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裏,耕地的佔用情況比較嚴重,很多人或單位並沒有進行事先的申請,在上面建造着各種建築物,從事着非農業的建設,這樣就會導致土地資源的破壞,以至於18億畝的紅線被隨意踐踏。因此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各地也開始了大棚房的整治,對那些隨意佔用耕地進行資源性建造的情況進行了重點打擊,確保每一片土地都不會遭到浪費。

不過對於那些因歷史原因或特殊情況而導致耕地被佔用的情況,國家並不會強制性的拆除,如果真的不能進行拆除的,那就需要繳納一筆費用。有人問筆者,最近都在傳“耕地佔用稅”,這到底是什麼東西?是不是所有農民都需要交稅?這樣不就增加了種地負擔?大家不要想太多,並不是所有人都要交稅,從今年9月1號施行的《耕地佔用稅法》中我們就可以得知答案。

一、哪些情況要交?

1.建築物

在耕地上只能進行農業的生產活動,或者進行設施農用地的管理,但不能在其中建造着建築物。最常見的就是房屋的建造,或者建造的設施農用房超過一定的標準,這樣的話就會收取費用,而其他的建築物比如說別墅、莊園等這些都需要徵收一筆費用纔行。

2.構築物

所謂的構築物就是指用於生產活動的,但不能進行居住生活的設施,也就是在耕地上破壞了耕地層的建築物,比如說進行水塘的挖掘,並在其中進行水泥硬化,或者在耕地上建造着水泥杆等,這些東西都屬於佔用了耕地,自然需要收取這筆費用。

3.非農業建設

耕地只能用於農業的生產活動,並不能進行其他方面的建設活動。但依舊有一些工廠在耕地上非法的建造,或者在其中進行商業性的開發,這些都屬於破壞土地的情況,將會重點收取費用。

二、費用標準如何?

1.費用標準

如果當地人均耕地在3畝以上,那就需要繳納5-25元/㎡的費用;人均在2-3畝之間的,將收取6-30元/㎡的費用;人均在1-2畝之間的,將收取8-40元的費用;人均小於1畝的,收取的費用爲10-50元/㎡。

2.特殊情況

如果對基本農田進行破壞和佔用,將會加收100%-150%的稅收;如果當地的人均收費在0.5畝以下,可以適當的加收費用,但不能超過稅額的50%。因修建道路、港口等公共性工程,可以減按2元/㎡的稅額繳納;如果農民建房屬於當地用地標準內的,可以減半收取費用。

3.免收情況

低保戶、烈士家屬、因工遺屬、殘疾軍人等,佔地在標準內的可免收;如果是因爲搬遷而佔用的,標準內的可免收;如果是學校、醫院等公益性機構,可免收。

當然在費用收取後的1年內,如果能夠將耕地恢復成原貌,這筆錢就可以退回,大家怎麼看呢?

來源:惠農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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