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大概每到大災之年,或是戰亂之時,總會出現一些人喫人的現象。但是若論喫人現象之普遍、社會道德淪喪之慘痛,以明朝末年爲巔峯。

明朝中後期,連續出了許多不理朝政的昏庸之主,尤以嘉靖皇帝、萬曆皇帝爲甚。萬曆之後明朝連年發生自然災害,內部農民起義此起彼伏,而萬曆之後泰昌、天啓二帝都毫無作爲,崇禎朝爲挽救危機又採取飲鴆止渴的政策,導致民生極度凋敝,百姓沒有餘糧,承受饑荒的能力非常弱。一旦出現重大水、旱、蝗災,百姓一年莊稼絕收,就會出現大範圍饑荒,農民要麼鋌而走險相聚爲盜,要麼對同類舉起屠刀。

例如萬曆二十一年,河北、河南、山東、安徽、湖北都發生了特大洪災,夏麥絕收,到了第二年春天,民衆無食,於是出現大規模的人喫人。

時任禮科給事中楊東明,回到河南虞城老家探親,親眼目睹了觸目驚心的人喫人。他回京城後上了一道名爲《饑民圖說疏》,據其中原文記載:

“草根、樹皮都喫盡了,眼時時又熬不將去,只得將餓死饑民憔瘦身子割將皮肉來,放在糞火上、沙銚中燒煮。不拘生熟,且救眼下飢餓。人肉不是養生之物,喫了幾日,眼紅心熱,依舊喪了性命。

“一男子,抱一個二歲幼女,丟棄道旁,沿街叫問:“誰肯收養?”有一姓徐承領回家。旁一人說,某人抱去女孩兒不是收養,是殺喫。男子心驚,隨至其家,尋問本兒,已被肢解,四肢離異,鮮血淋漓。

萬曆四十四年,山東省發生嚴重旱災,合省糧食絕收。沾化縣知縣記錄了當時人喫人的慘狀:

黃升店民某有子數歲,常謂其妻曰:一塊好肉,可惜落人口也。其妻輒哭勸止。一日治其妻出刮樹皮,閉戶持刀欲殺其子,子號泣曰:「爺何忍食我?某曰:「我不食若,人將食若,我不忍若爲他人食也。」遂屠而煮之,未熟,其妻攜半籃樹皮至,問備中何肉,某曰:鄰家狗至,我撲殺之耳。妻固知其子也,尋至舍後,微露其頭足,即投其夫曰:食爾子,寧足活,當並食爾妻。仆地號慟,遂絕。某持其子一肘竟不成喚,亦死。

又羣乞共處一窟,四出尋死人,共舁至,研樹技圍燒之,視先熟處即就,須臾盡,不復爲臠。一乞飽,每鼓腹歌曰:女是既喫我,我是未喫女。

崇禎二年,山西、陝西發生旱災,延安府尤甚。延安地方官記錄喫人之狀說,饑民起初無食,就去喫山中青石土,那種土稍微喫一點就飽,但過不了幾天,就腹脹下墜而死。後來饑民不想等死,便落草爲盜,先是搶劫有餘糧的富戶,搶光後無食可喫,就到城外找死屍喫。有的人家孩子養不活,也扔到城郊任其自生自滅。結果有的孩子沒過一夜便無影無蹤,大概都是被拿去喫了。

而更讓人不忍聞的,是平民家中互相喫的慘狀。起初糧喫沒了,就去喫糠,喫完了就去挖野草,剝樹皮,實在沒東西可喫了,家中父母喫幼兒的,壯年人喫老年人的,爲了求個活命,已然個個紅着眼把親人喫掉,儼然是野獸的模樣了。

崇禎十四年時,因爲無窮無盡的橫徵暴斂,以及連年災荒,即便是上海縣這種富庶之地也出現大饑荒。

清朝官員姚廷麟所撰《歷年記》記錄說,上海縣城內閣老坊下,每天都有被拋棄的嬰兒,縣令路過,見羣嬰哭泣,便買餅餵食,每天兩次。

縣城內有的饑民心生歹意,便揀肥壯的嬰兒抱去喫了。西關外一個老嫗,經常抱小兒回去,人們起初以爲她好心救人,後來見她來的次數多了,便有人懷疑而跟蹤她。到她家才發現,孩子一抱到家便洗剝乾淨煮了喫。人們大驚,隨即報官。

又有一家兩口也經常抱棄嬰回家,鄰居經常能聞見他家飄出濃郁的肉香,趁其不備到他家揭開鍋一看,原來是把嬰兒燉了。這些喫人惡行引起人們憤慨,縣令當即下令全部杖殺。

北方與南方喫人現象反差較大。崇禎十三年,北方受災最嚴重的河南、山東二省,分別有65個縣和45個縣出現人喫人的記錄。而與此同時,既沒有起義軍活動、災害也不太嚴重的福建、海南二省,沒有出現人喫人。即使受到兵禍的摧殘,比如南明時,清軍進攻兩廣地區,大量農民流離失所,年成也不太好,飢餓的農民紛紛跑入山中,挖野草、採山果、喫菜葉,再不濟的也能剝樹皮爲食。而北方則大不然,河南山東山西河北諸省的大部分地區,既沒有茂密的植被,山果、野菜數量也很少,饑民找不到東西喫,而沿路又盡是餓殍,餓到無計可施,只能剝食人肉。

天災人禍,人生於彼,竟至人自相食,着實不易。

作者:票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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