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聞·重慶晨報11月15日消息,重慶武隆人馬文、馬華兄弟沒有想到,他們原本是想摘蜂巢泡酒,卻使得一位花季少女爲此殞命。少女在路過捅馬蜂窩地點附近時,被馬蜂蜇咬,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後,少女的父母將馬文、馬華等相關人員告上法庭,要求索賠。武隆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捅馬蜂窩者承擔70%的民事賠償責任,賠償死者親屬58萬餘元。

被告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近日,市三中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信偏方“馬蜂泡酒能治風溼”

“多年以來,我們的父親有風溼的毛病。”在法院審理案件時,馬文、馬華兄弟當庭表示,他們聽當地村民說,馬蜂泡酒能夠治療風溼,便四處打探哪裏有馬蜂窩。

恰巧,兄弟倆的親戚告訴自己,其所在的武隆某鎮某村有馬蜂窩,就在村裏森林的一棵青槓樹上。2017年10月1日,三人(馬文、馬華兄弟和親戚)置齊裝備,一起去摘馬蜂窩。

兄弟倆借了兩套防蜂服,帶着塑料瓶,裝上酒,還帶了蛇皮口袋和兩瓶“槍手”,親戚則負責將他們帶到所說的馬蜂窩位置。

青槓樹上的蜂窩,是人們常說的“遊七里”,書名“七里遊”。公開資料顯示,七里遊胡蜂,又名毛蜂,毛七里等,主要分佈於雲南、四川、陝西等地,通體黑色,身長2--3.5cm,具有很強的攻擊性。

“七里遊”是胡蜂科裏攻擊性最強、傷人最多的胡蜂,七里遊的巢受到侵擾後,除部分從窩上起飛外,成蜂會成羣結隊將翅膀併攏從巢上垂直掉下,到達地面後尋找攻擊目標。

當發現攻擊目標後,蜂羣並蜂擁而上,據說可以追趕攻擊目標達七里遠,所以得名“七里遊”。

馬文穿着防蜂服爬上樹,將蜂子抓到酒瓶裏,清乾淨蜂子後,用口袋把整個蜂窩摘下來。青槓樹下,馬華也穿着防蜂服,用“槍手”噴殺掉下來的蜂子。

當時附近還有一位老太在放牛,當地民間有馬蜂泡酒治風溼的偏方,老太要求兩兄弟送點酒給她。一行三人“爽快地答應了”,分了一瓶酒給她。

一條命,少女路過被蜇身亡

要酒的老太沒有想到,自己跟此次捅馬蜂窩事件的關聯不僅是一瓶酒,還有自己花季女兒的命。

2017年10月4日,馬文、馬華“捅馬蜂窩”過去了三天,老太的女兒小菊從重慶回家,路過青槓林時,被馬蜂蜇傷。

受傷後,小菊被先後送至武隆火爐中心衛生院、涪陵區急救中心、西南醫院治療,經西南醫院診斷爲:毒蜂蟄傷;急性中毒性肝炎;急性中毒性心肌炎;急性腎功能不全;急性橫紋肌溶解綜合症;繼發性凝血功能障礙。

2017年10月12日,小菊醫治無效死亡。

小菊被蜇後,原馬蜂窩所在的青槓樹被消防等部門重新處理並砍倒。

打官司:誰對女孩死亡負責

事後,小菊的父母將馬文、馬華兩兄弟及親戚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因小菊死亡產生的損失。

小菊的父母委託了律師,在法庭上訴稱,馬文、馬華等三人未將殘留的蜜蜂及蜂窩清理完畢,留下隱患,與小菊毫不知情經過該處被蜇傷存在直接因果關係,且三被告具有過錯,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馬文、馬華和帶路的親戚也聘請了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被告方拒絕承擔對小菊死亡的侵權責任,他們稱,摘蜂窩與蜂蜇人之間沒有因果關係。

被告方稱,馬華等三人主觀上沒有過錯,抓蜂子、摘蜂窩的動機和目的是用蜂子和蜂窩泡藥酒治風溼,既沒有傷害別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故意,也沒有過失,沒有預見到也不可能預見摘蜂窩會給他人造成危害。

此外,三被人將蜂窩和蜂子全部進行了處理,蜂窩上的蜂子抓到了酒瓶中,地上的蜂子用“槍手”噴殺了、踩死了。至於是否有外出未回蜂窩的蜂子,誰也無法確定,損害後果與摘蜂窩沒有因果關係。

雙方各執一詞,上述觀點,都被法庭記錄在了一審判決書裏。

擔七成責,捅馬蜂窩者賠58萬

武隆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爲,馬文等摘取馬蜂窩的行爲與柳菊被蜇傷具有因果關係。馬蜂在蜂巢被破壞後有攻擊蜇人的生活習性,摘取馬蜂巢的行爲增大了路過人員被馬蜂蜇傷的危險性。

具體到本案,馬文等三人相約摘取馬蜂巢泡酒,事後未清理徹底,導致餘蜂回巢留下安全隱患,也未盡充分的提醒注意義務,是造成受害人劉某某死亡的主要原因。

小菊系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在經過事發路段時應觀察通行,其對危險缺乏預判,未盡充分注意義務,應減輕馬文等三人的賠償責任。

民事賠償責任,具體的金額是多少?

相關證據顯示,小菊在武隆火爐中心衛生院用去門診費365.34元,在涪陵區急救中心用去住院醫療費24071.79元(其中統籌支付7377.39元)、門診醫療費1355.10元(其中統籌支付15元),在西南醫院治療期間共用去醫療費103673.65元(其中醫保統籌支付37112.33元)。

除了上述有票據的醫療費用,還有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等,合計84萬餘元。

2017年12月21日,本案適用普通程序在武隆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後來,法院依法追加重慶市社會保險局、重慶市涪陵區社會保險局作爲第三人,於2018年4月9日再次開庭進行了審理。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前述醫保統籌支付的醫療費44504.72元,第三人(社保部門)依法享有獨立請求權,有權依法追償。

2018年5月7日,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結合馬文等的過錯程度及馬蜂自身的危險性,酌定馬文等三人承擔70%的民事賠償責任,金額爲588275.91元。

維持原判未徹底根除危險

一審判決後,馬文等不服,上訴至市三中法院。

市三中法院審理認爲,回巢現象是野生昆蟲特別是馬蜂的一般生活習性,馬蜂在蜂巢被破壞取走後通常會發生攻擊附近人、畜等的情況。

馬文等人摘取馬蜂窩泡酒,採取了一定的防範措施,如穿了防範自己被馬蜂蜇的衣服,攜帶了殺蟲劑等,說明馬文等人能充分認識到摘除馬蜂窩時的危險性,其殺滅掉落馬蜂的行爲,也說明其已經認識到摘除馬蜂窩後所可能產生的風險。

本案中,馬文等人雖然採取了一定措施,但由於其未徹底根除危險,仍然屬於對可能發生損害結果的放任。

受害人小菊在經過被摘取的馬蜂窩附近時被馬蜂攻擊,送醫後治療無效不幸死亡。

截止二審宣判,沒有證據證明附近有其他馬蜂窩,故馬文等摘除馬蜂窩的行爲與小菊被蜇傷的行爲存在因果關係,結合馬文等的過錯程度和小菊對危險的處置等,一審判決任文等承擔70%的責任,並無不當,予以確認。

近日,市三中法院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意見

法官表示,通常我們認爲被馬蜂蜇是意外事件,但是人爲的招惹了馬蜂導致其蜇人就不再是意外事件。

馬蜂窩距離生活區較近時,會給人們的生活帶來困擾和危害,但不論出於什麼樣的原因,摘除馬蜂窩時都要謹慎,在充分做好自我防護的同時,要採取措施徹底根除可能帶來的危險,避免事後造成自己或他人傷害。

法官提醒,馬蜂窩不要亂捅,最好是尋求專業機構的幫助,如撥打119求助消防部門。

特別提醒

在很多地方,流傳着諸如“馬蜂泡酒治療風溼”的傳說,事實真的如此嗎?

對此,記者專門諮詢了業內人士和專業人士,得到的答案卻是“未必如此”。

公開資料顯示,馬蜂“七里遊”的成蜂泡酒,確實有治療風溼的藥用價值,但具體藥效如何,還需要醫學的進一步證明。

在民間流傳的一些說法中,馬蜂泡酒被傳成了治療風溼的“剋星”,未免誇大其辭。而且,馬蜂種類繁多,多具有毒性,並不是所有的馬蜂都具有如此功效。

醫學界人士提醒,馬蜂具有毒性,不建議隨便嘗試(如泡酒等),需要進行諮詢,在醫生指導下服用。

(文中人物系化名,本文原題爲《兩兄弟爲父治病摘馬蜂窩泡酒 少女路過被蜇身亡家屬獲賠5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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