亡。

▲禮崩樂壞

據史料記載,魯遵周禮,僅隱桓之世,天子來聘者五,但終春秋之世,魯僅四次反聘周。爲了昭示“天命未改”,使諸侯來聘,周王室甚至派出徵聘之使。魯宣公九年,“春,王使來徵聘。夏,孟獻子聘於周。王以爲有禮,厚賄之。”徵,召也。言周徵也。此時的賄,已不再是“禮尚往來”的回報,相反的,充滿了濃濃的政治性含義。很明顯,周定王是意圖以魯國來聘顯示其政治地位,故厚加贈賄。但就是這種天子下聘諸侯而諸侯來聘之事,至魯宣公十年後,《左傳》再無記載。

三、從禮尚往來到厚來薄往:禮之原則的衰敗

王權衰落的同時,五霸更迭,霸主政治深深影響了聘禮的內涵。諸侯聘問之禮雖仍可謂交鄰國之道,卻也不再遵循“禮尚往來”的原則,而是嬗變爲了不平等的外交手段。到春秋中期,大國責貢、“府無虛月”,小國“聘而獻物”、“職貢不乏”,中小諸侯往聘霸主以致貢賦漸成風氣。從諸侯間交聘次數上來說,據《春秋大事表》載:

“先母舅霞峯華氏曰:“內大夫出聘五十有二,如齊十六,如晉二十四,如楚一,皆著其以弱事強也。如宋五,如陳、如衛、如邾各一,報聘也。”

從數字可見,魯聘齊達十六次,出聘晉國二十四次;但齊聘魯僅五次,晉聘魯僅十一次。而且晉於魯多有徵而來,多是“召公”、“徵師”,魯於晉卻多爲:好、釋怨、拜謝、吊賀,只是有求而往。晉強魯弱,兩國聘問施報之不平衡是顯而易見的。


▲春秋時期的大小諸侯國

小國聘大國,施多而報寡,厚往而薄來。而大國之聘小國,便是薄來而厚往。

昭公二十一年:“夏,晉士鞅來聘,叔孫爲政。季孫欲惡言諸晉,使有司以齊鮑國歸費之禮爲士鞅。士鞅怒,魯人恐,加四牢焉,爲十一牢。”冬,十一月,“公如晉,及河。鼓叛晉,晉將伐鮮虞,故辭公。”

晉卿聘魯,魯君必回聘晉,拜晉卿之辱。而強國來聘,弱國敢有禮薄之處,強賓稍有色作,則弱國朝野震恐,一介大夫強橫猶如是,則強聘弱之幣,可想而知。無怪有言:“薄往而厚來,霸者之術也”。

小國頻繁的去大國聘問,是爲向大國請求幫助,求生存、求自保,而大國必然不肯一無所獲。大爭之世,小國對大國的這種“厚來薄往”,甚至“厚來不往”,也隨着聘問變爲貢賦而成爲了必然。但霸主愈富強,小國愈貧弱,小國就愈加難以承擔這種“聘禮”之重負。魯定公十五年,吳之入楚,鬍子盡俘楚邑之近胡者。楚既定,鬍子豹又不事楚,曰:“存亡有命,事楚何爲?多取費焉”一語點破國對聘禮的漠視心態。當然,結果也是“二月,楚滅胡。”


▲楚滅胡

這種情況下,春秋末期聘禮逐漸消亡,最終退出歷史舞臺。進入戰國,列國的伐交頻頻,均欲先滅他國而後快,變法圖強成爲主流,大國戰爭成爲時代主題,禮之精神、原則徹底衰敗。

結語:禮崩樂壞的背後,貴族精神的沉淪

“仁者,天下之表也;義者,天下之制也;報者,天下之利也。”報,即謂禮也。當初“制禮者”之初衷,是爲了使各國通過聘禮與贈賄互通有無,以結友好。其中體現的內涵即是“禮尚往來”。彭林先生曾說:“禮的精神,是以謙虛恭敬的態度尊重對方,希冀對方能以同樣的態度來對待自己。”在春秋之前,國與國在聘問時,即是按照禮的精神來行聘禮,交換聘國的贈禮與主國的贈賄。而且更爲重要的是,貴族們重禮義而輕物質,此時遵行禮之貴族,可稱君子。


▲司馬遷塑像

“人有禮則安,無禮則危。”“禮尚往來”不僅是簡單的一種來與報,它所產生的是一種更高層面的人際和諧,箇中深意,非淺學所能言明。春秋時期,“禮尚往來”不再被遵循,禮不再是報,而成了獲利手段,“厚來薄往”成爲大國顯示實力之榮耀。甚至到了春秋末期,禮在貴族心中竟變成了“所以守其國,行其政令”之概念。司馬遷在評春秋亂世時也說“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貴族只剩了一個有名無實的貴族頭銜,此皆從不尊禮而始。


▲古代貴族

牟宗三先生曾經說過:“其實貴族有其所以爲貴的地方。一般看相算命的人也知道貴和富是不同的。貴是屬於精神的,富是屬於物質的。由此可知,貴是就精神而言,我們必須由此才能瞭解並說明貴族社會之所以能創造出大的文化傳統。”

庶民受教程度不足,經常有意無意的消除之限制,而君子、貴族們應當深知並固守禮之本義。當貴族們也不再遵循禮、義等精神層面的東西,轉而追求錢財、爭霸等物質層面的東西時,貴族也就不能再稱其爲貴族了,禮之消亡也就爲時不遠了。但所幸“禮尚往來”等貴族精神沒有隨春秋貴族的消亡而一起消失,漢唐以來,始終爲人與人、國與國交往的基本準則,爲後世所傳承。

參考文獻

《史記》

《禮記》

《左傳》

《春秋大事表》

《禮與中國人文精神》

《中國禮儀制度研究》

《春秋時期邦交禮儀的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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