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由中華商標協會主辦,中企商標鑑定中心承辦,超凡知識產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凱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協辦的商標品牌保護實務培訓班,在珠海開啓了爲期兩天的課程。

超凡知識產權資深律師楊靜安作爲授課講師出席活動。參加授課的講師還有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張學軍庭長、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異議處張笑蕾處長、格力電器品牌經理吳丹燕、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袁真富教授、澳門凱旋副總經理任羚等。

在培訓過程中,楊靜安律師以《商標保護案件中的商標使用問題》爲主題,首先分析了“商標使用”在商標法中的地位,認爲商標使用在商標概念與功能、商標權獲得與維持、侵權成立與抗辯等制度中具有基礎性地位,是商標法的核心概念之一。

他還講解了商標使用判定的一般規則,在此基礎上結合近些年來發生的經典案件,並以豐富的案例介紹了當前商標保護案件中常見的“商標使用”糾紛情形,包括:

◇ 作爲APP名稱的使用——嘀嘀打車案 曹操專車案

◇ 競價排名搜索關鍵詞中的商標使用——大衆搬場案

◇ 商標使用與企業字號使用——如家案、山寶案

◇ 商標使用與商品描述用語——老乾媽味案

◇ 定牌加工中的商標使用——PRETUL案

◇ 商品回收利用的商標使用——百威英博案

◇ 商品分裝的商標使用——不二家糖果案、中華牌鉛筆案

◇ 網上或實體店正品轉售的商標使用——以純案、米其林輪胎專賣案

◇ 配件或兼容服務的商標使用——GMAT案、EPSON案

◇ 修理服務的商標使用——大衆案

◇ 反向假冒的商標使用——楓葉案

◇ 樓盤名稱的商標使用——百家湖案

◇ 出版物對圖書商標的使用——TOEFL案

◇ 網絡文學小說名稱、遊戲名稱、動漫名稱、影視作品名稱的使用——功夫熊貓案、人在囧途案

◇ 電視欄目名稱的使用——非誠勿擾案、如果愛案

◇ 商標的敘述性使用——薰衣草案、雪花粉案

◇ 商標的指示性使用——豐田TOYOTA案、立邦案

最後,楊靜安律師就商標使用問題做了理論上的延伸討論,包括現有商標使用規定存在的問題,商標侵權認定到底有沒有必要強調“商標使用”,商標侵權案件中的商標使用應當由原告主張、被告抗辯還是法院主動審查等問題。

本次培訓班,旨在幫助工商及市場監管部門、企業、律師事務所以及商標代理機構等相關單位的商標品牌管理人員、商標法律從業人員提高商標品牌能力建設,深化對相關法律規定的理解。今後,超凡知識產權將繼續全力支持協會的培訓建設,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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