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把那種在敵人兵臨城下而被迫不得不和敵方簽下帶有屈辱性條款的“盟約”叫作“城下之盟”。春秋時期是最不講“信”的時期,《詩經》有:“君子屢盟,亂是用長。”意思是:君子屢次立新盟約,禍亂由此而增長。老子針對春秋無“信”,有一句名言:“人無信不立,國無信則衰。”

下面說幾個與“城下之盟”有關的故事。

絞國簽下與楚國的“城下之盟”

我國春秋時代諸侯爭霸,連年戰爭,沒有合乎“義”的。孟子就說過“春秋無義戰”(《孟子·盡心下》。

據《左傳·桓公十二年》,一次,楚國依仗強大,發兵侵略鄰近的絞國。絞國是春秋時代一個小國,在現今湖北鄖縣西北。

楚國先“軍其南門”,就是集中兵力攻打絞國南門,絞國閉關不出,楚國一時攻不下來。後來楚國採用屈瑕的主意,認爲“絞小而輕,輕則寡謀”,就是說絞國人比較輕浮,沒有主意,所以就故意讓一些人在沒有士兵保護的情況下,到城北門外山裏去打柴,引誘絞國出到城外來進行抓捕。絞國真的抓捕了30多楚國人,轉天,便更驅使楚國人出城進山去砍柴。楚國派軍隊在北門坐等,在山裏設下埋伏,一舉攻進城去,大敗絞軍,逼迫絞國不得不與楚國訂下了屈辱性的“盟約”,歷史上稱爲“城下之盟”。

宋國拒絕與楚國籤“城下之盟”

據《左傳·宣公十五年》,楚國出兵包圍了宋國都城,宋國在現今河南省商丘縣境。宋國被圍困日久,城內缺糧少柴,民心慌亂,宋國害怕了。宋國派大臣華元趁黑夜潛入楚軍大將子反的營帳,登上子反的牀,用強硬的口吻說:“鄙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音CUAN,燒火做飯)。雖然,城下之盟有以國斃,不能從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聽”。意思是說:你們楚國別以爲我們宋國城內現在已經到了糧空柴盡,互相換着喫孩子,人骨頭當柴燒的地步,即便是這樣,想逼迫我們簽下“城下之盟”,辦不到。如果你們退兵30裏,那還可以聽命。子反聽了害怕,真的退兵30裏,與宋國簽了“盟約”回國。宋國派華元爲“質”,“盟約”裏寫着:“我無爾詐,爾無我虞”,意思是“你不要詐騙我,我也不要詐騙你”,後來留下一個成語,就是“爾虞我詐”。

當時楚國依仗強勢像欺侮宋國,可宋國也不肯示弱,所以宋國答應可以與楚國“簽約”,但是你必須退兵30裏,然後我可以派華元去爲“質”。這樣,雖然宋國口頭上拒絕與楚國籤“城下之盟”,實際上還是向楚國示弱。

“澶淵之盟”是不是屈辱的城下之盟

宋真宗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當時遼國屢次侵犯宋朝,遼國蕭太后親帥20萬大軍第九次大舉進犯。邊關告急,震驚汴京,宋真宗不聽避禍金陵的主張,接受寇準的建議,御駕親征,堅決抗敵,前線將士受到鼓舞,遏止住了遼國攻勢,又取得瀛洲大捷。尤其是真宗親臨澶州前線督戰,殺死遼軍統領蕭撻凜。蕭太后不得不提出與宋朝議和,宋真宗同意,達成和議,訂下“澶淵之盟”。而後,較長時間沒發生戰事,邊境得到安寧。

對“澶淵之盟”是不是“城下之盟”歷史上爭議不斷。學生課本認爲是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理由一是宋遼本是藩屬關係,不該稱兄道弟;二是宋朝每年還要給遼國“歲幣”白銀十萬兩,絹20萬匹,如同納貢;三是被遼國強佔的燕雲十六州尚未歸還等。

也有人認爲,宋朝“崇文抑武”,經濟上富足了,軍事上衰弱了,與強悍的遼國於澶州交戰能取得一時的勝利已經很不容易,“澶淵之盟”又是宋軍取勝情況下籤約的,並非屬於被迫;互相稱“兄弟之國”是平等關係,也不算是受屈辱;給遼國的“歲幣”算是“助軍旅之費”,也可以認爲是一種“經濟援助”。

國家強盛纔是根本

主權國家都知道不該籤屈辱性的“城下之盟”。不管怎麼說,國家強大是根本,國家強盛外交上說話硬氣,沒有誰敢欺侮,也就沒有誰能逼着你籤什麼樣的“城下之盟”。國家不強盛,腰桿硬不起來,說話就不硬氣,就會受人欺侮,再怎麼要“面子”,任憑怎麼去解釋,簽約內容必然就會有屈辱性條款。怪不得有一位近代外交家總結教訓發出過感慨說“弱國無外交”。

本文系海河網原創稿件,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來自海河網。歡迎關注並按規則轉載!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