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副檢察長是“黑老大”,掃黑除惡容不下演“無間道”

副檢察長成了“黑老大”,這樣一幕無疑頗具輿論衝擊力。

5月5日上午,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雞西市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劉立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當地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通報稱,劉立長期吸食毒品,且長期組織、參與、縱容家族黑惡勢力並充當“保護傘”,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犯罪。

官員成黑惡勢力保護傘的情節,在掃黑除惡“劇集”中時有爆出。但身爲幹部,既充當黑社會保護傘,自己還成爲“黑老大”,這樣的劇情並不多見。更何況,涉事幹部還深耕於檢察系統,逐級升遷至市檢察院副檢察長。不得不說,這樣的“戲碼”夠驚悚。

目前尚不清楚劉立究竟是何時開始充當“保護傘”和成爲“黑老大”的,但通報裏的“長期”字樣,表明這恐怕不是三天兩天的事。不知道他是長期以“兩面人”形象立於人前,還是憑黑惡手段獲得晉升,但這無疑值得警醒。身爲檢察官,肩負着對部分犯罪案件進行偵查,代表國家進行檢訴等重要職責,理應守住司法公正的關隘,跟“黑惡勢力”勢不兩立。

畢竟,他們身上被寄予了司法公平“守夜人”的角色期許。他們能否守法,也連着很多人的法治信仰。而在掃黑除惡已成雷霆之勢的當下,也需要檢察官對司法公正的堅守,以更好地打擊違法犯罪行爲。

如果連副檢察長都上演一出“無間道”,成爲盤踞當地多年的“黑老大”,很難想象,這麼多年,他在當地的違法亂紀行爲造成了多大的負面影響。

副檢察長成“黑老大”,可以預見的情況是,他在很多案件上不會秉公辦案,特別是對涉及矛頭可能指向自身的案件。

都說“一次司法不公正勝過十次犯罪,因爲犯罪污染的是水流,而司法不公正污染的是水源。”當劉立邁出了涉黑步伐,他自己顯然已逾越法治底線,他辦案中的那些司法不公,也會污染“法治水源”,進而可能導致有些黑惡勢力猖獗、公衆權利不彰。

而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指向了“有黑必掃、除惡務盡”的背景下,對這樣的司法人員充當保護傘乃至涉黑的現象,顯然該投以足夠的關注度。

司法機關、人員是掃黑除惡的重要責任人,但正如執紀執法的手電筒照別人也要照自己,掃黑除惡排查也不該有盲區,而應照進包括司法人員在內的每個角落,並完善常態化的監督約束機制。

在掃黑除惡持續推進的情境中,副檢察長成“黑老大”的無間道戲碼,註定演不下去。

□斯遠(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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